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劳务分包哪些,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04 10:24:53 470 人看过

一、工程劳务分包哪些,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单位或者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揽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单位完成的活动,包括:

木工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石制作业、油漆作业、钢筋作业、混凝土作业、脚手架作业、模板作业、焊接作业、水暖电安装作业、钣金作业以及架线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二、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区别有什么

工程分包与劳务分包的主要区别

(1)工程分包人是取得总包工程中的一部分非主体工程;工程劳务分包人是取得工程中的劳务,提供劳动力;

(2)工程分包单位以自己的劳动力、设备、原材料、管理等独立完成分包工程;劳务分包人提供的劳务即劳动力要和承包人的设备、原材料结合;

(3)承包单位进行分包工程,需经过业主的同意;承包单位进行劳务分包不需要业主同意;

(4)工程分包要对分包工程进行施工中的管理,工程承包对分包人的管理是协调上的管理,承包人收取分包人的管理费;工程承包人要对劳务分包人提供的劳动力进行直接管理,但不能收取管理费;

(5)工程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结算的是工程价款;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结算的是工费,是按工日的单价和工日的总数量进行结算的。

根据《建筑法》第28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三、承包人把工程转包他人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非法转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实际脱离了当事人地位,其不再履行任何合同义务。在我国法律上属于明令禁止的行为。

违法转包工程的按照下列方式进行处置:

1.对违法转包的单位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2.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3.如果承包单位对因转包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建筑法》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三节 承 包  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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