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地面停车位到底归谁?如何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08:01:06 328 人看过

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居民小区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加之人们交通工具的极大改善,汽车数量极剧增加,小区地面停车位应运而生。对于地面停车位的权利归属,法律、行政法规并未直接规定,实践中存在不同的认识。

车位、车库是小区业主共同生活的辅助设施,属于小区的配套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小区地面停车位是由开发商依照行政规划建设的物业附属设施,实际上并无建筑物,其本质属于土地使用权,不能办理产权登记。开发商将商品房向业主出售后,建设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归属全体业主。因此,地面停车位的权益作为附属设施归属于全体业主,其性质与其他公共附属设施性质并无不同。

建筑区划内,符合专有部分条件的车位、车库应归属业主个人所有。属于业主专有部分的三个条件,即:(一)具有构造上的独立性,能够明确区分;(二)具有利用上的独立性,可以排他使用;(三)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

如果小区人防工事的投资者为开发商,且开发商未将人防工事计入公摊面积的,则该开发商享有该人防工事平时的用益物权,并可利用人防工事改造的地下停车场进行出租并获得收益。但是,如果开发商将人防工事计入了公摊面积,则业主才是其最终的实际投资者,这类型的地下停车场的用益物权则应归属业主。

非规划内车位、车库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所用于停车形成的车位,项目建设规划中没有批准这类车位,车位占用的道路和场地属于业主共有财产,维护费用作为公摊费用由全体业主承担,后续改扩建车位也应当由业主共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9日 11: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配套设施相关文章
  • 小区没有地面停车位合法吗只有地下停车位
    那么对于未购买停车位及车库的业主来说,该行为是否非法?对此,小区物业并无权力实施禁止之规定。然而,业主需正确认识到小区内停车位的使用权是基于何种契约而定,这其中首先要了解的是小区规划中所标明的停车位置分布情况。接着,根据这些已明确的停车位置,再详细查阅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签订的购房合同或是相关的车位租赁销售协议以证实各自的权益归属。如果在原先的小区规划中并未设有任何停车用地,但后期却在此基础上增设了新的停车位且是位于全体业主共同拥有的场地或通道之上,则此类停车位理应归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即便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试图对这些停车位采取租售或赠予等方式,也均视为违法行为且不具备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2024-04-29
    192人看过
  • 小区停车位归属问题:谁有权拥有?
    小区地面停车位是由开发商依照行政规划建设的物业附属设施,实际上并无建筑物,其本质属于土地使用权,不能办理产权登记。开发商将商品房向业主出售后,建设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归属全体业主。因此,地面停车位的权益作为附属设施归属于全体业主,其性质与其他公共附属设施性质并无不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小区停车位归属问题:谁有权拥有?如果需要经验更丰富的建议或者想在当地找律师的,有2个途径:1.点击#找律师#,可以选择同城、领域、是否在线以及电话咨询服务!!私密咨询个人法律问题。快速解决你的困扰!2.点击#找律师#→按专长找→选择纠纷专长→咨询我→最后点击电话咨询,不想一来就打电话的,还可以进
    2023-12-14
    250人看过
  • 小区地面车位归属权最新情况
    《物权》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也就是说,小区路面的停车位开发商无权,归业主共同所有,业主委员会可以决定是否收费。但同时,《物权商品房买卖合同》内明示该面积没有计入公摊则属于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是有权售卖该地上车位的。未计入小区建筑容积率的配建停车位及公共部分,不属开发商专有部分,属小区全体业主共有。如果是地面停车场,产权就归属全体业主,物业公司没有任何权利制止业主停放,但业主停放是要缴纳停车管理服务费用的。小区地面车位到底归谁所有1、小区地面车位归谁,按以下情形确定:(1)、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2)、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2023-07-03
    179人看过
  • 如何确定小区停车位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一、如何确定小区停车位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停车位的归属有几种情况:一是敞开式地面停车位,这些属于公摊面积,归全体业主所有。二是小区建筑区划内规划建设的车位,这些车位是独立产权,开发商可以出售。三是地下车库,如果成本分摊到住宅中,则属于公摊面积;否则,地下车库是有独立产权的,开发商可以出售。最后,人防车位是国家配套的建筑,归国家所有,但在非战时,开发商有使用权,通常会出租给业主作为停车位。二、小区车位使用权和所有权的区别小区车位使用权和所有权的区别:1.使用年限不同:(1)使用权车位:通常50年,如果期满后,继续使用要重新购买。(2)所有权车位:车位有70年产权。2.交易性质不同:(1)使用权车位:不可交易。(2)所有权车位:可以交易。3.权利不同:(1)使用权车位:指车位只有使用权,一旦期限到期,你要重新缴费,否则停止使用。(2)所有权车位:指这个车位就是你的,拥有所有权。4.所属人不同:(1
    2024-01-07
    61人看过
  • 小区内违章停车归谁管
    小区违章停车由物业来管理,但是小区内违章停车物业只有告知的义务,告诉你什么地方不能停车,也就是维护停车秩序。物业无权将车拖走、无权处罚。物业只要在权限范围内告知了,就没有责任。小区乱停乱放由来已久,带来不便,但是由交警管理也不可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小区路面不属于道路范围,交警无权去小区开罚单。一、小区的地上车位所有权归谁应当由地面停车位的使用人向业主委员会(即全体区分所有人的代表机构)交纳使用费或租金,同时向提供看管服务的物业公司交纳看管费用。因此,无论是开发商还是物业公司都无权擅自在小区的地面设立停车位,而必须在得到业主大会的许可并与业主委员会签订协议,对有关收益分配作出具体约定(比如可约定租金所得用于弥补小区内的物业管理费用开支)后,才能设立和运营这种地面停车位。否则,将构成无权处分的侵权行为。二、车主需要注意的问题停车合同如何写应当注意下列问题:1.明确停车位的归属,如果停车
    2023-04-01
    129人看过
  •  社区地面停车位的归属权是什么?
    这段内容讲述了物业的使用人应向业主委员会支付使用费或租金,同时向物业公司支付看管费用。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无权擅自在小区的地面设立停车位,必须得到业主大会的许可并与业主委员会签订协议,对有关收益分配作出具体约定后,才能设立和运营这种地面停车位。否则,将构成无权处分的侵权行为。物业的使用人应向业主委员会(全体区分所有人代表机构)支付使用费或租金,同时向提供看管服务的物业公司支付看管费用。因此,无论是开发商还是物业公司都无权擅自在小区的地面设立停车位,而必须在得到业主大会的许可并与业主委员会签订协议,对有关收益分配作出具体约定(比如可约定租金所得用于弥补小区内的物业管理费用开支)后,才能设立和运营这种地面停车位。否则,将构成无权处分的侵权行为。 开 发 商 与 物 业 公 司 能 否 设 立 地 面 停 车 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75条规定,开发商与物业服务企业可以约定在建筑物内
    2023-09-02
    382人看过
  • 如何处理小区车位归属
    一、确定车位性质,明确产权所有如何处理小区车位归属?针对开发商独立拥有车库所有权的情况,购房者应当尽力争取让开发商在合同中明确地下车库的性质,比如“小区自用”或者“在保障小区业主使用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经业主大会同意后可对外开放”等。同时应当明确,这些车位或者车库的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共有。二、不信空话,见了真佛再烧香无论地上还是地下车库或者车位,是否可销售的的唯一标准是能否办理产权证(或者预售许可证)。车位的产权证可以单独核发,也可以与购房合同一并核发。小区车位归谁?购房者还应对地面车位和地下车库的性质做一个简单清晰的了解,才能够避免落入开发商设置的车库(或车位)出售或出租的各种陷阱之中。三、依法维权,积极争取业主利益由于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地面车位的所有权也归全体业主共有,因此开发商无权出售该类地面车位。此种状态下,小区车位属于谁呢?这类车位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授权物业,租赁给业主使用,
    2023-06-15
    261人看过
  • 小区内占道停车,所收停车费归谁
    1、小区内占道停车,所收停车费归全体业主所有。根据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一、小区停车位属于谁1、业主共有道路上的小区停车位,属于所有业主。2、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3、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4、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5、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
    2023-06-23
    77人看过
  • 小区地下停车位收费归物业还是业主,收费标谁来定
    小区地下停车位收费一般都是归业主所有的,物业对于小区停车位只有管理权并没有收益权。小区停车位的收费标准一般都是由开发商或业委会来进行规定的。一、小区地上停车位到底归开发商还是业主1.小区地面停车位属于公摊的,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只有管理权,所有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编物权第71条明确规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由业主的专有部分所有权,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权和共同管理权组成的复合性产权。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关于建筑区划内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以及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应当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编物权第二条所称的专有部分:(一)具有构造上的独立性,能够明确区分;(二)具有利用上的独立性,可以排他使用;(三)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二、小区停车位的收费标谁来定小区停车费价格由开发商
    2023-07-27
    295人看过
  • 如何解决小区停车位归属问题的争议
    一、如何解决小区停车位归属问题的争议解决小区停车位归属问题的争议如下:1.调解: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可以首先尝试与当事人协商调解。此方法最为环保、快捷,也不会伤害到双方的合作关系。2.仲裁:如果协商无果,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具有快速、方便的特点,并且其结果具有法律效应。3.法律途径:如果仲裁结果仍不能接受,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做出判决。二、小区内的人防车位和普通车位的区别1.两者的所有权以及使用年限不同。普通车位是开发商销售给业主的,业主对于车位有完整的产权,车位的使用年限跟房屋的使用年限是一样的。人防车位则不能买卖,但是可以租赁,使用时间最长为20年,如果物业出售人防车位属于违法行为。人防车位的产权属于国家,不属于业主,也不属于开发商。2.建筑的结构也是不同的,人防车位在普通车位的下面一层,墙体比普通车位的墙体厚很多。人防车位的出入口会
    2024-01-11
    190人看过
  • 小区地上车位是否可以出租吗,小区地面停车位收费合法吗
    小区地上车位可以出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的,开发商委托出租的自建的停车位是可以出租的,但是公摊车位是不能够出租。小区地面停车位收费合法,但是车位费收取标准需要经过审核批准。一、小区地上车位是否可以出租吗小区地上车位可以出租(看情况而定)发商自建的小区地上停车位,并且取得车位、车库或用地产权,是可委托物业公司租售车位,这种停车位出租是合法的,拥有产权的车位产权期限为70年,也就是说在70年内可自行出租盈利;小区地上公摊车位,这是一种已纳入公摊面积建设的车位,譬如小区露天停车位,是归业主们共同所有,这种停车位不能出售产权,但业主们可共同协商对外出租车位获取盈利;对于人防工程规划内的人防车位,车位产权归国家所有,不可出售。二、小区地面停车位收费合法吗小区里的停车位收费是合法的。但是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是规划设计中明确的专用车位,包括地上专有车位、地下车库等。这部分是产权方的专有部分,产权人可按法律
    2023-07-09
    278人看过
  • 法律规定小区车库到底属于谁?
    法律规定小区车库到底属于谁应当是根据不同情况来进行判断的,第一,地下车位的产权归属目前有3种类型,小区业主在购买小区地下车位之前一定要弄清车位的产权归属问题。1、业主分摊建设费用如果购房时地下车位面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被分摊,这类地下车位办不了产权证,属于全体小区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销售,更无权转让。2、开发商独立建设如果地下车位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3、地下防空工事部分地下车位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是国家强制配套,禁止开发商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对照这一条,如果地下车位属于人防工程,也就是开发商的投资已经随着土地使用权的转移而自动转移给了全体业主,所以利用人防工程改建的车库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第二,查询产权
    2023-06-27
    358人看过
  •  小区停车位权益归属问题
    住宅小区地面停车位的产权归属有三种类型:全体小区业主共有、开发商独立建设并可以出售产权、开发商投资并随着土地使用权的转移而自动转移给全体业主。住宅小区地面停车位的房地产权由小区内所有房屋的所有人共同拥有。二、地下车位的产权归属目前有3种类型:1、业主分摊建设费用:如果购房时地下车位面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被分摊,这类地下车位办不了产权证,属于全体小区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销售,更无权转让。2、开发商独立建设:如果地下车位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3、地下防空工事:部分地下车位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是国家强制配套,禁止开发商销售。如果地下车位属于人防工程,也就是开发商的投资已经随着土地使用权的转移而自动转移给了全体业主,所以利用人防工程改建的车库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地下车位归属权纠纷地下车位归属权纠纷
    2023-10-25
    100人看过
  • 最新小区停车费收费标准,小区停车费收益归谁
    一、最新小区停车费收费标准最新小区停车费收费标准是有严格规定的,这些收费标准都要按照政府指导价管理来确定。一般小车停放的收费标准,从7时到20时室外的为3元/次;过夜从20时到次日7时室外为6元/次;如果停放一次时间在24小时内(含24小时),只收取一次车辆停放服务费或车位租赁费。《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第五十四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
    2022-05-29
    443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配套设施是指与住宅小区相关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包括住宅小区内的道路、绿化、照明、排水、安防、消防、邮政、通讯等设施,以及社区服务、商业网点、文化娱乐、健身休闲等设施。 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是物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需要物业管理企业和业... 更多>

    #配套设施
    相关咨询
    • 地下停车位归谁管小区停车位归谁所有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2-12
      社区停车位属于谁,取决于具体情况。1、地面停车位所有权,地面停车位包括两种类型的停车位,一种是建筑区划,另一种是占用业主共同的道路或其他停车位的场所。2、地下停车位,专门规划的地下停车位属于开发商。3、一楼架空停车位,该停车位不能取得房地产权,属于业主。4、独立车库,属于独立建筑,属于开发商。5、社区的地下民用防空停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所有业主。
    • 小区地下停车位产权归属如何确定,如何确定小区地下停车位产权归属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5
      所谓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是指开发商利用地下空间而建造的停车位。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对土地需求的日益膨胀,现代建筑不得不更多地向上下空间发展,包括地表上空和地下空间。正是对地下空间的充分利用,才导致了地下停车位的出现。 确认地下停车位产权的归属必须有一个前提,即对地下停车位的权利结构有非常清楚的认识。只要具备构造上和使用上的独立性,即可以成为所有权的客体。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
    • 民法典规定地面停车位归谁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4-08-30
      地面停车位包含两种类型的停车位,一种是建筑区划内的,另一种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建筑区划内的地面停车位属于专有权的客体,所有权属于开发商所有,业主和开发商可以通过约定的方式确定业主是有偿或无偿使用车位。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在物业管理中可以约定使用公共车位是否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当然也可以无偿使用,同时关于费用的支付可以约定自行
    • 小区停车位都有些什么小区停车位产权归谁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1-01
      1、停车场在小区房屋销售时未按公建面积公摊,停车场的房屋所有权(俗称产权)应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有权对业主出售,此时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应受到法律保护。 2、开发商在销售小区房屋时已将地下停车场按公建面积分摊给了全体小区业主,从法律上讲,该停车场的产权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与个别业主签订停车场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签订的协议也应归于无效。如果小区业主需要购买该
    • 小区商铺门口停车位和地下停车位规属权归谁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07
      1、住宅小区的停车位是作为配套设施用房纳入小区规划,同时报建、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的,停车位与住宅小区的主体建筑具有密不可分的主从关系,相对主题建筑来说,具有一定的附属性和非独立性。因而,住宅小区内部的停车位不能脱离小区住宅房屋而单独买卖。2、按照建设部住宅小区规划建设的有关规定,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公用配套设施的配建水平,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在住宅区建设一定数量的车位,规划部门是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