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五小行业整治方案
根据《市创建全省文明城市迎检工作方案》要求,由市卫生局牵头,协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抓好市中心城区公共场所“五小”行业整治工作。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和部署,切实做好“省检”准备工作和其他相关工作,确保以最好的成绩通过“省检”,力争进入全省文明城市行列,特制定市中心城区公共场所“五小”行业整治迎检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民生、破解发展“瓶颈”为主线,坚持为民创建、科学创建、精品创建的原则,进一步深化公共场所“五小”行业整治规范,确保创城迎检“五小”行业整治“省检”过关。
二、工作任务
要牢固把握“五小”行业卫生标准,逐一对照,拉网排查,充分准备,突击整治,严格按照听取汇报、材料审核、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网络调查、整体观察等六种测评方式,时不我待地做好充分准备,高标准、高水平做好迎“省检”工作。
(一)做好迎检动员部署工作(10月12日完成)
召开市卫生、药监系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迎检工作调度会,通报前期工作情况,对迎检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市、区卫生、药监部门对“五小”行业整治的监管职责以及市、区卫生、餐保服务监督机构的监督责任。
(二)加大创建宣传力度,形成浓厚氛围(10月10日至考评结束)
组织做好创建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宣传。市、区卫生、药监局及其卫生、餐保监督机构在门前和院内醒目处张贴创建文明城宣传画、标语和横幅,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简报、网站等宣传阵地刊登创建文明城宣传内容,积极组稿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创建工作亮点;组织“五小”行业在场所醒目处张贴创建文明城宣传标语,有条件的则要利用led电子显示屏反复发布和播放相关公益广告,使文明创建宣传覆盖市中心城区公共场所各“五小”行业。(责任单位:市、区卫生、药监局,市、区卫生、餐饮服务监督机构,市卫生局创建办统一协调和提供公益广告内容)
(三)抓紧做好查缺补漏整改工作(10月10日至考评结束)。
1、深入开展达标摸底督查。按照《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市中心城区卫生系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要求和职责职能,加强领导、加强队伍、加强责任、加大力度,市、区卫生、药监部门根据自身所承担的创建工作任务进行重新细致梳理,对标排查,落实责任,进一步巩固成果,查找不足,采取错时督查,措施强硬,对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攻坚,及时整改,全面推进创建工作,不留死角,不拖全市后腿,实行督查整改工作每日一报制。(责任单位:市、区卫生、药监局,市、区卫生、餐保服务监督机构)
2、做好实地考察准备工作(10月15日前完成,并保持)。实地考察采取的形式是暗访形式。市、区卫生、药监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亲自过问、亲自参与,对照《测评体系》有关考察测评要求,抓好工作督导。市、区卫生、餐保服务监督机构重点抓好四项工作:1)经营性公共场所要有《卫生许可证》,亮证经营;2)从业人员要持《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要有“五病”调离的相关制度和记录;3)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落实,要有消毒设备、消毒措施和记录,做到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三证齐全”,确保公共卫生安全。
3、做好问卷和网络调查准备工作。市、区卫生、药监局及其所属卫生、餐保服务监督机构要制定迎检预案,确保有创建文明城市的主题专栏,并做好迎检工作。在15日前开展一次模拟问卷调查和创建知识考试,增强和提高“五小”行业从业人员对创建文明城的理解率、支持率和卫生知识知晓率。(责任单位:市、区卫生、药监局,市、区卫生、餐保服务监督机构)。
(四)做好材料立卷归档工作(10月12日前完成)
吉州、青原两区卫生、药监局及其卫生、餐保服务监督机构按照方案要求,将创建整改资料收集完整,立卷归档、装订成册。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市、区卫生、药监行政主管部门及市、区卫生、餐保监督机构的主要领导是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顾大局意识,充分认识“省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密切配合、集中精力、集中智慧、集中财力、集中人力全心投入到创建攻坚战中,确保完成迎检工作任务。
2、对标排查,落实责任。要按照市创建工作总体部署,根据“五小”行业整治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将创建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领导,落实到责任人,落实到每个薄弱环节,强力整改,确保少丢分,得高分。
3、创新举措,突破难点。“五小”行业点多、面广、人员复杂。在迎检突击规范整治中,卫生、药监部门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采取强硬措施对“五小”行业的薄弱环点进行整治,促其规范到位。同时,要打造亮点工程,培育精品示范户,引领“五小”行业健康发展。
4、强化督导,确保过关。市卫生局对市中心城区创城迎检“五小”行业整治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检查,保持高压态势,以加强对迎检工作的动态管理,确保“五小”行业整治工作到位。同时总结整治工作经验,落实长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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