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问答
一、珠海市职工生育保险的参保对象有哪些?
答:参保对象为本市行政区域(含横琴新区)内所有用人单位的全部职工。具体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全部职工(不含退休人员)。
二、珠海市职工生育保险的费率是多少?如何缴费?
答: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月工资总额的0.7%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三、珠海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
答: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又包括孕产费用和计生费用,生育津贴包括产假津贴和计生津贴。
四、孕产费用是指哪些费用?
答:孕产费用指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费用和住院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含诊治生育合并症和并发症的医疗费用,生育合并症和并发症的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报销。
五、计生费用是指哪些费用?
答:计生费用是指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如: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术、流产术(含自然流产)、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六、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产前检查费用包括哪些项目的费用?
答:产前检查项目范围:血常规、血型、血糖、尿常规、白带常规、肝功能、肾功能、乙肝两对半、丙肝抗体、凝血功能、地中海贫血筛查、G6PD筛查、心电图、胎心监测、普通B超、普通产检。
七、哪些生育医疗费用可以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答:参保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应符合以下范围:
(1)本市执行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2)本市执行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范围。
(3)本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所列的孕产项目。
(4)本办法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项目。
八、参保职工的生育医疗费用可以报销多少?
答:参保职工在本市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自付;在本市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超出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参保职工个人自费。
九、参保职工住院分娩的床位费生育保险基金按什么标准支付?
答:住院床位费结算标准按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十、哪些情形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答:参保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享受《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规定的产假。(2)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休假。(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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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生育保险政策男士怎么使用生育保险的相关问题。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9育龄妇女是需要连续参保缴纳生育保险超过1年,在生育生孩子时发生的医疗费用,就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报销生育费用。女方没有参保生育保险,如果男方连续参保缴纳生育保险超过1年,可以拿费用凭证回参保单位按比例报销妻子因生育孩子产生的生育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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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生育保险,都有哪些政策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30政策规定:《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等。办理时间和费用: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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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生育保险政策都有哪些具体的内容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11、与本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生育保险期间计划内生育,且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的,可按规定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女职工生育当月用人单位为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或者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9个月的,其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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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生育保险?有哪些相关法律政策?有哪些法律政策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06生育保险制度:1994年,为配合《劳动法》的贯彻实施,维护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她们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均衡企业生育费用负担。这就是所谓的生育保险制度。在总结各地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劳动部颁布了《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生育保险制度改革的内容、标准、形式等予以规范,进一步推动了各地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最新生育保险相关法律政策:一、生育保险法律 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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