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基本政策
一、生育保险不予支付的项目
下列情形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不予支付:
①就医时未按规定使用《南京市民卡;
②非本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抢救除外);
③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④治疗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等;
⑤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
⑥新生儿的医疗费用。
下列情形发生的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补助费,基金不予支付:
①违反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②非法选择胎儿性别、自杀、自残、斗殴、酗酒、吸毒等原因造成妊娠终止的;
③异位妊娠、葡萄胎等原因致妊娠终止的;
④交通事故、医疗事故、药事事故等致妊娠终止,有第三方赔偿责任的;
⑤不符合生育保险规定支付范围和标准的其他费用。
二、保险补缴
因用人单位中断或未足额缴费、职工劳动关系转移原因造成生育保险关系中断的,自中断之月起停止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三个月内补足欠费及滞纳金的,计算连续缴费月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欠费超过三个月以上的,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标准支付。
三、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
①门诊产前检查费用;
②分娩医疗费用;
③生育并发症;
④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⑤一次性营养补助费;
⑥生育津贴;
⑦妇科专项检查。
四、享受条件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按照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规定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职工或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的,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或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的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五、参保缴费
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上年度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0.5%按月缴纳;逾期未缴纳的,除责令其限期缴纳外,按日加收应缴额2‰的滞纳金。职工个人不缴费生育保险费。
六、对象范围
1、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或雇工,应当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
2、部、省属和外地驻宁企业及其职工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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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是劳动者因生育子女导致劳动力中断,由此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其作用是在职工妊娠、分娩和机体恢复整个过程中提供身体保健、医疗服务及有薪假期,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保障。 ...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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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南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问题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0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险待遇规定如下: 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门诊抢救医疗费,支付范围和标准按照云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执行。 2、起付标准(也就是通常说的门槛费)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样,即三级980元、二级720元,一级540元。 3、就医管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居民就医实行定点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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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22017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领取条件:年满60周岁、缴费满15年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总额÷139。基础养老金标准为55元(今后随国家政策调整)缴费满15年后每多缴1年基础养老金增加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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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保有哪些待遇?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4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产前检查费用与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合并计算;住院分娩(顺产、助娩产、剖宫产)医疗费用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按700元/次的标准支付。参保居民诊断妊娠后,需携带以下资料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生育保险待遇窗口申报,办理生育就医登记: (1)、《武汉市生育保险生育就医登记表(表1)》(5份);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社会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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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南京生育险产检怎么用新疆在线咨询 2023-03-25)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4、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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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才能享受南京生育保险待遇?待遇享受的条件是怎样的?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01、符合国家、江苏省、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按照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规定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职工或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的,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或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职工的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在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