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罪数量认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0 04:44:20 130 人看过

一、贩毒罪数量认定是什么

对于任何形式的走私、贩卖、运输以及制造毒品行为,不论其数量如何,均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并施予相应的刑事处罚。在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件中,符合特定条件的犯罪分子将会面临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将被没收全部财产。具体而言,如果犯罪分子涉及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超过一千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超过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巨大的情况,将被判处上述严厉刑罚。而对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超过二百克但不足一千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超过十克但不足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犯罪分子,则会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对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足二百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不足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犯罪分子,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以罚金;若情节严重者,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贩毒罪数量如何认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达200克以上,海洛因或可卡因或甲基苯丙胺达到10克以上者,将面临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将被同时处罚金。而对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在200克以下,海洛因或可卡因或甲基苯丙胺在10克以下,以及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情况,也将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然而,如果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超过1000克,海洛因或可卡因或甲基苯丙胺超过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巨大的,则将面临更为严重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针对走私、贩卖、运输以及制造各类毒品的犯罪行为,无论其涉及到的毒品种类和数量如何,都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打击与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于情节特别严重者,可能会被判处长达十五年、终身监禁或者是死刑,同时,他们的个人财产也将被依法予以彻底没收。如果鸦片的持有量超过了一千克、海洛因等其他毒品超过了五十克,那么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而在毒品持有量未达到此标准但仍足以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持有者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并且需要支付高额罚金。如果情节特别恶劣,持有者将会被判处在三至七年内服刑,并同时支付相应罚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10: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贩毒数量少多久定罪
    贩卖毒品,不管数量多少,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而贩卖毒品越多,判刑越重。《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2023-04-15
    319人看过
  • 以贩养吸类型的毒品犯罪,贩毒数量如何认定
    一、什么是以贩养吸“以贩养吸”是毒品犯罪中一个专业的名词,是指有些毒品犯罪人既参与贩卖毒品犯罪活动,自己也吸食毒品的行为。因为该类被告人既贩卖毒品又吸食毒品,所以对其贩卖毒品数量的认定,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点。虽然最高院出台了司法解释对此种情况进行了规定,但不能完全涵盖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二、案件关键点1、在以贩养吸的被告人处查获的毒品有被被告人吸食的可能;2、有证据证明购买,但无证据证明卖出,也未查获毒品,是否计入贩卖毒品的数量。三、贩毒数量认定根据《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规定,以贩养吸的被告人贩卖毒品数量的认定,涉及三个问题:第一,已经被实际卖出的毒品数量;第二,已经购买,尚未卖出,但查获部分毒品的;第三,已经购买,尚未卖出,也未查获毒品的。第一种情形是典型的贩卖毒品,关键是第二、三种情形中贩卖毒品数量的认定问题。第一,以贩养吸的被告人既贩卖毒品又吸食毒品,
    2023-02-13
    459人看过
  • 毒品数量认定的标准:贩卖毒品罪的界定
    贩卖毒品罪的毒品数量认定标准:1、销售毒品、走私、销售、运输、制造鸦片1公斤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2、销售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公斤、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销售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贩卖毒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贩卖毒品罪的量刑标准如下: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贩卖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贩卖毒品集团的
    2023-07-09
    142人看过
  • 贩卖毒品的交易现场怎样认定贩毒数量
    有证据证明嫌疑人不吸毒的,以全部数量计算;对以贩养吸的,如有证据证实其确有贩卖毒品的行为或目的,被查获的毒品数量和其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均应计入贩卖的数量之内,但考虑到以贩养吸这类人群的特殊性,在量刑时要把其贩卖量、吸食量大小,查获及持有毒品数量多少作为量刑时是否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如无下线证明曾商谈交易价格的证言,也无证明行为人具有贩毒史,或缺少吸食毒品的资金来源等证据证实其确有贩卖毒品的行为或目的,则只能以交易现场查获的少量毒品计。《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2023-04-17
    71人看过
  • 贩毒案件中毒品的数量如何认定
    1、贩毒又吸毒如何确定毒品的数量在实践中常常存在既贩毒又吸毒即“以贩养吸”的情况,如何正确认定其毒品的数量在司法实践中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第一种情况,被告人购入100g毒品,自己吸食30g卖掉70g。那么只能认定被告人贩毒的数量是70g而不是100g。因为,我国刑法没有规定吸食毒品为犯罪行为,所以行为人为了吸食毒品而购买的行为不能够成贩卖毒品罪。如果认定被告人贩卖的毒品数量是100g,就违背了罪行法定的基本原则,这是十分错误的。第二种情况,“以贩养吸”的被告人,购入500g海洛因,自己吸食30g,已卖掉170g。在抓获被告人以后,又在其住所等藏匿地点查获毒品300g。在此案件中,不能扣除被告人可能自己吸食的部分,而应以查获的毒品与贩卖的数量认定,即认定被告贩卖毒品海洛因470g。因为被告人已经具有贩卖毒品的行为,无法确定行为人对余下的毒品一定不会贩卖。若不对剩余的予以认定,或仅以非法持
    2023-06-03
    98人看过
  • 毒品数量的多少在贩卖毒品罪中的认定
    毒品犯罪的毒品数量的计算是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一、禁毒工作的措施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二、毒品包括哪些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传统毒品种类有:1、鸦片;2、吗啡;3、海洛因;4、大麻;5、杜冷丁;6、古柯;7、可卡因等。新型毒品种类有:1、冰毒;2、摇头丸;3、K粉;4、咖啡因;
    2023-03-09
    313人看过
  • 贩毒的如何定罪数量是多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023-06-04
    302人看过
  • 夫妻二人贩毒数量如何认定
    共同犯罪,按总量判刑。以下法律文件可以供参考:根据2000年《全国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应当进一步明确以下几点:1、对于行为人为了掩护走私、运输毒品而将毒品融于其他物品中的案件,在计算毒品数量时,不应将其他物品计算入毒品的数量;2、对于查获的毒品,有证明大量掺假,经鉴定毒品含量极少,确有大量掺假成分的,在量刑时应酌情考虑,尤其是毒品掺假后其数量才可达到判处死刑标准的案件,更应慎重量刑,对被告人可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3、在计算毒品数量时,对于十分明确的同种类毒品一般不以纯度折算,但是如果毒品中由于同种的有毒成分因含量不同而可能分属不同种类的毒品时,则需要对毒品成分的含量高低进行鉴定。一、规定的贩毒初犯二克判多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少,又是初犯的,最好的结果是争取缓刑。嫌贩卖毒品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具体量刑看情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2023-03-02
    314人看过
  • 毒贩住处查获的毒品能否一并认定为贩毒数量
    被告人章秀华,男,1973年6月29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无业2006年7月20日至28日,被告人章秀华先后多次将毒品海洛因贩卖给吸毒人员干某、王某、吴某等三人,贩卖总量约3.1克得款1300元。7月28日晚,被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后在其住处周围查获毒品海洛因37.75克,其中部份海洛因已被装成小包装,并标明重量。同时还查获锤子、电子秤、不锈钢刀片、吸管等作案工具。7月29日,被告人章秀华尿检呈阳性,表明近期有吸毒。【分歧】对本案的定罪量刑,存在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章秀华的行为构成两罪,即其已贩卖3.1克毒品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在其住处查获的37.75克毒品属非法持有,应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罪。对该两罪分别量刑,实行数罪并罚。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人章秀华的行为构成一罪,即贩卖毒品罪。应将其已贩卖的3.1克海洛因和在其住处周围查获的37.75克海洛因一并计算为贩卖毒品的数量,予
    2023-06-11
    362人看过
  • 毒品犯罪在住处查获的大量毒品如何认定贩毒数量
    在毒贩住处查获大量毒品如何认定贩毒数量2006年7月20日至28日,被告人章某某在武夷山市三菇度假区漂流码头、钓鱼湖草坪等地先后多次将毒品海洛因贩卖给吸毒人员干某、王某、吴某等三人,贩卖总量约3.1克得款1300元。7月28日晚,被告人章某某在景区兰汤桥头贩卖毒品时被景区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后在其住处周围查获毒品海洛因37.75克,其中部份海洛因已被装成小包装,并标明重量。同时还查获锤子、电子秤、不锈钢刀片、吸管等作案工具。7月29日,被告人章某某尿检呈阳性,表明近期有吸毒。二、能否一并认定为贩毒数量对本案的定罪量刑,存在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章某某的行为构成两罪,即其已贩卖3.1克毒品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在其住处查获的37.75克毒品属非法持有,应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罪。对该两罪分别量刑,实行数罪并罚。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人章某某的行为构成一罪,即贩卖毒品罪。应将其已贩卖的3.
    2023-06-03
    484人看过
  • 如何认定毒品交易现场的贩毒数量?
    贩卖毒品的交易现场认定贩毒数量的标准:1、贩卖毒品的交易现场怎样认定贩毒数量:如有证据证明嫌疑人不吸毒的,按全部数量计算;2、如果有证据证明自己确实有贩卖毒品的行为或目的,被查获的毒品数量和非法持有的毒品数量应计入贩卖数量,但考虑到贩卖吸引这类人的特殊性,应考虑量刑时的贩卖量、吸食量、查获和持有的毒品数量作为量刑时是否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强迫交易罪应如何认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可以认定为强迫交易罪:对方强买强卖商品的;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
    2023-07-04
    228人看过
  • 零包贩毒案件的罪名确定和数量认定问题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选择性罪名,对同一宗毒品实施了两种以上犯罪行为并有相应确凿证据的,应当按照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的性质并列确定罪名,毒品数量不重复计算,不实行数罪并罚。对同一宗毒品可能实施了两种以上犯罪行为,但相应证据只能认定其中一种或者几种行为,认定其他行为的证据不够确实充分的,则只按照依法能够认定的行为的性质定罪。如涉嫌为贩卖而运输毒品,认定贩卖的证据不够确实充分的,则只定运输毒品罪。对不同宗毒品分别实施了不同种犯罪行为的,应对不同行为并列确定罪名,累计毒品数量,不实行数罪并罚。对被告人一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两种以上毒品的,不实行数罪并罚,量刑时可综合考虑毒品的种类、数量及危害,依法处理。罪名不以行为实施的先后、毒品数量或者危害大小排列,一律以刑法条文规定的顺序表述。如对同一宗毒品制造后又走私的,以走私、制造毒品罪定罪。下级法院在判决中确定罪名不准确
    2023-02-20
    97人看过
  • 贩毒查不清数量否可以定罪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贩卖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据此,贩卖毒品罪是指贩卖毒品的行为,只要是贩卖毒品,即构成贩卖毒品罪。一、贩卖毒品方式有哪些?贩卖毒品的行为多种多样。下列行为应属于贩卖毒品的行为:(1)将毒品买入后又转手卖出,从中牟利的;(2)将家中祖传下来的毒品卖出牟利的;(3)制造毒品后销售的;(4)以毒品为流通手段交换商品和其他货物的;(5)以毒品支付劳务费或者偿还债务的;(6)赊销毒品的;(7)介绍毒贩,从中牟利的;(8)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人员,违反国家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提供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二、贩卖毒品怎么处罚量刑?《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
    2023-02-16
    237人看过
  • 贩卖毒品罪中毒品数量的判定依据
    贩卖毒品罪的毒品数量认定标准:1、销售毒品、走私、销售、运输、制造鸦片1公斤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2、销售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公斤、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销售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贩卖毒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贩卖毒品罪的量刑标准如下: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贩卖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贩卖毒品集团的
    2023-07-09
    31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武昌区法院程华贩毒案, 贩卖毒品犯罪数量与非毒品犯罪数量怎么认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13
      武昌区法院程华贩毒案,应当按照贩毒品种、数量及犯罪情节定罪量刑。贩卖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贩卖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这是各种毒品犯罪行为侵害的共同客体。行为人故意以非毒品冒充毒品或者明知是假毒品而贩卖营利的,应认定为诈骗罪,而非贩卖毒品罪,但行为人不明知是毒品而贩卖,事实上具有贩卖毒品的可能性的,应认定为贩卖毒品(未遂)。《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
    • 认定贩毒数量的法律规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21
      (一)一般情况下,是按照其购买的毒品数量认定其贩卖毒品的数量,而非按照能够证明的贩卖数量及查获的毒品数量认定其贩毒数量,该规定修改了《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相关规定; (二)购买的毒品数量无法查明的,才按照能够证明的贩卖数量及查获的毒品数量认定其贩毒数量; (三)确有证据证明其购买的部分毒品并非用于贩卖的,不应计入其贩毒数量。 《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毒品的数量以
    • 贩毒罪是按照毒品数量来量刑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8
      贩毒罪是按照毒品的数量来定罪量刑的。 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
    • 运用证据认定贩毒数量问题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5
      虽然贩毒案件中数量不是定罪的必要条件,无论多少均应立案处罚,但对量刑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是衡量贩卖毒品犯罪的社会危害的主要根据,为此,贩毒案件量刑时,首先应按刑法“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的规定确定毒品的数量,对应量刑幅度准确裁量刑罚。如何运用证据认定数量不能一概而论,案情不同,标准相异。交易现场查获毒品的数量认定
    • 毒品数量的多少在贩卖毒品罪中的认定是多少?
      云南在线咨询 2021-07-30
      毒品数量在贩卖毒品罪中的认定主要如下所示: (1)对于现场抓获的贩卖毒品交易的数量,包括已交易的毒品量以及贩卖人随身携带的毒品量。 (2)犯罪嫌疑人贩卖毒品时被当场抓获,随即从其单独住处搜出的毒品,可以计入贩卖数额。 (3)被告人供述的毒品数量与其他购毒人的供述的毒品交易量一致,则以其二人均供认的数量来定罪量刑。 (4)对被告人购买了一定数量的毒品,但只查明其贩卖了其中一部分,其余部分已由被告人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