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诉讼病历有哪些分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06:40:33 492 人看过

一、医疗诉讼病历的概念

医疗诉讼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属于书证的一种。

病历资料不仅可以证明医患关系的存在,也是全部诊疗过程的证明,是判断医院是否应对患者的身体或健康受到伤害承担责任的重要甚至是惟一的证据材料,在医疗纠纷的解决中作用至关重要。

二、医疗诉讼病历的分类

1、从内容上说,医疗诉讼病历分两大类:客观病历和主观病历。

(1)客观病历是客观记载患者病情、检查、治疗等情况的资料,主要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及其他病历。

(2)主观病历资料是记录医务人员对患者病情、治疗进行分析、讨论的主观意见的资料,主要包括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

2、从保管形式上说,医疗诉讼病历也分为两类:自行保管的病历资料和医院保管的病历。

(1)患者自行保管的病历是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门(急)诊病历档案的,患者就诊的门(急)诊病历等由患者自行保管,患者有责任妥善保存,使其保持原貌及完整性,不得在病历上涂改、添加等。

如果患者丢失自行保管的病历资料,可能会因为无法证明医院诊疗存在过错而面临败诉。

(2)医院保管的病历是在医疗机构建有门(急)诊病历档案的,其门(急)诊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住院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9日 06: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病历相关文章
  • 医疗事故复印病历都复印哪些
    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中的明确规定,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病程记录等主观病历不能复印。只能复印客观病历记录,包括如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下称《病历规定》)实施后,病人可以向医疗机构申请复印病历,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和出院记录,但这些病历资料只是客观病历记录,并不包括主观病历。按照《病历规定》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医务科)或者专(兼)职人员应当在患者或者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包括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等在内的主观病历。按照有关规定,如果急诊抢救,允许医生在完成抢救后的6个小时内补记病历,而一般住院病人的入院记录,医生可以在24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在8小时内完成。检
    2023-03-03
    419人看过
  • 医疗事故要封存哪些病历资料
    在发生医疗事故后,患者和医生往往就医生是否对医疗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或者过错的大小等问题认识不同,甚至产生严重分歧。这时医生在治疗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病历资料,将成为解决双方分歧的重要依据。为此,需要对病历中的一些重要资料进行封存。那到底应该封存哪些资料呢?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2023-05-01
    332人看过
  • 医疗事故没病历能起诉吗
    可以起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疗纠纷的举证责任是倒置的。即患者只要提供曾在该医院就诊的相关单据和受到损害的事实证据,医院需对自己的治疗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医院不能证明自己的治疗无过错,则医院须承担法律责任。即使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医院如果有过错,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条【医疗机构对病历资料的义务、患者对病历资料的权利】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提供。一、医疗事故怎么鉴定医疗事故鉴定步骤如下:(一)受理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二)组成鉴定组
    2023-02-27
    495人看过
  • 医疗过错诉讼如何将主观病历封存和交纳
    封存病历的步骤如下:一、提出封存要求。二、点清病历页数。三、封存复印件。发生医疗纠纷后,以下部分病历(主观病历)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1、病程记录;2、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也记录在病程记录中,包括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及主任医师查房记录,甚至还有医院领导的查房记录;3、会诊记录;4、疑难病例讨论记录;5、死亡病例讨论记录。一、医生如何应对医疗纠纷根据《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法发〔2014〕5号的通知,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是很重要的。一、严格执行各项医疗规章制度。二、有时间观念。病案书写有很强的时间概念,每种记录要求写明时间,甚至时、分都要进行记录。三、相关技术操作记录要全面。临床上有许多诊断及治疗性的操作,由于病程记录未记载而引发纠纷。四、查房记录要全面。上级医生查房时要做好认真的记录,对于疾病的诊断依据、鉴别诊断、病情分析、相关检查结果的分析、
    2023-02-04
    398人看过
  • 医患双方对医疗事故中的病历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一、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哪些材料医疗事故鉴定需要以下这些材料:(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
    2023-03-07
    125人看过
  • 社会医疗保险有哪些分类,社会医疗保险查询方法有哪些
    现在我们不少人都办理了一份社会医疗保险,因为有了这份我们看病就可以有报销的地方,那么社会医疗保险有哪些分类?社会医疗保险分类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为保障劳动者基本医疗需求而建立的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国务院的《决定》(国发[1998]44号)规定我国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水平为基本医疗保险。它有两层基本涵义:一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要与财政和企业的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基本医疗保险水平能满足大多数职工基本的医疗需求。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应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1998年我国开始建立
    2023-05-08
    210人看过
  •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规定,医疗机构的病历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二者应当标注页码。在医疗机构建有门(急)诊病历档案的,其门(急)诊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门(急)诊病历档案的,其门(急)诊病历由患者负责保管。住院病历内容包括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等。一、住院病历是怎么分类的病历资料是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属于书证的一种。病历资料不仅可以证明医患关系的存在,也是全部诊疗过程的证明,是判断医院是否应对患者的身体或健康受到伤害承担责任的重要甚
    2023-03-22
    139人看过
  • 什么是医疗病历资料?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行为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1、病历资料分为客观性病历资料和主观性病历资料两种类型:病历类型条例规定病历范围患方权利客观性病历资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0条规定①门诊病历;②住院志;③体温单;④医嘱单;⑤化验单(检验报告);⑥医学影像检查资料;⑦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⑧手术及麻醉记录单;⑨病理资料;⑩护理记录;患方可以要求复印;医疗机构有提供复制病历的义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主观性病历资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6条规定①死亡病例讨论记录;②疑难病例讨论记录;③上级医师查房记录;④会诊意见;⑤病程记录。患方不能要求复印;但可以要求封存。2、患者有复印或者复制客观性病历、封存主观性病历(可以封存病历资料的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的权利;也有妥善保管门诊手册、不得抢夺病历资料的义务,以及在
    2023-03-06
    159人看过
  • 医生病历篡改致医疗事故
    卫生部医政司医疗处处长在刚刚结束的民航中南地区应急医疗培训班重申:发生医疗纠纷时,一旦发现医生篡改病历,将直接定性为医疗事故。患者可以保存原始病历复印件举证或者申请公安部门痕检鉴定。卫生部医政司医疗处处长向培训班学员介绍了卫生部去年以来在全国开展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卫生部派出的督导组非常重视病历书写规范,但过去不少医护人员以工作繁忙为理由马虎应付,卫生部来督查时,有医院为了过关,竟组织全院医生护士通宵重抄过去几年的病历,结果卫生部只抽查了三个月的病历,让许多医生白抄卫生部医政司医疗处处长向培训班学员强调,原始医疗病历一旦发现被篡改过,将直接定性为医疗事故。他举了一个鲜为人知的例子:北方一家曾因一起医疗纠纷闻名全国的三甲医院,今年1月15日被揭发了一件恶性篡改病历事件。该院收治了一名两岁半的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手术成功后送到心外科重症监护室监护,该患儿的病历上已清楚注明对三种药物过敏,但主管医生
    2023-07-02
    68人看过
  • 打医疗官司有哪些诉讼技巧
    1、聘请有医学背景的律师医疗官司确实难打,一是专业性强,二是耗时、耗精力,而且在大家的印象中,患方是输多胜少。其实,从专业的角度看,有相当比例的医疗官司患方之所以败诉,很大的原因就是没有找到准确的切入点。客观地说,医院每天面对的就是患者,而患者与医院打交道只是偶尔,发生医患纠纷的更是少数,多数人都是第一次碰上,这里面就存在一个经验问题,因此要尽量选择一个有医学背景的律师参与诉讼。2、找准切入点抓大放小许多参与了诉讼的患方都有这样的体会,尤其是那些通过“博览群书”,自认为掌握了一定医学知识的患者家属。在法庭上,他可能会与院方就一个具体问题争得不亦乐乎,可到头来的判决却与自己的想象相去甚远,原因就在于没有找到准确的切入点,只在自己认为很重要的地方与对方纠缠,其实那个问题从整个治疗过程来看,也许仅是个枝端末节的小问题,或者是根本起不到关键性作用的问题。说起来,治疗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从门诊开始,要
    2023-06-13
    118人看过
  •  医疗病历司法鉴定:保障医疗安全
    在对病历真实性的认定过程中,需要遵循“印证原则”。需要参考主观病历和客观病历,并综合考虑其他材料。如果其他病历材料可以相互印证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则可以认定该瑕疵病历的真实性。否则,应否定该瑕疵病历的真实性。在对病历真实性的认定过程中,需要遵循“印证原则”。例如,当需要认定具体的医疗行为时,需要参考术前小结、医师讨论记录等主观病历,同时也要查看病程记录、护理记录、麻醉记录等客观病历。此外,还需要综合考虑患者或家属选择医疗行为的知情同意书以及医疗费用清单等材料。如果其他病历材料可以与之相互印证,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能够确定待证事实,则可以认定该瑕疵病历的真实性。如果该病例记录与其他记录存在矛盾,或不符合医学诊疗常规,则应否定该瑕疵病历的真实性。病历证据链的构建病历证据链的构建是医疗纠纷处理中重要的环节。病历是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重要记录,包括病历记录、医生诊断、药品使用等情况。病历证
    2023-11-16
    284人看过
  • 医疗事故病历复制的步骤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发生医疗事故纠纷后病人及家属能否收集和取得充足的证据材料,是其能否在医疗事故纠纷中赢得满意结果的关健。在实践中,当患者提出要求复印或复制病历时,按以下程序进行:1.患者向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有关人员提出复印或复制的的要求;2.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有关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受理患者提出的要求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3.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负责人主持进行复印或复制病历;4.复印或复制完成后,由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的有关人员进行核对;5.在核对无误后,医疗机构应在复印或复制的病历资料的每一页上加盖医疗机构印章。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临时复制是否纳入
    2023-07-02
    408人看过
  • 医院病历分类会影响到伤残鉴定吗?
    医院病历分类会影响到伤残鉴定,伤情鉴定的主要依据就是病历,但是诊断证明也可以代替。伤情鉴定不一定需要病历,有的医院要等病人出院后才给病历,做伤情鉴定时,如果有病历当然可以做,如果没有病历,那只需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也可以。做伤情鉴定,只要有诊断证明,任何时候都可以做。因为伤情鉴定不同于伤残鉴定,伤残鉴定一般要出院后在可以做。一、伤情鉴定需要哪些材料依据我国司法鉴定通则的规定,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的,就需要出具鉴定委托书、被鉴定人的病历等材料。《司法鉴定通则》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二、工伤鉴
    2023-03-25
    84人看过
  • 医疗事故诉讼程序是什么,医疗纠纷诉讼的证据有哪些
    一、医疗事故诉讼程序是什么医疗事故产生赔偿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起诉人要写起诉书,收集相关的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二、医疗纠纷诉讼的证据有哪些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
    2023-06-17
    356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病历
    词条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是医生诊断和治疗疾病的依据,也是医学教育、科研和法律的重要依据。病历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 更多>

    #病历
    相关咨询
    • 医疗机构如何保管病历病历病历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24
      医疗机构如何保管病历病历属于医药卫生科技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药卫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中对于档案、病历的保管均作出了规定。医疗机构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设置专门部门、配备专程人员负责病历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质量检查、统计分析、检索、保管等工作,并提供设备、设施等支持条件;建立病历保管、统计
    • 怎样诉讼医疗过错想要病历封存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6
      诉讼医疗过错想要病历封存的方式有当事人向医院提出封存要求,若是遭到拒绝的,可以向该院所在地区的卫生局医政处举报,要求卫生行政机关督促医院履行义务。
    • 医疗过错诉讼如何将主观病历封存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3-05
      封存病历的步骤如下: 一、提出封存要求。 二、点清病历页数。 三、封存复印件。 发生医疗纠纷后,以下部分病历(主观病历)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 1、病程记录;2、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也记录在病程记录中,包括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及主任医师查房记录,甚至还有医院领导的查房记录;3、会诊记录;4、疑难病例讨论记录;5、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 电子病历和医疗机构的作用是什么, 电子病历与医疗过程的差异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5
      1.传送速度快。医务人员通过计算机网络可以远程存取病人病历,在几分钟甚至几秒钟内就能把数据传往需要的地方。在急诊时,电子病历中的资料可以及时地查出并显示在医师的面前。2.共享性好。常规病历有很大的封闭性。医院诊治病人的记录只保存在本医院,如果病人到其它医院就诊则需要重新进行检查,这不仅浪费了宝贵的医疗资源也使病人增加了不少不必要的痛苦。而采用电子病历后,则能够克服这些不足。病人在各个医院的诊治结果
    • 大病医疗的详细分类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25
      大病医疗从保险形式来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社保的大病医疗,是为保障城镇职工重大疾病医疗需求而建立的专项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年度内累计发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另一种是商业险大病医疗,是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条款的约定为特定保险人承保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