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和建立水产系统艰苦工种岗位津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08:11:17 450 人看过

内容提示:

实行范围

发放办法

管理规定

(一)实行范围

全省水产系统企事业单位,凡在规定工种生产岗位上工作的固定、合同制工人、计划内临时工,均可按规定实行岗位津贴。

(二)发放办法

1.艰苦工种岗位津贴按实际工作日计发,实际工作不满两小时的不发给津贴;满两小时不足4小时的按半个工作日计发;6小时以上按一个工作日计发。

2.因工作需要,不实行岗位津贴的人员临地到实行岗位津贴岗位工作,顶班生产劳动的,可按照同工种的岗位津贴标准执行。

3.享受岗位津贴的人员,不论何故离开本岗位的,均从离开之日起停发岗位津贴。

4.享受岗位津贴的人员,要完成规定的劳动定额,完不成的,岗位津贴应停发或减发。

(三)管理规定

1.实行艰苦工种岗位津贴的范围及津贴标准,应严格按规定执行,不得扩大。因生产工艺、劳动条件、设备状况不同,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本工种各工序之间再划分几个档次,自行平衡,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报市、地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但各工种每月支付的津贴总额,按实行范围的人数计算,每人每月平均不得超地规定的标准。

2.按本通知实行的岗位津贴,在工资基金项下开支,企业单位列入生产成本,事业单位从自筹资金中解决。

[详见山东省劳动厅、财政厅、水产局《关于调整和建立水产系统艰苦工种岗位津贴的通知》(1992年11月19日鲁劳发字[1992]408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22: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临时工相关文章
  • 提高二轻企业艰苦生产岗位津贴
    内容提示:实行范围提高后的津贴标准支付办法管理规定(一)实行范围全省二轻工业系统内的全民所有制和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凡符合条件的工种岗位的固定工、合同制职工、计划内临时工,可执行相应的艰苦生产岗位津贴标准。(二)提高后的津贴标准甲等每人每天1.60元;乙等每人每天1.20元;丙等每人每天1.00元;丁等每人每天0.80元。(三)支付办法1.岗位津贴按实际上岗工作日计发。实际工作时间不满两小时的不发;工作满两小时的按半天发给;工作满6小时以上按一个工作日计发。2.不实行岗位津贴的人员,因生产工作需要,临时到实行岗位津贴的岗位工作时,凡顶班生产劳动的,可按同工种的津贴标准执行。3.职工因公出差、开会、学习、探亲、婚、丧、病、事假等离开生产岗位的,其离开岗位的时间停发津贴。4.享受岗位津贴者,必须达到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定员定额标准,达不到标准者不发给岗位津贴。(四)管理规定1.本规定未列
    2023-06-10
    298人看过
  • 调整和建立城市公用系统公共交通、燃气等行业岗位津贴
    内容提示:实行依据实行范围发放办法有关规定(一)实行依据随着物价的调整,我省城市公用系统的公共交通、燃气等行业原建立的岗位津贴明显偏低;城市供水行业的部分岗位条件较差,工作艰苦。根据原劳动部、财政部《关于提高一线艰苦岗位津贴标准的通知》(劳薪字[1992]33号)和鲁政发[1990]145号文件精神,适当调整公共交通、燃气行业津贴标准,并建立供水艰苦岗位津贴。(二)实行范围凡城市公用系统公共交通,燃气、供水等行业的高温、有毒有害、艰苦工种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含固定工、合同制工人、轮换工、计划内临时工),均应按照规定的工种岗位和津贴标准享受津贴。(三)发放办法1、岗位津贴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实际工作满两小时不满六小时的按半天计发;工作满六小时按一个工作日计发。2、职工出差、探亲、婚、病、事等假离开生产岗位期间不发给津贴;停产期间不计发津贴。3、因生产需要,不实行岗位津贴的人员到实行津贴岗位顶岗
    2023-06-10
    476人看过
  • 关于调整近、中海船员艰苦津贴标准的通知
    各分局:我局现行的海洋调查船艰苦津贴标准是一九八一年经原国家劳动总局批准的。这几年虽然进行了一些小的调整,但因物价上涨等原因,船员艰苦津贴的实际水平有所降低。为了适当弥补船员艰苦津贴水平,调动船员出海工作的积极性,经局研究确定,将现行的船员近、中海艰苦津贴标准进行调整,调整的幅度是在(81)国海劳字第599号文件规定的近、中海调查船艰苦津贴标准的基出上增加一元。现行的船员在港内工作和远洋工作津贴标准不改变。调整后的船员近、中海艰苦津贴标准见附件。随船出海作业的其他人员,享受同等津贴。海洋调查船艰苦津贴的支付办法,仍按国海劳(85)1009号文件规定执行。调整后的近、中海船员艰苦津贴标准自一九九○年九月一日起执行。附件:近、中海船员艰苦津贴标准表。近、中海船员艰苦津贴标准表━━━━━━━━┯━━━━━━━━┯━━━━━━━━━━━━━━━地区│种类│津贴标准(元/日人)────────┼──
    2023-04-22
    85人看过
  • 供销社系统废旧物资从业人员岗位津贴的调整
    内容提示:调整范围调整后的津贴标准支付方式相关事项(1)调整范围供销合作制劳动条件差、劳动强度大的废旧物资岗位(2)调整后的津贴标准津贴每人每天1.6元。主要包括杂骨、发渣、破布、废纸、废棉、废麻、旧鞋、废塑料、旧瓶子、废钢的挑选、加工、包装的二类废品采购员和人员,每人每天1.2元。主要包括废旧物资搬运搬运工、报纸选书包装工、废旧物资处理机构维修人员三类,每人每天0.8元。主要包括司机、工厂助理、业务员、出纳、物流服务人员等运输废旧物资的人员;(3)支付方式;两小时超过六小时的,计发半天工资;6小时以上按一个工作日计发无论因故离职,经济效益不好且采购金额很小的,从离职之日起停止岗位津贴,低于上述标准可以发放也可以不发放(4)有关事项
    2023-05-07
    459人看过
  • 艰苦期间津贴是给工资的吗
    艰苦补贴不应属于工资福利。福利是对员工生活的照顾,是组织为员工提供的工资和奖金以外的所有物质待遇,是劳动间接的回报。因此,艰苦的津贴不是工资福利的范畴。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和特殊情况的工资支付。休产假期间同时有工资和生育津贴吗休产假期间工资和生育津贴不会都有。职工在按规定领取生育津贴期间,企业不再发放产假工资;超过生育津贴发放时间的产假,产假工资由企业按有关规定发放。职工如果没有达到领取生育津贴条件的,仍由企业发放产假工资。申请生育津贴需要满足什么条件1、参与当地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有个人帐户;2、生育情况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3、正常缴纳生育保险且连续缴费的时间达到当地的标准。《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
    2023-08-05
    87人看过
  • 艰苦地区津贴什么标准?
    各区艰苦边远地区的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区平均每月43元,二类区平均每月86元,三类区平均每月172元,四类区平均每月300元。在各区平均标准内,不同职务人员适当拉大差距,其中一类区每月40元至100元,二类区每月80元至200元,三类区每月160元至320元,四类区每月280元至560元。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劳动人事部关于渡口市和凉山等地艰苦地区津贴标准、工资区类四川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提高渡口市全民所有制职工艰苦地区津贴的请示》(川府发〔1986〕23号)和《关于适当调整凉山等地地区津贴和工资区类别的报告》(川府发〔1986〕90号)收悉。经我们研究,并请示国务院同意,函复如下:一、按照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劳动人事部劳人薪〔1985〕20号《关于四类工资区提高到五类工资区和计发地区工资办法的具体规定》,考虑到渡口市和凉山等地的具体情况,同意对其现行的艰苦地区津贴标准作适当调整。
    2023-08-05
    103人看过
  • 艰苦津贴是否属于工资福利费
    艰苦津贴不应属于工资福利。职工福利费是指用于增进职工物质利益,帮助职工及其家属解决某些特殊困难和兴办集体福利事业所支付的费用。包括拨交的工会经费,按标准提取的工作人员福利费,独生子女保健费,公费医疗经费,未参加公费医疗单位的职工医疗费,因工负伤等住院治疗,住院疗养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等等。高温加班津贴怎么算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国家《最低工资规定》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在国家和广西没有明确规定之前,高温季节加班可暂不将这部分津贴计入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但必须按照加班时间折算另行支付高温津贴。同时,用人单位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用工的,也要依照规定支付高温津贴。由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在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就业,因此其高温津贴应按小时折算支付。此外,凡是工作时间在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引起的高温中暑,都属于工伤,经认定后,应享受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
    2023-07-27
    171人看过
  • 物资企业困难岗位津贴的调整
    内容提示:实施范围津贴标准支付方式发放渠道管理规定(1)实施范围:全省物资系统全民所有制企业可实施固定工人、合同工、劳务工相应的生产岗位津贴标准,而临时工在计划中以上集体企业工种可参照>(2)补贴标准:一类每人每天1.60元二类:每人每天1.20元每人每天0.80元岗位津贴按实际计算发放工作日。实际工时不足两小时的,不予发放;实际工作时间超过两小时不满六小时的,发给半天;工作时间超过6小时的按一个工作日计算不实行岗位津贴的,因生产工作需要临时到有岗位津贴的岗位工作时,同班工作人员可执行同工种岗位津贴标准3.因出差、会议、学习、探亲、婚丧、疾病、事假离开生产岗位的,离岗时停止发放岗位津贴艰苦劳动津贴是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艰苦劳动和生产任务后应获得的报酬。因此,必须与生产任务紧密联系起来。不能完成生产任务的,应当减少或者停止辛劳补贴。(四)本通知规定的辛劳补贴支出,计入工资基金项下的生产成本
    2023-05-07
    370人看过
  • 2023工伤津贴调整
    一、工伤津贴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二、工伤津贴调整因为员工的工伤津贴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津贴金额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的,那么会根据每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进行调整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
    2023-05-04
    351人看过
  • 特殊岗位补贴政策调整
    在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实行岗位津贴制度。国家对岗位津贴实行统一管理。在清理现有各项岗位津贴的基础上,对岗位津贴进行规范,具体方案另行制定。在此之前,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仍按现行规定执行等。公益性岗位补贴是一次性给打上钱吗要看这些补贴的政策文件如何规定。例如:某市规定对本市户籍下岗职工再就业,单位可享受税收补贴,个人享受社保补贴。那么税收补贴,就是给单位的,打到单位账户,而个人社保补贴,就是发放给个人的。但是一般社保补贴部分,都是指单位应当出的那部分由国家财政负担,因此,多半各类补贴是发放给单位的,以此吸引单位优先接纳下岗人员或者就业困难人员。《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第三条完善津贴补贴制度。在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的基础上,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和岗位津贴制度。
    2023-07-16
    377人看过
  • 特殊工种岗位津贴规定是怎样
    当月请假在四天(次)以内的,停发离岗期间的岗位特殊津贴;当月请假超过四天(次)的,以及旷工半天以上的,全额取消当月岗位特殊津贴。因工受伤治疗期间,在一个工资结算周期内休息时间不超过天的,可全额享有岗位特殊津贴,超过天的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岗位特殊津贴;月出勤时间不足小时的,不享有岗位特殊津贴。离职人员未按公司规定提前一个月申请,或在试用期内申请辞职的,从申请当月起不享有岗位特殊津贴。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公司辞退或开除,当月不得享有岗位特殊津贴。
    2023-04-15
    89人看过
  • 调整医药生产企业有毒有害岗位津贴的有关问题
    内容提示:调整的原则调整的范围增资总量的核定资金来源审批程序(一)调整的原则1、要坚持以劳动岗位测定为基础,主要根据毒物危害程度,严格界定有毒有害作业岗位的范围,在正确区分毒物危害程度的前提下合理调整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2、要坚持向有毒有害岗位以及苦、脏、累、险岗位倾斜的原则,严格考核制度,上岗则有,下岗则无,真正鼓励职工在一线积极劳动,以达到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的目的。3、要坚持以宏观调控为前提,企业内部自主分配的原则。劳动部门区别不同企业,核定调整津贴标准增资总量。企业在劳动部门核定的增资总量内,按照岗位测评结果和参照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豫劳薪[1992]10号文件精神,自主确定有毒有害作业岗位和津贴标准。(二)调整的范围原则上按照1978年10月13日国家劳动总局(78)劳护字36号文《关于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所附“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表”规
    2023-06-10
    106人看过
  • 调整水电、送变电企业流动施工津贴
    (一)实行范围和标准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流动施工单位的职工,在施工期间均可按照职工实际出勤天数计发施工津贴,津贴标准每人每天5.3元。(二)管理规定1、职工离开工地不得发给施工津贴,施工津贴不能与出差补贴重发。2、调整津贴所增加的费用,可以列入工程成本,并相应调整工程概预算取费标准。3、要严格按照劳薪字(1993)5号文件和本文规定办理,不得扩大范围和自行提高津贴标准。4、调整后的流动施工津贴标准自文到之日起执行。[详见山东省劳动厅、财政厅、水利厅、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转发劳动部、财政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调整水电、送变电企业流动施工津贴标准的复函》的通知(1993年6月22日鲁劳发[1993]253号)]
    2023-06-10
    53人看过
  • 女性职工在怀孕期间能否调整工作岗位和薪水?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能调岗但不能降薪,女职工怀孕期间可以获得相应的保护,要是原本的工作岗位不够轻松,那么现在公司就有义务调整其到适宜的岗位上,但对应的岗位有其对应的工资标准,可是公司不能对怀孕女职工调整工资条件。女职工怀孕期间公司能辞退吗职工怀孕,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还应支付生育津贴,生育费用(含: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4项、第87条;《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第二条(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规定的赔偿,按下列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
    2023-07-20
    181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临时工
    词条

    临时工,是非长期性的员工,有的临时工属于派遣性质的劳务工,签订的是劳务合同,有些是因用人单位某项目的需要,临时招聘的员工。不论是哪一种性质的临时工,基本都需要签订合同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临时工的性质虽然不同于正式员工,但是对合理劳动的... 更多>

    #临时工
    相关咨询
    • 艰苦期间津贴是给工资的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0-24
      艰苦补贴不应属于工资福利。福利是对员工生活的照顾,是组织为员工提供的工资和奖金以外的所有物质待遇,是劳动间接的回报。因此,艰苦的津贴不是工资福利的范畴。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和特殊情况的工资支付。
    • 艰苦地区津贴什么标准?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0-28
      各区艰苦边远地区的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区平均每月43元,二类区平均每月86元,三类区平均每月172元,四类区平均每月300元。在各区平均标准内,不同职务人员适当拉大差距,其中一类区每月40元至100元,二类区每月80元至200元,三类区每月160元至320元,四类区每月280元至560元。
    • 可否参与岗位津贴调整?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6
      司法警察里面也有公务员编制,看招聘公告里注明是什么编制了。
    • 艰苦地区津贴标准如何计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20
      各类区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区平均43元每月,二类区平均86元每月,三类区平均172元每月,四类区平均300元每月。在各类区平均标准内,不同职务人员适当拉开差距,其中,一类区每月40元至100元,二类区每月80元至200元,三类区每月160元至320元,四类区每月280元至560元。
    •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确定方法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0-28
      最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文明确提高了艰苦边远地区的津贴,补发了17个月,每月最高津贴为4160元。自2017年1月1日起(这里指的是执行从此时间点开始补发),调整艰苦边远地区一至六类区标准,六类区每月最高4160元。目前,一些省份已经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