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刑事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的规定,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标准如下:第一部分,刑事侦查部门管辖案件共有113种。第二部分,治安、消防管理部门管理案件。第三部分,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理案件共有76种。第四部分,禁毒部门管辖的案件。第五部分,国内安全保卫部门管辖的案件共27种。
立案标准通常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考虑:
1、确定犯罪的管辖地,通常是由犯罪行为地、犯罪结果地公检法管辖;
2、是否有符合犯罪构成的主观、客观、主体、客体;
3、是否有证据证明行为人实施了犯罪行为;
4、每一种犯罪均有相对具体的立案标准。
二、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
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一条规定[失火案(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2、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4、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5、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本条和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按照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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