劳动合同法关于保密费与竞业限制补偿的法律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08:56:47 484 人看过

一、保密费与竞业限制补偿金是两不同法律概念。

1.保密费不是强制必须支付,但竞业限制补偿金是必须支付的,否则无效

2.保密费与竞业限制补偿金目前我国法律都是没有具体标准或规定数额,自由协商确定;但是,在某些地方上会有些地方规定,如不低于三分之一等等,但北京暂时没有

二、一般企业多将保密与竞业限制合在一起规定,但,保密与竞业限制有本质区别。

1.保密义务指的是不泄密;是依据保密协议或劳动合同或公司保密制度定的

保密义务;2.竞业限制指的是:《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三、双方应各自履行义务及违反的后果。

1、用人单位不支付或不按时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或约定的保密费,劳动者不承担竞业限制义务或保密义务。前者是强制的,后者是自由约定的,无约定则无保密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3日 05: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竞业限制相关文章
  • 保密费能否等同竞业限制补偿金
    保密费能否等同于竞业限制补偿金不能,实践中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时,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协议中约定具体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千万不要把保密费错误当成竞业限制补偿金,另外建议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可以不另行发放保密费,因为保密费的发放不是法定的,但用人单位如果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就要注意及时履行竞业限制补偿金条款,因为这是法定的条款。实际上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保密协议是指用人单位针对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劳动者签订的要求劳动者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协议。竞业限制协议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的书面协议。案例任某于2010年被招聘至上海某高科技公司,担任业务经理职务。双方签订了三年期限
    2023-06-13
    433人看过
  •  竞业限制与保密费是否相同?
    保密费和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是两种不同的概念。保密费是用人单位为了保护自身商业秘密而给予劳动者的福利待遇;而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则是因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达成协议,限制了劳动者自由择业而给予的补偿。前者是自愿性的,后者是强制性的。因此,两种费用性质上完全不同。保密费和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是两种不同的概念。保密费是用人单位为了保护自身商业秘密而给予劳动者的福利待遇;而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则是因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达成协议,限制了劳动者自由择业而给予的补偿。前者是自愿性的,后者是强制性的。因此,两种费用性质上完全不同。 保 密 费 与 竞 业 限 制 经 济 补 偿 是 什 么 关 系 ?保密费与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是劳动合同中常见的两种经济补偿方式。保密费是指用人单位为了确保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不被泄露而向劳动者支付的费用,通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费的支付标准和保密的范围等事项。而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则是
    2023-09-08
    232人看过
  • 与竞业限制期劳动者经济补偿金额相关的法律知识
    竞业限制是我国相关法律中的重要内容。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的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的规定,具体是指用人单位对有些保守着用人单位的重要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相关的一些劳动合同以及一些重要协议如《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和《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需要注意的是,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被定义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说当劳动合同中的其他一些条款的法律约束力消失后,该条款才能算作是正式开始生效。根据一些律师普及的法律知识,我们可以了解到究竟什么是竞业限制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是什么。我们一般也称其为“竞业限制补偿金”。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二款的具体规定:相关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竞业限制”条款的同时,要与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之内每一个月都应当给予劳动者一些经济补偿。这些经济补偿金额即为竞业限制补偿金。这些经济补偿金具有以下这些法律特征,值得我们
    2023-06-20
    414人看过
  • 关于劳动合同法——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
    随着人才流动的越来越频繁,给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保护带来了极大的挑战。甚至有人认为,人才流动与商业秘密保护从来就是一对孪生兄弟。竞业禁止协议作为保护商业秘密的一种手段,因其可以从根本上减少员工侵害商业秘密的机会以及其举证的相对简易,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利用,但国家尚未有统一的立法对其加以规范。以下是学者对此问题的一些观点及建议:西北政法学院徐芳宁老师认为:限制合理的竞业禁止合同应属有效。对竞业禁止合同,应从合法性和合理性上加以严格规制,以体现劳动关系中双方的利益平衡。具体来说,竞业禁止合同的效力要件包括:1、前提要件——劳动合同有效;2、基础要件——商业秘密存在;3、有效要件——限制合理合法。对劳动者的违约责任,徐老师认为,劳动者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除了承担退还已经取得的补偿费用、支付违约金、赔偿单位经济损失等责任外,如果单位要求劳动者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而且劳动者实际也履行了行为,单位不
    2023-06-09
    330人看过
  • 新劳动合同法有关竞业限制规定的负面影响
    大多数技术创新性投资很难在两年竞业限制期限内收回投资一项真正包含技术秘密、商业秘密、需要保护的新产品、新技术,从研究开发到商品化再到收回投资,一般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通常,研究开发过程需要2-3年的时间,将研究开发成果转化为可销售的产品需要1-3年的产品化时间,投入市场开展销售活动直到收回投资,通常也需要3-5年甚至更长的时间。仅规定两年的竞业限制意味着,用人单位从投资研究开发开始到投产销售、再到收回投资回报的时间不能超过两年。竞业限制期限过短让新产品、新技术投资者望而却步人人均可以生产出来的产品或创造出来的技术,是没有什么技术秘密需要保护的。需要保守技术或者商业秘密的,是需要一定时期的创造性劳动才能完成的。但两年竞业限制的规定,客观上要求一项新产品、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收回投资的周期不能超过两年,超过两年则意味着研究、开发成果还没有实现产品化(如果研究开发周期超过两年)或市场化(如果研究开
    2023-06-05
    221人看过
  • 法律规定保密协议的竞业限制期是多久
    用人单位在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是两年,从离职之日起计算。限制期内劳动者按月领取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一、公司高管违反竞业限制是什么情况1、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条款的约定支付用人单位违约金。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二、竞业限制劳动合同费用的计算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
    2023-04-11
    243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竞业禁止与竞业限制有区别吗?
    一、竞业限制与竞业禁止的定义竞业禁止,又称为竞业回避、竞业避让,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以保护其商业秘密为目的的一种法律措施,是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并禁止员工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业务竞争单位。限制并禁止员工在离职后从事与本单位竞争的业务,包括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业务单位任职;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任职;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再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
    2023-04-13
    371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关于竞业限制人员、范围、地域、期限有哪些规定?
    《劳动合同法》关于竞业限制人员、范围、地域、期限有哪些规定?答:《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2023-06-09
    252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与竞业限制的合法性与解除方式
    未签订劳动合同,竞业限制无法律效应。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可约定保密事项及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有保密义务,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规定竞业限制及经济补偿。违反竞业限制的劳动者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竞业限制并不产生法律效力。因此,竞业限制条款应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进行约定。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保密事项。对于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用 人 单 位 与 劳 动 者 如 何 约 定 保 密 事 项 与 竞 业 限 制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24条和第24条的规
    2023-09-11
    107人看过
  • 法律规定竞业限制补偿多长时间
    一、法律规定竞业限制补偿多长时间1.单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的期限一般不会超过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的两年内。竞业限制协议中未约定经济补偿的,双方需及时补充;劳动者仍然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经济补偿。竞业限制期限以二年为限。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二、解除劳动合同竞业限制还有效吗竞业限制就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生效的。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按约定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
    2023-03-22
    402人看过
  •  新劳动合同法竞业限制规定的潜在风险
    竞业限制规定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存在负面影响。首先,规定范围不明确,可能导致用人单位滥用竞业限制权,损害劳动者的权益。其次,竞业限制期限过于固定,可能对劳动者造成不公平的待遇。因此,在制定竞业限制协议时,用人单位应该明确限制范围和期限,并给予劳动者充分的法律保障。有关竞业限制规定的负面影响包括:1.规定范围不明确。《劳动合同法》规定中,竞业限制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但对“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的含义或范围未做解释,导致用人单位在实践中可能以存在商业秘密为由与普通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损害其自主择业权。2.期限过于固定。竞业限制期限既不宜过短,对原企业不利,也不宜过长,会构成对劳动者权利的侵犯。 竞 业 限 制 规 定 对 劳 动 者 的 影 响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等合同中,规定劳动者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
    2023-09-14
    87人看过
  • 保密费是用于竞业限制吗?
    保密费不属于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保密费是劳动者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的一种合理补偿;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是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对劳动者在约定范围的从业限制。一、竞业限制的生效条件是什么?竞业限制生效条件是:1.竞业限制协议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在协议中明确约定竞业限制义务的时间、限带蝴具体业务范围、地域范围以及补偿数额、支付方法等。2.单位应当确实拥有特定的商业秘密,且在合同中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不能把一般的商业信息、知识技能和经验作为商业秘密。3.竞业限制的义务主体应当限制在接触、了解或掌握企业商业秘密人员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内。与只具有普通技能且未接触到单位商业秘密的雇员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原则上无效。4.雇主必须给予雇员合理的经济补偿。这是竞业限制协议生效的基本要件。一般认为,补偿费的标准应当与职工在职时获得的收入持乎。5.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法律规定年限。6.竞业限制合同应明确竞业
    2023-03-26
    295人看过
  • 一般企业多将保密与竞业限制合在一起规定,但,保密与竞业限制有本质区别
    1.保密义务指的是不泄密;是依据保密协议或劳动合同或公司保密制度定的保密义务;2.竞业限制指的是:《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一、签竞业限制协议应注意什么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行生产与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赔偿。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
    2023-06-23
    177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没有竞业限制离职无补偿规定是否有效
    竞业限制离职不赔偿不生效。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中的竞业限制金额的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数额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的期限。对于支付补偿金的期限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但是不应超过两年。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对于超过两年期限的,用人单位可以拒绝支付补偿金,劳动者也可以不履行约定的保密义务。其次,支付的方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按月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对于此处是否是属于强制性规定,笔者认为此处不应当认定为强制性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次性给付
    2023-08-06
    383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竞业禁止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保护其商业秘密的法律措施。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和禁止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同时在业务竞争单位工作,限制和禁止员工离职后从事与本单位竞争的业务。... 更多>

    #竞业限制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中是否可以约定保密与竞业限制条款, 如何约定保密与竞业限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1-07
      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保密与竞业限制条款,但单位必须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作为对价。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如单位有违反行为,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
    • 劳动合同中的竞业限制与保密费有什么区别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11
      劳动合同法保密费与竞业限制补偿的区别: 1、两者法律概念不同。 2、本质存在区别。 3、双方应各自履行义务及违反义务的后果不同。
    • 劳动合同中关于竞业限制条款的约定和适用竞业限制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5
      竞业限制是雇主为保护其商业秘密而对其雇员采取的一种法律保护措施,其主要形式是要求本公司员工在其任职期间和离职后一定的时期内,不得与本公司业务竞争。 科技部在1997年《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中有相关竞业限制规定。意见规定:用人单位可以约定有关人员在离开单位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内任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
    • 劳动合同法对保密条款和竞业限制有哪些规定,劳动合同法有哪些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15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通过签订保密条款或保密协议,约定保密事项和竞业限制。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核心员工的随意跳槽和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事项。 一是签订保密协议的内容。劳动合同法规定保密范围是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信息。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知识产权是个人或集体对其在科学、技
    • 关于竞业限制的补偿金是多少法律有规定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04
      在支付时间上。法律有明确的规定,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支付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支付标准和支付形式属于约定内容。当事人可以约定的是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标准和支付形式。对支付标准无约定的,可以通过机构裁量确定。对经济补偿金支付形式无约定的,支付形式为一次性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