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代位权与撤销权的比较及异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0 10:14:31 302 人看过

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的相同点:

1、法律制度都属于债的保全措施之一。

2、作用是保全债权。

3、行使方式都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

4、起诉名义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之诉。

5、行使范围相同。

6、费用的负担相同。

7、原告都是债权人。

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的不同点:

1、目的不同。代位权的行使是为了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产撤销;撤销权的行使是为了恢复债务人的财产。

2、构成要件不同。撤销权在无偿行为场合,只需具备客观要件;而在有偿行为的情况下,则必须同时具备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

债权人的撤销权

当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但是债务人存在诈害债权的意图,并实施的诈害债权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债权人的撤销权属于双重除斥期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5日 01: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撤销权相关文章
  • 代位权是否先确认主债权,代位权与撤销权区别
    一、代位权是否先确认主债权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行使代位权的,要先确认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且确认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享有债权,经确认后,人民法院会支持原告主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代位权的提前行使】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二、代位权与撤销权区别
    2024-01-03
    316人看过
  • 我国债权人代位权制度与传统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差异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我国的我国债权人代位权制度与传统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在行使条件、客体、行使方式等方面有许多共同之处,但仍然存在以下几方面的不同:(一)结果归属不同。我国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效果是“次债务人直接(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而传统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结果效益归债务人享有,其行使代位权的费用从利益中得到补偿,债务人与第三人之债的关系因此消灭。(二)行使方式不同。我国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只能依诉行使,不得以私力请求;而传统代位权的行使可依诉讼实现,亦可依诉讼外的方式实现,且无论债权人以何种方式行使时,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不得损害债务人的利益。(三)客体不同。我国债权人代位权的客体仅限于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合法的债权;传统债权人代位权的客体不仅包括债权人的合法的债权,还包括其他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财产性权利。一、债权人代位权行使需要哪些条件?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为了保全债权而不受损
    2023-03-11
    374人看过
  • 撤销权与代位权的区别,代位权可以多次代位吗
    一、撤销权与代位权的区别撤销权与代位权存在以下方面的区别:1.构成要件不同。代位权的构成不但要求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真实、合法的到期债权存在,而且要求债务人与他的债务人之间也要有真实、合法的到期债权存在;而撤销权的构成只要求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真实、合法的债权存在。2.目的不同。代位权的行使是为了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产;而撤销权的行使是为了恢复债务人的财产。3.主观过错不同。代位权中的“怠于行使”是从客观上予以判断,债务人主观上有无过错在所不问;而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要求债务人与他人行为时具有恶意。4.诉讼时效不同。代位权的诉讼时效必须在债权履行期届满后三年内行使,并可适用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而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二、代位权可以多次代位吗代位权可以多次代为,代位权只能在成立条件下向次债务人行使债权人的债权,对于次债务人与他人的债权关系属于另一法
    2023-05-03
    307人看过
  • 合同撤销权与保全撤销权的异同点
    一、撤销原因不同。虽然二者的撤销原因均由法律规定,不能约定,但引起撤销的原因内容有着天壤之别,合同撤销权由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有瑕疵引起,保全撤销权引起是由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积极行为引起。二、是否突破合同的相对性不同。合同撤销权没有突破合同的相对性,而保全撤销权突破了。1、撤销权人不同。合同撤销权由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欺、乘、胁)或双方(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行使。2、被撤销的行为不同。合同撤销权撤销的是自己的行为,在合同当事人之间有效;保全撤销权撤销的是他人的行为,对他人发生效力。3、撤销的目的不同。合同撤销权制度设计的目的是维护意思表示有瑕疵的当事人的利益,保全撤销权制度的目的是维护被撤销合同之外的债权人利益。三、两种撤销权的存续期间均为法定期间,原则上都是1年(从知道或应知起算),但保全撤销权有最长除斥期间5年的规定,合同撤销权没有此规定。四、在性质上,一般认为合同撤销权为形成权
    2023-04-23
    283人看过
  • 比较人防车位和产权车位的异同点
    人防车位和产权车位的区别:1、用途不同。人防停车位一般适用于一些人防工程,是指为保障战争时期人员掩护、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援而建造的地下防护建筑。产权停车位由开发商出售给业主,与停车位所在的土地使用权一样长;2、建筑结构不同。人民防空工程中的停车位属于人民防空停车位。在区分人民防空停车位时,从建筑结构的角度来看,如果人民防空地下室在地下室划分区域建设,一般社区需要集中处理,那么人民防空门围绕空间内的停车位必须是人民防空停车位。产权停车位没有么特别的,都是一般的车位形式。人防车位拆迁是否有赔偿有产权就应该要赔偿,其补偿标准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赔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
    2023-07-04
    491人看过
  • 代位权与撤消权
    有甲乙丙三个公司,乙公司呢,拖欠甲公司的货款60万元,一直没有还。甲公司也多次进行了催款,但一直没有见效。后来呢,丙公司它正好呢,也拖欠了乙公司的一笔货款。这样的话呢,丙公司呢就跟乙公司、甲公司三方坐到一块来达成一个协议。协议主要有这么一个条款,就是说,乙公司应当于2000年的9月10号之前,丙公司向乙公司还款后清偿甲公司的全部债务,有这么个约定。(此案例转为旁白+动画)后来到了2000年9月10号,到了,但是丙公司没有还乙公司的款。这样的话呢,乙公司也拒绝向甲公司还款。甲公司还是继续找到乙公司了,乙公司就说咱们当时协议里面写了一句话:到2000年9月10号丙公司向我,向乙公司还款后,我来履行向你的还款义务。现在它没有向我还款,所以我就没法向你还款。以这个理由来抗辩。这样的话呢,甲公司后来就没有办法,它就起诉了。起诉的时候呢,它就以乙公司和丙公司作为共同被告,一块起诉了。在这个当中,丙公司
    2023-06-13
    214人看过
  • 代位权与撤回权:概念及解释
    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债权。撤销权:又称否认权。破产财产管理人否认破产人在破产宣告前法定期限内损害破产债权人共同利益的行为,申请法院撤销,恢复原状,追回转让财产的权利。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条件主要是什么1、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的债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债务人的行为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受到了损害。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
    2023-07-11
    133人看过
  • 比较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的异同
    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的区别:1、投资期限不同:债权投资是一种短期投资,是指在一个经济周期内,投资期限在一年以内或者一年以上的投资。股权投资是一种长期投资,期限一般在一年以上或者一个商业周期超过一年;2、投资方式不同:债权投资的方式主要包括购买可以随时变现的股票和债券;3、投资的目的不同:债权投资的目的是充分利用暂时性的盈余资金,用于购买随时可以转化为货币资金的股票和债券。股权投资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管理和财务管理的需要。股权投资的特点股权投资通常具有投资大、投资期限长、风险大以及能为企业带来较大的利益等特点。股权投资的利润空间相当广阔,一是企业的分红,二是一旦企业上市则会有更为丰厚的回报。同时还可享受企业的配股、送股等等一系列优惠措施。股权投资分为以下四种类型:(1)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2)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
    2023-07-01
    440人看过
  • 保险代位权与相关概念的比较
    一、保险代位权与相关概念的比较(一)保险代位权与债权人代位权相同点:1、均为权利代位,而不是物上代位;2、均是依据法律的规定直接产生的,不以另一方同意为成立要件,属当然代位。保险代位权与债权人代位,不以通知第三人为有效要件。但第三人得对抗债权人的一切抗辩,均可向代位人主张。3、保险人行使保险代位权和债权人行使债权代位权,都是以自己的名义为之。不同点:1、设立目的不同。保险以补偿被保险人所受到的损失为原则。而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全方式之一,其目的在于维持债务人财产以确保债权获得实现。2、权利行使范围不同。保险人只能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人的请求权。而债权人代位以保全自己的债权为必要限度。3、所受限制不同。保险代位权仅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而且,保险代位权也不适用于与被保险人有特定关系的人。而债权保全要以保全债权为必要限度。4、代位行使的后果不同。保险人行使代位权,其后果直接归属
    2023-04-12
    138人看过
  • 债权人撤销权的合理行使以及债权人撤销权的事由
    一、债权人撤销权的合理行使债权人撤销权的合理行使:债权人应当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行使撤销权。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由享有撤销权的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行使撤销权必须由债权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作出撤销债务人行为的裁判,才能发生撤销的效果。如果债权为连带债权,则所有的债权人可以共同行使撤销权,也可以由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人提起诉讼。如果数个债权因同一债务人的行为而受到损害,则各个债权人均有权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但其请求的范围仅限于各自债权的保全范围。二、债权人撤销权的事由了解撤销的事由是前提,这是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先决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和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构成撤销的具体事由有三个:1.债务人单方放弃到期债权;2.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3.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且受让人知道的。因此,只要债务人的行为
    2023-06-25
    66人看过
  • 比较身体权与健康权的差异
    一、比较身体权与健康权的差异1.身体权和健康权所保护的目的不同,身体权主要是保护身体的完整性与自然人的行动自由,即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支配;而健康权是身心都受到保护,只要是自然人的生理机能或者是心理机能不能正常地发挥,处于疾病状态或者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都是属于对自然人健康权的侵犯;2.身体权与健康权的定义不同,身体权指的是公民维护其身体完整并能自由支配其身体各个组成部分的权利。健康权是指公民以其机体生理机能正常运作和功能完善发挥,维护人体生命活动的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包括健康维护权和劳动能力以及心理健康;3.身体权与健康权两者强调不同,身体权强调的是身体完整、自由支配,而健康权强调的是生理机能正常运作,生理机能包括内部机能和外部组织,故侵害健康权就必然造成受害人内部机能或外部组织的伤害,而侵害身体权却并不一定。因此,要区分身体权纠纷和健康权纠纷,首先要看是否侵害受害人的内部机能或
    2023-09-14
    357人看过
  • 比较表见代理和无权代理的异同
    表见代理和无权代理的区别有:1、构成要件不同,无权代理客观上不足以让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表见代理客观上有足够的理由让第三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2、狭义的无权代理是基于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表见代理是基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3、法律后果不同,无权代理是有效的民事行为,因被代理人追认而确定有效,因被代理人拒绝而绝对无效。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直接属于被代理人。法律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表见代理的类型有哪些表见代理的类型主要有:被代理人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向相对人表示以某人为自己的代理人,而事实上并未对该人进行代理授权;被代理人将有证明代理权存在意义的文件交与某人,或者该人从其他途径获取这些文件,相对人信赖这些文件而与该人交易,而事实上,被代理人对该人并无授予代理权的意图;代理关系终止后被代理人未
    2023-07-07
    410人看过
  • 可以行使撤销权与代位权吗
    可否行使撤销权与代位权需要根据情况具体分析,债权人可享有代位权,在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到期债权,危及债权人的权利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实现自己的债权。当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不当处分财产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处分行为。撤销权与代位权的联系是什么撤销权与代位权都是法定的债权权能,都属于债的保全内容,且必须附随于债权而存在,都体现了债的对外效力,即债权人债权的效力不仅及于债务人,而且及于与债务人发生关系的第三人。它们的目的都是为保全债权、保障债权的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
    2023-07-23
    384人看过
  • 债权请求权与物权请求权的比较
    物权请求权是指物权人在其物被侵害或有可能遭受侵害时,有权请求侵害人返还原物、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物权请求权是保护物权的一项专门的制度,是民法上的一项独立请求权制度。债权请求权是指在物权受到侵害并发生财产损害时,物权人要求行为人赔偿损失的权利,它是一种索求性、进取性的请求权。二者的主要区别表现在:(1)物权请求权的实现或物权性民事责任的承担,权利人无需证明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因为,权利人仅仅要求将受到妨害的物权恢复到其完满状态。而受害人欲请求行为人损害赔偿者,则应证明其实施侵权行为时主观有过错。(2)物权请求权的实现不以行为人的行为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为前提。而行为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前提是加害人造成了受害人现有财产或非财产性损害。(3)债权请求权的行使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而物权请求权很难适用诉讼时效。(4)物权请求权的行使主体并不局限于物权人本身,因为物权请求权是
    2022-04-12
    29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撤销权
    词条

    撤销权是撤销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效力溯及既往的消灭的权利。因撤销原因不同,撤销权人也不同。 在重大误解中,误解人是撤销权人;显失公平中,遭受明显不公的人是撤销权人;欺诈、胁迫中,受欺诈、受胁迫的人是撤销权人。撤销权是诉权,只能通过法... 更多>

    #撤销权
    相关咨询
    • 债权人的撤销权和代位权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2-26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概念有哪些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以致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时,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之权利。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明确规定了债权人之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
    • 比较中的解除权和撤销权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02
      合同法中的撤销权与解除权都是形成权,都需要权利人行使单方法律行为使法律关系消灭。两者都属于消灭形成权。二者差异不是很大,但也有所区别:(1)撤销权主要适用于三种情况:第一是适用于意思表示有瑕疵的时候(如请求撤销因欺诈产生的合同);第二是适用于当事人有权反悔的情形(如撤销赠与);第三是适用于否定债务人与第三人法律关系的情形(如《合同法》第74条规定的保全撤销权)。解除权主要适用于三种情况:第一,相对
    • 抵押权与债权谁比较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04
      法律规定,工程款优先权是指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与其他债权相比,承包人有优先受偿权。工程款优先权优先于抵押权。同样,优先权优先于当事人申请保全后对财产的债权。
    • 公司的会计作假帐,债权人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区别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06
      一、两者的目的不同代位:代位权的行使是为了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产撤销:撤销权的行使是为了恢复债务人的财产 二、二者构成要件不同代位,只需具备客观要件: ①债务人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到期债权 ②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③债务人已陷于履行迟延 ④有保全债权的必要。撤销:在无偿行为场合,只需具备客观要件而在有偿行为的情况下,则必须同时具备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客观要件: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包括债务
    • 代位权与债权转让有什么异同?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4
      1、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以致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时,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之权利。 2、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3、无疑,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