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人能否要回房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30 20:34:47 77 人看过

出资人不能随意要回房产证的产权,但符合一定情形可要回。房屋所有权可以因房屋灭失、放弃所有权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而注销登记。房屋产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期限为永久,土地使用权为40年等,届满会自动续期。

1、通常不能随意要回房产证的产权的。除非符合一定的情形可要回,经依法登记的房屋,发生房屋灭失;放弃所有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应当自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2、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期限永久,土地使用权为40年等,届满自动续期。

执行中可否追加抽逃出资人?

是可以的;首先,《公司法司法解释三》规定,下列四种情形认为抽逃出资:

1、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2、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出资转出;

3、利用关联交易将资金转出;

4、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其次,法院调查注册资金在一个月内资金便转入股东结构完全一致的其他公司,此时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一条,当事人之间对是否已履行出资义务发生争议,原告提供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产生合理怀疑证据的,被告股东应当就其已履行出资义务承担举证责任。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八条经依法登记的房屋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应当自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1、房屋灭失的;2、放弃所有权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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