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多年是否享有居住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8-23 01:20:58 322 人看过

居住权是作为用益物权中的一种,源自于对于他人所拥有的住房以及其附属设施的占有及使用的权利。

关于居住多年是否能够自然获得居住权的问题,需要依据以下四个方面的取得要求来进行判断。

首先,可以根据合同关系来获得居住权。

比方说,租户在租赁合同时就已经提前获得了对出租房屋的充分居住权。

其次,可以依靠法律规定来直接取得居住权。

比如,未成年子女在他们的父母离世以后对他们的房产享有居住权。

再次,也可以通过合法的遗嘱或者其他法律行为来获取居住权。

房主通过立下遗嘱的方式,将居住权授予给其他人就是很好的例子。

此外,还可以通过时效的法律规定来获得居住权。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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