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特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09:11:07 366 人看过

随着网络的发展以及关于网络虚拟财产纠纷的不断增加,各种形式的纠纷的不断出现,网络虚拟财产已经不在完全虚拟,侵犯虚拟财产已经突破虚拟空间而向现实空间过渡。具有一定的现实性虚拟财产不只是虚拟的或者独立存在于虚拟社会中的,而是逐渐与现实社会的真实财产建立了对应或者换算关系。因此,虚拟财产已经具备了现实社会中真实财产的价值。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只是在保护的方式以及手段方面做出不同的规定而已。网络虚拟财产是随着网络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它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网络虚拟财产的虚拟性。网络虚拟财产具有虚拟性,又称无形性。这种虚拟性表现为其依托于特定网络空间并外化为各种各样的角色、武器和货币等具象。正如有的人士指出的虚拟财产首先要满足虚拟的特性,这就意味着虚拟财产对网络游戏虚拟环境的依赖性,甚至在某种程度上不能脱离网络游戏而存在,当然也正是这一种特征使得按照现行法律难以调整与规范。台湾的法律将网络虚拟财产定义为电磁记录,就是出于网络虚拟财产的无形性的考虑。

二是网络虚拟财产的技术限制性。网络虚拟财产在物理概念上是存在于网络游戏服务器上通过游戏编程程序呈现的电子数据,那么它就必然具有技术限制性,表现在:多数网络虚拟财产具有限定的攻击能力、防御能力、魔力的购买能力,且该种能力是在网络游戏开发时设计好、并固定成具体的电子数据,玩家在游戏过程中不能通过技术任意改变网络虚拟财产所具备的能力。游戏开发者通过技术设计了名目众多的虚拟财产,且有不同等级的能力,等级越高,能力越强,数量就越少。正是这种技术限制性使得网络虚拟财产具有稀缺性,从而引起玩家的兴趣,有的甚至愿意以不菲的金钱投入其中,获得游戏中的优势地位。

三是网络虚拟财产的可交易性。网络虚拟财产的交易性体现在网络游戏过程中,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玩家与游戏服务商之间的交易。玩家以购买点卡等方式获得进入网络游戏的权限和游戏时间,在其达到游戏服务商在游戏中设计好的某种程序要求时就获得相应的虚拟财产。二是玩家与官方网站之间的交易转让。如新浪网为推广其代理的网络游戏《天堂》而打包出售虚拟道具。三是玩家之间自发的交易转让。这种转让因其自发和无序,容易出现纠纷。越来越多的网站与社区专门开辟了交易区或讨论区,让玩家自由寻价交易,并提供相对可靠的网络虚拟财产参考价格。在各大拍卖网站上经常会发现对网络游戏中的虚拟道具财物等进行拍卖。

四是网络虚拟财产的价值性。网络虚拟财产的交易是建立在价值性基础上的。玩家在游戏过程中投入精力和智力,通过攻关和解决游戏难题不断升级虚拟角色的身份并获得相应的虚拟财产。由于虚拟财产分配的不平衡以及玩家重新分配虚拟财产的需求导致了虚拟财产的转让,并由此派生出所谓的职业玩家,通过游戏将这些高等级的角色、装备等网络虚拟财产在现实中出让,以获取赢利,并成为一种职业。因此,虚拟财物的现实价值意义也越来越明晰。虚拟物品或虚拟财产如果仅仅发生在虚拟空间里也不能成为法律意义上的虚拟财产,只有与现实社会发生了某种联系才有可能被界定为法律上的虚拟财产,这就排除了纯粹产生并存在于虚拟空间的所谓的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5日 04: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虚拟财产相关文章
  • 法律对网络虚拟财产保护有具体规定
    有,“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27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该条款的增加,体现了“与时俱进地审慎修订立法”的理念,符合当前时代发展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需求,提供了高位阶的网络虚拟财产保护民事法律依据,为后续涉网络虚拟财产的立法留足空间。法律对著作权有几年保护著作权法规定保护著作权有50年。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按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3-08-05
    476人看过
  • 网络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里的防范有哪些?
    一、网络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里的防范有哪些?1、倡导以德治网。网上交往的虚拟性,淡化了人们的道德观念,削弱了人们的道德意识,导致人格的虚伪。要大力加强网络伦理道德教育,提倡网络文明,培养人们明辨是非的能力,使其形成正确的道德观。2、充分运用防火墙技术。该软件利用一组用户定义的规则来判断数据包的合法性,从而决定接受、丢弃或拒绝,可以通过报告、监控、报警和登录到网络逻辑链路等方式,把对网络和主机的冲突减少到最低限度。3、使用正版软件、下载正版程序。在机器安装正版程序,不使用盗版软件,在网络中下载使用正版合法的软件和程序,有效防止病毒和木马入侵。4、增强防范意识。勿因好奇心点击、登录来路不明的网址,当收到广告信、电子邮件、插件等陌生信息时,不要被其文字吸引,而点选信中所提供的网址和文件。二、法律依据网络盗窃罪是一种常见的网络犯罪。当前,网络盗窃案件时有发生,但由于中国目前(2010年1月止)网络盗
    2023-04-27
    463人看过
  • 虚拟财产保护的现状
    针对虚拟财产保护,我国目前的法律现状是——无法可依公民的财产既包括有形的,也包括无形的,越来越多的人认为网络虚拟财产应属于无形资产的一种。虚拟财产应当做为个人的财产进行保护已成为玩家们的共同期待,也逐渐成为发展趋势,但是由于我国目前法律对“虚拟财产”的定性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没有专门的法律来保护虚拟财产,虚拟财产的价值法律是不认可的。一方面是法律保护的不健全,另一方面,这些虚拟财产,由于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能按照不同比例转换成现实中的货币等财产,常常被公开或私下买卖,并引来网络“窃贼”关注。有关网络虚拟财产失窃的案件接二连三发生,从2003年起虚拟财产我国司法部门也开始受理了此类案件。1、“虚拟财产”是否具有财产价值网络“虚拟财产”又称为“网财”,一般是指网民、游戏玩家在网络游戏中的账号(ID)及积累的“货币”、“装备”、“宠物”等“财产”。现在网络“虚拟财产”主要有两个来源:
    2023-06-02
    332人看过
  • 网络虚拟财产权益之争
    网上游戏装备是虚拟的,但虚拟并不等于虚无。网上购买游戏装备也是投入了时间、金钱(购买包月卡和点卡)和精力所取得的。并且,游戏装备也可以通过现实的交易、用虚拟的装备换取真实货币,交易的价格就是其经济价值的体现。虚拟财产被盗频频发生近日,一中国内地的黑客侵入由韩国DreamMedia公司推出的网游——《欢乐潜水艇》焍attlemarine——的服务器,造成多达250万名的韩国游戏玩家资料档案被删除。虽然只过了一周服务器就恢复了运营,但是被删除的玩家资料档案已经无可挽回了,使得很多热爱这款网游的玩家不得不重新开始游戏。这一事件在国内网络游戏界引起轩然大波,有关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立法的问题再度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在这之前,网络虚拟财产丢失也在国内时有发生。2003年2月17日,《红月》的玩家李宏晨登上自己的ID账号后发现,自己所有的武器装备不翼而飞。李宏晨遂将《红月》的运营商诉上法庭。2003年12
    2023-06-07
    258人看过
  • 网络虚拟财产价值认定
    第一,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规定,对于法医病理、法医物证等鉴定系明文规定要由司法鉴定部门作出鉴定。但对于物价鉴定,没有明文规定要由司法鉴定部门作出。另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联合出台的《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于价格不明或难以确定的,应当委托估价机构估价。故并不是凡是涉案物品的价格认定,均要委托估价机构进行估价。第二,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属于刑事诉讼证据八大类中的第(六)项,即“鉴定意见”,而鉴定意见成为诉讼证据及定案证据,仍然要经过法庭的司法审查,司法裁判也不惟估价机构的认定而认定涉案物品的价格。网络虚拟财产的界定网络虚拟财产是一种网络环境下模拟现实事物,以数字化的形式存在,既相对独立又具独占性的稀缺资源。网络游戏交易市场中,网游虚拟财产主要包括虚拟货币、虚拟物品(游戏内道具)、游戏账号。我国文化部在2010年8月1日施行的《网络游
    2023-06-02
    73人看过
  • 网络虚拟财产频遭黑手
    通过植入木马程序,盗取QQ账号密码3万余组,将账号内的Q币套现后获利上百万元。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近日作出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王易龙等5名被告人因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被判处三年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初,伊泽得知王易龙可以编写QQ木马程序,遂告知吴某。吴某向王易龙订购QQ木马程序,要求该木马程序能获得他人的QQ账号及对应密码、Q币数量等信息。王易龙按要求编写出木马程序后,吴某以每天500元至600元的价格买断使用,并不时给王易龙额外奖励。此后,吴某通过流量商将木马程序掺入网站的网络链接加以散布,电脑感染木马病毒的用户一旦登录QQ,其账号、密码、Q币余额等信息,就会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传输到吴某租用的服务器上,以文本文件的形式保存。吴某与李某(另案处理)及明进、梁唯夫妇商定,将QQ账号信息卖给李某,明进答应为李某记账并汇报每日账目情况。之后,吴某让
    2023-06-07
    360人看过
  • 网络虚拟财产具有法律上的财产
    一旦网络游戏进入运营阶段,玩家或用户通过支付某种形式的对价、通过获得独一无二的账户和密码而固定地、排他地行使其权利,虚拟财产的所有权就发生了移转。此时,虚拟财产应为特定的玩家或用户所有。网络技术在我国得到迅猛发展,《中国游戏产业报告》显示,游戏产业为相关行业带来的直接收入达333.2亿元,是网络游戏市场规模的5.1倍,随之侵犯网络虚拟财产的案件也频频发生。网络虚拟财产具有法律上的财产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讲师、刑法学博士认为,网络虚拟财产虽然不具有现实财产的可触性和有体性,是虚拟的,但同时又是实际上或效果上存在的财产,因为它完全可以引起如同现实财产一样的效果。对于法律而言,到底是财产外在的形式更重要还是其内在承载的能够引起现实社会关系变动的实质更重要?人类财产观念及财产本身的发展历史已经向我们表明:后者更重要。网络虚拟财产作为财物的一种,在其发明、创造、研发甚至是研发结束、相应产品被生产出来的
    2023-06-07
    409人看过
  • 属于网络虚拟财产的是哪些财产
    一、属于网络虚拟财产的是哪些财产根据民法规定游戏里的财产,虚拟货币准确的说在虚拟网络里流通的都是虚拟财产。网络虚拟财产可以分为以下两大类型:其一是虚拟网络本身;其二是存在于网络上的虚拟财产。虚拟网络本身是一种重要的虚拟财产。第二种类型的虚拟财产又可以分为以下三种形式:第一种为网络游戏中的网络虚拟财产。这包括网络游戏中的账号(ID)及积累的“货币”、“装备”、“宠物”等“财产”。第二种为虚拟社区中的网络虚拟财产。这包括网络虚拟社区中的帐号、货币、积分、用户级别等。第三种为其他存于网络的虚拟财产。这包括OICQ号码、电子信箱及其他网络虚拟财产等。第三类是一个包容性、兜底类型,只要非虚拟网络本身,也不属于上述两种形式的虚拟财产以外的网络虚拟财产,均可以归属于第三类。二、虚拟财产的特征网络财产的获得往往经过持有者的个人劳动(练级)、真实财物付出(购买游戏卡)、市场交易(买卖装备),网络虚拟财产已经
    2023-05-31
    263人看过
  • 网络虚拟财产无处不在
    法律综合知识
    “魂断屠龙刀”案例“武林至尊,宝刀屠龙,号令天下,莫敢不从”。武侠迷肯定已经听出来了,这是金-庸小说《倚天屠龙记》里的一段。但是,由“至尊屠龙刀”引发的《魂断屠龙刀》讲述的是丈夫因与网友发生纠纷而死亡,妻子要求继承丈夫网上的虚拟财产,从而发生了一系列法律问题。“秦*皇”和“杨*妃”是网络游戏中的两个虚拟人物。他们在网游中并肩作战,结为虚拟夫妇,并在网游中获得精良的装备“屠龙刀”。在网游,“屠龙刀”被另一位虚拟人物“袁*凯”骗取后,引发两人在现实中的争端,“秦*皇”在现实中误伤自己,导致死亡。网络妻子和现实妻子先后向法院对“袁*凯”提起诉讼,要求继承虚拟财产“屠龙刀”。网络虚拟财产无处不在在互联网时代,几乎所有网民都会遇到虚拟财产的相关问题。虚拟财产可以是开心网的农场,可以是QQ秀里的房屋和汽车,还可以是网络游戏中的精良装备。根据GPC(中国版协游戏工委)与IDC的联合调查表明:2008年,
    2023-12-03
    191人看过
  • 虚拟财产有哪些特点,虚拟财产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一、虚拟财产有哪些特点虚拟财产有以下特点:1.客观非物质性。现实中用户只是对网络游戏或其他形式服务器上一小部分存储空间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而这些空间上记载的数据形式仅起到载体的作用,在虚拟架构世界这个大环境下,白皙那位虚拟人及其装备、货币、宠物等形式,而这些虚拟财产显然是看不见、摸不到的,即具有虚拟性,换一句话说就是客观非物质性。2.有限的空间性。虚拟财产的价值体现在特定的虚拟架构世界环境中,也就是有运营商利用其服务器构建的虚拟环境。假设这个游戏中的虚拟财产存在另一个网络游戏、或另一个服务器、或其他运营商以及现实生活中都是没有价值的。3.交易性。正是由于网络游戏的帐号的相关参数是变化的,因此可以交易、转让、过户,就像现实生活中房屋一样,通过过户使得一个ID的指数添加到另一个ID。二、虚拟财产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虚拟财产可以作为遗产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
    2023-06-07
    231人看过
  • 我国虚拟财产侵权纠纷的主要特点,虚拟财产侵权管辖权
    一、我国虚拟财产侵权纠纷的主要特点我国虚拟财产侵权纠纷的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1.从数量上看,以盗窃手段窃取他人虚拟财产所引发的纠纷数量最多。2.从方式上看,侵犯他人虚拟财产的行为呈多样化的趋势。3.从客体角度分析,虚拟财产侵权纠纷所涉及的范围越来越广。4.从主体角度看,当事人就虚拟财产侵权纠纷所提出的诉讼请求范围不断增加。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随着网络的发展,虚拟财产侵权纠纷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表现形式上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二、虚拟财产侵权管辖权虚拟财产侵权管辖权应当为侵权行为地法院或被告住所地法院。我国民事诉讼法律对于侵权案件的地域管辖,秉持的原则是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了对侵权行为地予以明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民
    2023-05-03
    432人看过
  • 虚拟财产保护法全文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虚拟财产的范围及特征第三章虚拟财产的价值评估第四章虚拟财产主体的划分与确认第五章游戏运行商终止游戏运行时的责任与义务【正文】虚拟财产保护法第六章虚拟财产丧失中的责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网络游戏者的合法利益,促进网络事业的健康发展,认可网络虚拟财产的现实价值,规范服务商与玩家的权利与义务,解决由于虚拟财产而出现的纠纷,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虚拟财产,又称网财,是指网民、网络游戏玩家在网络游戏中的帐号(ID)及积累的货币、装备、宠物等财产。第三条虚拟不是指这种财产的价值是虚幻的,更不是指此种财产的法律性质是虚幻的,而是为了与传统的财产形态形成适当的区分,表明虚拟财产因网络虚拟空间而存在。第四条虚拟财产独立于服务商而具有财产价值,受法律保护。运营商只是为游戏玩家的这些私有财产提供一个存放的场所,无权对其肆意删改。第五条虚拟财产同样可以被占有、使用
    2023-06-07
    403人看过
  • 虚拟财产有虚拟财产保险吗?
    虚拟财产保险是针对网络中的虚拟财产提供保障的保险产品的总称。类型:虚拟财产保险主要分为虚拟财产损失险和虚拟财产责任险。虚拟财产损失险是指投保人将在游戏中的装备、游戏币、游戏号等资产作为保险标的,当发生损失时,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以及损失情况进行赔付的险种。虚拟财产责任险是指网游公司和玩家存在有偿的合同关系时,网游公司因为游戏设计存在漏洞以及对账号保管不慎等原因而造成玩家损失而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网游公司可以将这种民事损害责任通过风险转移的方式由保险人承担,当被保险人发生民事损害责任时,由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规定对玩家履行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潜在风险:虚拟财产所面临的风险可归纳为以下几种:1、盗窃风险,包括传统的密码盗取和木马程序进行的盗窃活动。2、欺诈风险,分为线上欺诈和线下欺诈。线上欺诈是指通过网络系统,在网络上对其相关信息的骗取和盗用。线下欺诈是指在现实生活中人与人接触产生的欺诈。3
    2023-06-06
    58人看过
  • 网络虚拟财产是否可分割?
    若虚拟财产的价值小,娱乐性强,则可认定为夫妻“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在离婚时可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若价值大,娱乐性强,虽然认定为“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但是离婚分割时应当对另一方进行对价补偿;若虚拟财产娱乐性小,甚至属于获取日常生活的营生工具,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网络虚拟财产有哪些网络虚拟财产:一、广义上的虚拟财产指的是包括电子邮件、网络账号等能为人所拥有和支配的具有财产价值的网络虚拟物。能够为人所拥有和支配并且具有一定价值的网络虚拟物和其他财产性权利都可以看作广义上的虚拟财产。二、狭义的虚拟财产一般指指网络游戏中存在的财物,包括游戏账号的等级,游戏货币、游戏人物、技能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
    2023-07-03
    135人看过
换一批
#网络侵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虚拟财产是指狭义的数字化、非物化的财产形式。它包括网络游戏、电子邮件、网络寻呼等一系列信息类产品。包括长时间虚拟生活中形成的人物形象。 于网络游戏的盛行,虚拟财产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指网络游戏空间存在的财物,包括游戏账号的等级,游戏货币、游戏人... 更多>

    #虚拟财产
    相关咨询
    • 哪些属于网络虚拟财产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10
      根据民法规定游戏里的财产,虚拟货币准确的说在虚拟网络里流通的都是虚拟财产。 网络虚拟财产可以分为以下两大类型:其一是虚拟网络本身;其二是存在于网络上的虚拟财产。虚拟网络本身是一种重要的虚拟财产。第二种类型的虚拟财产又可以分为以下三种形式:第一种为网络游戏中的网络虚拟财产。这包括网络游戏中的账号(ID)及积累的“货币”、“装备”、“宠物”等“财产”。第二种为虚拟社区中的网络虚拟财产。这包括网络虚拟社
    • 怎样理解网络虚拟财产?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02
      网络虚拟财产也被称为虚拟财产,是一种能为人所支配的具有价值的权利,是财产在网络虚拟空间的表现形式。在法律方面同样是受到相关法规保护的一种财产。 一、长时间虚拟生活中形成的人物形象,这点是不能转换到现实生活中的虚拟财产 二、是狭义的数字化、非物化的财产形式,它包括网络游戏、电子邮件、网络寻呼等一系列信息类产品。但由于目前网络游戏的盛行,虚拟财产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指网络游戏空间存在的财物,包括游戏账号的
    • 虚拟货币的特点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2-01
      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货币。虚拟货币具有数学特性(持久性、可携带性、可互换性、稀缺性、可分割性和可识别性),而不是依赖于中央权力机构的物理特性(如黄金和白银)或信任(如法定货币)。总之,虚拟货币是由数学支持的。有了这些特点,一种货币形式需要的是信任和使用。这种形式及其表现并非第一重要,而是内在价值问题。也就是说,虚拟货币代表的价值与一般货币代表的价值有什么联系和区别?鉴于问题背景的深度,需要在研究的出
    • 个人的网上虚拟财产能被保护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6
      可以。所谓的"虚拟财产"实际上是通过货币购买而取得,具有内在的财产价值,当然受法律的保护。
    • 法律对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是怎么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9-02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从这一规定来看,相关法律对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仅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即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一方面,确立了依法保护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的原则;另一方面鉴于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的权利性质存在争议,需要对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的权利属性作进一步深入研究,进一步总结理论和司法实践的经验,为以后立法提供坚实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