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赔偿是以行政处罚为前提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11:24:48 81 人看过

食品赔偿不以行政处罚为前提,只要有食品问题,责任人都是需要赔偿的。

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如何维权

1、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所收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2、食品过期、食品冒充药品、食品中添加药品: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3、食品包装看什么

(1)散装食品包装:应在食品部位上进行标签标示,将名称、规格、生产日期、生产者名称以及联系方式进行标注。

(2)婴幼儿食品包装: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副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3)进口食品包装: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4)标签应当标明以下9个方面:

a、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b、成分或者配料表;

c、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d、保质期;

e、产品标准代号;

f、贮存条件;

g、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h、生产许可证编号;

i、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4、食品维权分四步

a、找经营者进行协商解决;

b、若经营者不予协商,可到购物所在地区的消费者协会投诉;

c、协调无效,可投诉购物所在地区的工商所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d、屡次协调无效,可以向法院起诉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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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3日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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