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物权优先于破产费用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20:36:29 313 人看过

1、担保债权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而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原则上应当优先从无担保的财产中支付。

2、《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一款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3、《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这两类权利在破产程序中都享有优先权,但对应的债务人清偿财产范围不同。在司法实践中,有时会出现破产费用、共益债务与物权担保债权之间在清偿方面的矛盾,如债务人全部(或几乎全部,下同)财产都被设置物权担保时,担保物的变价款能否用于对破产费用包括律师报酬以及共益债务的清偿。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第二条规定,担保权人优先受偿的担保物价值,不计入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财产价值总额。这是因为担保财产中有一部分基本上不需要维护工作与费用,如土地使用权、商标权、专利权、股权等,而移转占有的担保,如动产质押、留置,其财产即使需要维护,也是由占有财产的担保权人承担,与管理人无关。同时第十三条又作出例外规定:“管理人对担保物的维护、变现、交付等管理工作付出合理劳动的,有权向担保权人收取适当的报酬。管理人与担保权人就上述报酬数额不能协商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参照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方法确定,但报酬比例不得超出该条规定限制范围的10%。

目前的立法规定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对中国特殊国情仍有考虑不周之处,对一些普遍性问题缺乏合理解决措施,影响破产法的顺利实施。

一、破产债权分类有哪些依据?

破产债权按债务产生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不同关系,可具体分为不同种类。一、无担保债权无担保债权,是指企业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担保物担保从而不具有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二、放弃优先债权放弃优先债权,是指那些原本具有财产担保,但因自愿原因或者被迫原因而放弃的由担保而形成的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三、担保差额债权担保差额债权,是指虽有财产担保,但是担保物的价款不足清偿财产担保的债权数额。对此担保差额债权,其不足清偿部分,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一般应将差额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处理。四、代保债权代保债权是指当保证人为破产企业偿还有关债务后,其代为清偿的债务对破产企业来说便是代保债权,这种债权是破产债权的一部分。五、索赔债权索赔债权,是指企业被宣告破产后,清算组为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决定不再履行破产企业的未了合同,由此使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因解除合同而受到损害。其损害赔偿数额为索赔债权,它是破产企业破产债权的一部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6日 11: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担保物权相关文章
  • 民法典破产企业税款优先于担保债权吗
    一、民法典破产企业税款优先于担保债权吗1、企业破产后,有未缴纳税务和担保债权的:(1)如果担保债权是对特定财产享有的,对该财产享有优先权,优先于税费;(2)如果不是特定担保债权,税费优先于担保债权。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二、抵押担保债权的范围有哪些1、主债权
    2023-04-12
    168人看过
  • 在破产清算中抵押债权是否优先于破产费用
    破产清算中抵押债权是优先于破产费用的,在破产清算中设立了抵押权的债权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而破产费用只能和共益债务一起由破产财产优先清偿,之后破产财产再根据法定顺序清偿其他债权。一、公司倒闭没钱偿还员工如何讨好公司倒闭没钱给员工经济补偿的处理办法:1、依法申请人民法院进行破产清算;2、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法定顺序清偿。第一顺序包括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经济补偿金等。二、破产清算后不抵债员工有赔偿吗破产清算资不抵债员工有没有赔偿看情况。根据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
    2023-04-05
    93人看过
  • 实现担保物权优先权期限
    实现担保物权最长时间即诉讼时效为3年。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抵押权诉讼时效多久抵押权的诉讼时效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2023-02-12
    149人看过
  • 【破产优先权】破产优先权的公共政策基础
    总体上说,破产清算程序所要解决的问题有三方面:谁有权参加破产财产的分配、可参加分配的“债权额”各种可分配权利的排序也即分配的顺位问题。前两个方面的内容是破产债权制度和债权申报制度要解决的问题,严格讲来,不属于企业破产立法中公共政策的构成内容,并且在我国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中没有太多的争议。只有各种权利的排序问题也即破产优先权的设定及其顺序问题与各国所贯彻的经济和社会政策密切相连进而构成各国破产法中争议较多且差异较大的内容,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破产优先权的公共政策基础主要涉及哪些债权较之于一般无担保债权而言可以在破产清算程序中获得优先的地位及其赖以获得优先地位的政策依据。以下试区分工资债权、社会保险费用债权、国家债权、侵权行为债权分别作一探讨。(一)工资债权的优先权基础需要指出,此处所谓工资债权是指狭义上的工资债权,包括企业破产时拖欠的工资以及工资性待遇,但不包括企业拖欠的养老金和失业保险金等
    2023-06-06
    212人看过
  • 破产案件罚金属于优先债权吗?
    破产案件罚金不属于优先债权。一、公司破产有什么后果?公司破产对债权人的后果:有财产担保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可以优先清偿;不享有特定财产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获得清偿。对企业负责人的后果: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高管,负有个人责任的,三年之内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二、担保债权的优先性有哪些1、享有优先受偿权的担保物权必须成立于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前;2、担保物权人负有申报债权的义务;3、担保物权须经法院审查确认;4、在担保物权人未占有担保物的情况下,其担保物权的行使首先应向破产管理人主张,取得对担保物的占有后再行使其权利。三、公司被司法拍卖了员工的工资怎么办公司拍卖,工人工资会优先受偿。公司拍卖,标志着进入破产清偿,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三)破产债权。所以员
    2023-03-25
    99人看过
  • 为何破产费用有优先性
    第一、这一笔钱数是要怎么规定的呢?1、用在法院上的相关的费用是根据这个公司的总共拥有的钱数来算的。一般来说都是交总钱数的1/2。但这个数量是要小于30万的,如果有一些特殊的情况,也可以根据当地的相关部门具体的来确定。2、破产费用所包含的东西是非常多的,除了用在法院上的钱还有在欠债的人的身上的一些相关的前钱,另外还有相关人员进行这个工作所应该得到的酬劳。3、破产费用是要在所有的钱财之前支付的也是必须要付出足够的钱数以及在适当的时间内立即支付。4、如果说一个公司连这一方面的费用都付不起的话,那么法院可能就不会再允许其进行这个过程了,当然,这一环节也是要根据所发生的事情来具体的看待的。第二、在平时所发生的破产的情况之中,这一方面的钱一般都是靠向别人借钱才能完成的。并且因为一个公司如果破产,不管这种行为是他自己本身的意愿还是因为一些其他的原因由借给他的钱的人所要求的,既然已经到了破产的这一环节。那
    2023-06-01
    264人看过
  • 只有担保物权享有优先购买权吗
    一、只有担保物权享有优先购买权吗不是。优先购买权是法律赋予特定对象的先于其他权利人主张自己财产权利的权利。实践中常遇到的情况有: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2、出租人出售房屋的,应该提前15日(原三个月已被废止)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3、共有人处分自己享有的份额的,其他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4、知识产权法上的优先购买权。(1)委托合同完成的发明,专利申请权归研发人,研发人若转让专利申请权,委托人有优先购买权。(2)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归单位,单位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完成人有优先购买权。(3)合作技术开发合同完成的发明,专利申请权归合作人共有的,一方转让时,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2023-04-30
    256人看过
  • 担保物权优先与债权要求登记吗
    一、担保物权优先与债权要求登记吗担保物权优先与债权要登记。①所有权优先于债权。典型形态是:不动产一物数卖场合,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买受人,其所有权优先于未取得所有权的买受人之债权。例如:甲将房屋出卖给乙,交付了房屋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此后甲又将房屋出卖给不知情的丙并办理过户登记。所有权人丙即可对乙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而乙只能对甲主张违约责任。②担保物权优先于债权。有物的担保的债权,就担保物得优先于(担保人之)一般债权人而受清偿。同样的道理,物的担保人破产时,担保物不列入破产财产,担保物权人对担保物享有“别除权”(《企业破产法》第109条)这也是担保物权的价值所在。③用益物权优先于债权。例如:甲村将某土地出租给乙使用,租赁期间,甲村又在该土地上为丙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则丙用益物权优先于乙的租赁权。《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
    2023-04-30
    284人看过
  • 破产费用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吗
    法律咨询:破产费用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吗律师回答:是的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八十九条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已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第九十条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由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在监督期内,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报告重整计划执行情况和债务人财务状况。第九十一条监督期届满时,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监督报告。自监督报告提交之日起,管理人的监督职责终止。管理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监督报告,重整计划的利害关系人有权查阅。经管理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长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第九十二条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
    2023-06-06
    297人看过
  • 破产优先权要申报吗
    一、破产优先权要申报吗破产优先权当然也需要申报,申报之后人民法院才知道债权人享有债权,并且可以进行优先受偿。二、债权申报所需提交的资料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1、《债权申报表》按照《债权申报表》(后附)的要求填写申报的债权金额、有无担保、有无诉讼、裁定或裁决以及债权形成基本情况等事项。在债权形成基本情况一栏中可以详细说明:债权人、债务人、保证人、连带权利人、连带义务人等的具体情况及债权的发生、变更、担保及保证、转移、履行、抵销、清偿或部分清偿、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的时间和发生数额(包括债权原始数额、余额、各种利息、罚息、违约金、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等构成事项)等全部情况。机构债权,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债权,须由债权人本人或其代理人签名。2、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1)机构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和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等原件(
    2023-06-06
    395人看过
  • 破产法中担保债权优先范围有哪些
    一、破产法中担保债权优先范围有哪些破产案件中,担保债权的优先性体现在,有担保的债权单独划定为一个清偿顺序,优先于其他债权获得清偿。具体体现在:有担保的破产债权不需要参与破产分配,可直接行使担保权利。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第一百一十条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二、法律特征(1)债权为财产上的请求权,不得通过限制债务人的人身来实施。(2)债权为相对权。债的主体双方只能是特定的。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不得向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个人主张权利。(3)债权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债权的相容性和平等性是指同一标的物上可以成立内容相同的数个债权,并且其相互间是平等的,在效力上不存在排他性和优先性。(4)债权为有期限权利,不得设定
    2023-06-15
    185人看过
  • 破产财产应优先支付哪些破产费用
    破产财产首先应优先拨付下列破产费用: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在地需要的费,包括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费用的目的是什么破产费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案件后,为破产程序顺利进行以及对债务人财产或破产财产的管理、变价、分配而必须支付的,由债务人财产或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破产费用包括:包括诉讼费用,管理、处理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等。
    2023-04-21
    254人看过
  • 破产企业优先受偿的费用
    破产企业的优先受偿费用对破产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是新出台的企业破产法的最大亮点。法律规定,如果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职工工资等费用,如果属于破产法公布前所欠的,不足清偿部分优先于担保权人受偿。企业破产法第六条就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应当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第一百一十三条又将破产清偿顺序作了明确规定,即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是普通破产债权。同时,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破产企业职工的权益,在第一百三十二条中还规定:破产人在本法公布之日前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
    2023-06-04
    195人看过
  • 物担保与人担保该谁优先
    物担保与人担保,物担保优先。法律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抵押物担保的范围有哪些1、主债权。主债权又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2、利息。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法定利息是指双方没有先对利息进行约定,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基本利息来计算。3、延迟利息。延迟利息指由于人延迟履行而导致的利息,延迟利息是法定的附随性债权,因此不必经当事人特别约定或登记,即属于房地产抵押的担保范围。4、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为违约行为支付的带有惩罚性或者补偿性的金钱。5、损害赔偿金。损害赔偿金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而支付的赔偿费用。6、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实
    2023-07-26
    240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担保物权,是指债权人所享有的为确保债权实现,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所有的物或者权利之上设定的,就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优先受偿的他物权。 担保物权的基本性质仍属对担保物的支配权,而不是请求权;担保物权所具有... 更多>

    #担保物权
    相关咨询
    • 破产清算中担保的债权优先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0
      担保的债权优先。在破产法中叫别除权,除了在和解程序中受限制,在重整和破产清算程序中都有特别优先受偿权。当然,别除权范围只及于设立担保物权的财产如果企业清偿了担保债权还有剩余财产或还有其他财产,可以清偿其他债务,法定清偿顺序如下: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2.职工工资和属于个人账户的社会保险费用3.所欠税款和其他的社会保险费用4.普通债权如果没有财产的话,工资就没法给了。如果企业领导处理财产时,有违法无
    • 2022年民法典破产企业税款优先于担保债权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21
      1、企业破产后,有未缴纳税务和担保债权的: (1)如果担保债权是对特定财产享有的,对该财产享有优先权,优先于税费; (2)如果不是特定担保债权,税费优先于担保债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
    • 破产清算中抵押债权是不是优先于破产费用呢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7-24
      1、破产清算中抵押债权优先于破产费用,在破产清算中设立了抵押权的债权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而破产费用只能和共益债务一起由破产财产优先清偿,之后破产财产再根据法定顺序清偿其他债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
    • 破产案件担保债权优先性的概念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01
      破产案件中,担保债权的优先性体现在,有担保的债权单独划定为一个清偿顺序,优先于其他债权获得清偿。 具体体现在:有担保的破产债权不需要参与破产分配,可直接行使担保权利。 破产法 第一百零九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条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
    • 破产财产清算优先担保债权是怎样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14
      一、破产程序对担保物权优先性限制的主要表现。 各国破产法律对担保物权优先性的限制各不相同,有紧有松。一般地说,在破产清算、破产和解和破产重整三个不同的破产程序中,都有对担保物权优先性的限制规定,其中破产重整程序的限制最为严格。为此,笔者将破产清算程序和破产和解程序对担保物权优先性的限制称为一般限制,将破产重整程序对担保物权优先性的限制称为特别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