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订立的含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18:14:07 214 人看过

一、合同订立的含义

合同订立是指两方以上当事人通过协商而于互相之间建立合同关系的行为。具体来讲,合同的订立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合同订立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前者如要约邀请、要约、反要约等等,包括先合同义务缔约过失责任;后者如承诺、合同成立和合同条款等。

二、合同订立后的法律效力有哪些呢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一)从权利方面来说,合同当事人依据法律和合同的约定所产生的权利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二)从义务方面来说,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拘束力,当事人根据合同所产生的义务具有强制性,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定和约定的义务履行合同。

(三)从责任方面来说,如果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三、什么是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

合同的主体资格则是指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关系的参与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能否作为合同的主体,关键是看它是否取得合法经营的资格。凡是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就有进行民事活动、自主经营的权利,从而也就取得参与民事法律关系的资格,自然能够以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出现,签订合同。合同签约对方为自然人时,法律要求其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因此,在与自然人签订合同时应当确认其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要注意主体资格问题,非法人机构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无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8: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合同订立的流程包含哪些步骤?
    合同订立一般包含五个要素:要约,承诺,合同的成立时间和成立地点,格式条款,缔约过失责任。所有的合同成立必须至少经过两个程序,也就是要约和承诺。所谓要约就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应当内容具体确定,表明只要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就要受要约内容约束。承诺是指同意要约人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合同订立形式《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2023-07-05
    398人看过
  • 合同订立包含哪几个阶段
    合同订立主要有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合同要约是发出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合同承诺是同意他人的发出的要约的意思表示,而承诺生效后一般合同就会订立成功。一、要发要约需要哪些条件发出要约要满足如下条件:1、要约人具有作出要约的相应民事行为能力;2、要约人以明示的方式作出希望与特定被要约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3、该意思表示应当具体确定,且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二、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要约是否能撤销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要约是可以撤销的。法律具体规定,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三、邀请请求和要约邀请有什么区别?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有: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
    2023-06-27
    79人看过
  • 合同中的定金和订金有何具体含义?
    一、二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订金: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属于主合同的。二、二者的功能不同:定金:定金一经给付,就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订金:订金给付后,如果发生一方违约,导致需要解除合同时,收受订金的一方必须如数退还订金。三、二者的适用范围不同:定金的担保方式可适于各种合同,而订金只适用于金钱的给付为一方履行债务的合同,多见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合同中。购房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是什么1、“定金”指为保证合同的履行,消费者预先向家具销售者(卖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合同上是“定金”的,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当收受定金一方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交付定金一方违约时,“定金”不返还。“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订金不
    2023-07-04
    270人看过
  • 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有哪些?订立劳动合同有什么意义?
    签订劳动合同,弱势的一方始终是劳动者,因为书写和规范合同内容一般是由公司统一进行,因此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劳动合同的内容,同时需了解定力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一般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一、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1、合法的原则合法原则,是指订立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合法是劳动合同有效并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它的基本内涵应当包括以下方面:(1)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主体合法,即当事人必须具备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是指必须具备法人资格或经国家有关机关批准依法成立,必须有被批准的经营范围和履行劳动关系权利义务的能力,以及承担经济责任的能力;个体工商户必须具备民事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劳动者的主体资格,是指必须达到法定的最低就业年龄,具备劳动能力。任何
    2023-04-22
    491人看过
  • 解释合同的含义和定义
    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设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是指在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是指所有的民事合同,最狭义的合同是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通常所说的合同是指民事合同,是平等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合同标的中技术合同是指专利吗技术合同的合同标的不是专门特指专利,还包括技术服务、咨询以及技术开发等多项内容。其中与专利相关的是在技术合同包括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作为技术合同中的一种,明确约定专利转让或者使用许可约定,因此可以说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技术转让合同的一种。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主要条款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1、专利技术的内容和专利的实施方式;2、实施许可合同的种类;3、实施许可合同的有效期限和地域范围;4、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条款;5、专利权瑕疵担保和保证条款;
    2023-07-05
    434人看过
  • 订立合同的“订”与“订立”有何不同?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区别:一、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不具有担保性,只是预付款或先期支付行为(具有担险性)。二、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定金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而订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主合同不成立。三、定金与订金的法律后果不同。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适用定金罚则。交付或接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的,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订金的后果,订金仅可作预付款或损失赔偿金。订立租赁合同有什么风险1、租赁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出租人自身过错导致的,出租人应当自己负责;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承租人的过失造成的,由承租人向出租人负损害赔偿责任;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则第三人向出租人负侵权损
    2023-07-19
    402人看过
  • 订立劳动合同时需要履行的义务和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1.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2.劳动者的义务。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订立劳动合同时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哪些?《劳动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在订立劳动合同之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地位是完全平等的,二者可以自由协商劳动合同的内容。现实中,很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往往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制定成格式化、定型化的条款,而作为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劳动者很少有或根本没有修改权。劳动者往往只有缔约或不缔约的选择自由,而不像缔结一般经济合同那样,双方当事人均可以作出要约、承诺,即仅
    2023-08-05
    257人看过
  • 订立合同一般包含哪些条款?
    法律咨询:订立合同一般包含哪些条款?法律咨询律师解答:(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一、公司打造艺人需要签订什么合同书订立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合同,合同内容的商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二、如何签购房合同?签购房合同需具备下列条款:1、买卖双方的姓
    2023-03-12
    167人看过
  • 以他人公司名义订立合同
    冒用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已经构成无权代理,严重者还可能触犯刑法遭到刑责。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能以分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吗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的概念,是指从业务上、组织上接受本公司管辖的公司。分公司在法律上不具有独立的财产、独立的意思机关、独立的名称,不能独立承担责任,所以不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不是独立的公司,不具有公司的组
    2023-07-12
    73人看过
  • 赠与合同订立方式包含哪些
    赠与合同订立方式有:1、口头形式,指赠与人与受赠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订立合同;2、书面形式,指赠与人以书面文字表达赠与内容的方式订立的合同形式;3、公证形式,指由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公证。一、赠与的房产怎么过户(一)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二)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三)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二、亲属赠与房产交易流程亲属间房产过户可以通过继承方式或遗嘱继承方式变更房屋权属。根据《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不征契税,当然最划算,但过户手续只能在产权人去世后才可办理。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
    2023-03-13
    285人看过
  • (一)合同效力的含义
    合同效力,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的约束力。对于合同效力的含义,应从以下三方面来理解:第一,合同效力是合同本身的强制力,表现为对合同的自觉遵守和不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责任乃至制裁。合同的目的是通过履行而实现的。在履行中,当事人对合同义务的遵守,其根本动因不在于合同利益的驱使、诚实信用等道德因素,而在于合同的强制力;同时,不履行合同义务,一定会产生相应的责任,并因此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第二,合同效力是一种法律保护力,合同和合同权利是依靠法律的保护力维持的。依法成立的合同本身,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涉及非法侵害;合同和合同权利的实现,均受国家法律的保护。由此说来,不被法律保护的合同,不可能存在合同效力的问题。第三,合同效力,实际上是合同的实效力。合同实效力,是实现合同目的的确定性。合同目的实现,包括对合同遵守的必然性和对违反合同制裁的必然性。如果能够做到履行合同义务、实现合同权利,则说明该合同是有
    2023-06-05
    243人看过
  • 反担保合同的含义和意义
    反担保合同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与债务人和反担保人签订的担保合同,以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在实践中,企业在进行银行贷款时,也经常与担保公司合作,担保公司为其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同时以自身财产向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即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从而实现对资金的贷款需求。反担保具有从属性,是对从债的担保。反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1、签订反担保合同的行为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签订反担保合同的双方行为人意思表示不真实。3、反担保合同的内容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内容。4、反担保合同违背了公序良俗。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做出保证或设定物的担保,在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债务人向担保人作出清偿。它反映了两者之间的权益关系。在保险业务中,保险人为保险标的出具的付款担保中,通常都包括被保险人应承担的部分,也就是被保险人应向保险人出具其自负责的担保证明,即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
    2023-07-05
    489人看过
  • 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的告知义务
    一、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的告知义务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的告知义务如下: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如实告知义务,体现在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这些内容是法定的并且无条件的,无论劳动者是否提出知悉要求,用人单位都应当主动将上述情况如实向劳动者说明。这些内容都是与劳动者的工作紧密相连的基本情况,也是劳动者进行就业选择的主要因素之一。劳动者的告知义务是附条件的,只有在用人单位要求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时,劳动者才有如实说明的义务。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学历、职业资格、工作经历以及部分与工作有关的劳动者个人情况,如家庭住址、主要家庭成员构成等。二、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及双方的义务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的义务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
    2023-04-25
    163人看过
  • 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定义是什么
    乘人之危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但是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乘人之危合同怎么认定乘人之危订的合同的认定: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与己订立合同。乘人之危的条件:一方当事人陷于危难处境;行为人利用危难困境,趁火打劫,提出苛刻条件;行为人主观状态为故意;订立的合同是为了取得过分的利益。《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
    2023-08-03
    5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的含义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因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09
      (1)订立前的知情权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说明。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有权了解劳动者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2)劳动合同的文本与文字劳动合同文本可以由用人单位提供,也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拟订。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合同文本,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应当用中文
    • 签订合同时的转正是什么含义?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01
      转正与见习期的说法一直伴随着中国的发展存在了好多年,随着1994年我国《》的颁布,转正之说将逐渐淡出中国已成为必然。在《劳动法》中不再提转正与见习期。而是将劳动合同与的概念放在大家的面前。现在转正与见习期仅仅存在于一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系统文件之中。比如《全日制高等学校学生就业工作管理办法》中规定:“本、专科学生就业时,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可实行一年见习期制度(应向学生说明);也可以根据《劳动法》
    • 合同的订金和定金含义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2-15
      定金的含义: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订金的含义:根据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 如何理解签订劳动合同的含义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14
      通过以下理解劳动合同的性质: 1、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意义的性质。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是实现劳动权利和招用人员的法律形式。 2、劳动合同时还具有社会性质,是维系社会劳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架构基础。
    • 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含义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20
      1、劳动合同未明确劳动报酬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予以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调不一致的,以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平均劳动报酬作为劳动报酬最低标准。 2、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在实际履行中发生变化而劳动合同未依法变更的,实际履行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如低于劳动合同约定,不得作为续签劳动合同的最低标准。 3、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订的,应提前30日开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