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治疗方案错误承担多少责任?
临床误诊的性质不同,涉及到法律责任也不同,从过错原则上看,无过错的误诊不承担法律责任,医生误诊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如下:
(一)医疗事故责任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活动中存在过失,即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不良后果,损害程度必须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件》规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要求,且过失行为不良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即构成医疗事故,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
(二)民事法律责任
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时,对不构成医疗事故,但经审理能够认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误诊行为,符合民事侵权构成要件的,应确定医疗机构承担的责任。
对技术性误诊,无论给患者造成何种程序的损害,都要由医疗机构承担民事责任。根据误诊给病人带来的损害,医院应赔偿患者因误诊误治增加的不必要医疗费、交通费,根据不同情况赔偿病人因营养支持从而支出的营养费,因误诊误治产生的误工费,如侵权后果严重,还要承担适当的精神抚慰金等。
(三)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人员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二、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医鉴办收到委托后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如下:
(一)、受理
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等;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6个小时)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相关资料;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组成鉴定组
医鉴办根据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原则上至少为3人以上的单数,主要学科的专家不少于专家鉴定组成员的1/2。
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20天之前,通知双方当事人或其委托人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
双方当事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之前,要求专家回避的应说明理由。
(三)、组织鉴定
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1周内通知医、患、鉴定专家三方。出席鉴定的双方当事人每一方人数不得超过3人。任何一方当事人的无故缺席、自行退席或拒绝参加鉴定,不影响鉴定的进行。
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患者到医院是为了治愈自己的病情,但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了医疗事故的发生,给患者和家属带来了身体和经济上的损失,为此受害人可以向医院主张赔偿,赔偿的数目需要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医生给治疗错误有责任吗?医疗错误怎么追责
137人看过
-
错误治疗责任范围及规定
379人看过
-
两个医院治疗医疗过错责任由谁承担
170人看过
-
医院治疗错误医院有责任没
480人看过
-
诊断错误延误治疗的责任是怎样的
323人看过
-
法官判案错误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408人看过
-
-
延误治疗医院有过错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9延误治疗造成患者损害的,医院有医疗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
-
错误治疗责任规定有哪些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5-08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
错误治疗责任是什么规定的广东在线咨询 2023-11-07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
治疗医疗损害案由谁承担法律责任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191、医疗损害案件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2、部分胜诉或者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承担的诉讼费用金额。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其对诉讼目标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承担的诉讼费用金额。四、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应当相应地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5、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