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股权证的性质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09:56:57 494 人看过

1、期权性:认股权证本身是一种认购普通股的期权,它没有普通股的红利收入,也没有普通股相应的投票权。

2、是一种投资工具:投资者可通过购买认股权证获得市场价与认购价之间的股票差价收益,因此它是一种具有内在价值的投资工具。

一、投融资方式有哪些?

1、股权融资

股权融资既包括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向原有股东以一定的比例配售股票),也包括一些处于导入期,成长期的未上市的公司进行私募股权融资。股权融资前期筹资费用会比较高,特别是公开发行股票,需要找评估机构,证券承销机构等;股权融资财务风险小,因为和债务融资相比,无需还本付息;资本成本会比较高,因为作为投资者的股东既要承担公司的经营风险又要承担财务风险,而且分得的是剩余收益。

2、债务融资

债务融资既包括发行债券(公开或非公开),也包括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长短期借款。债务融资一般前期筹资费用比股权融资要低;对于筹资公司而言,债券融资加大了公司的财务风险,在公司经营风险中小水平的情况下,可以反向搭配较高的财务风险,充分发挥杠杆作用以及利息抵税的功效;对于投资者而言,购买债券可以获得本金利息,一般企业违约风险越高,利率越高,债券同样讲究风险和收益对等的原则。

3、混合筹资

混合筹资是股权和债权相结合,比如优先股(一般有固定的股息率),永续债(没有到期日的债券),可转债(满足一定的条件,可以以一定价格或转换比例转换为普通股),附认股权证的可分离交易债券(债券同时配一定比例的认股权证)。

4、租赁融资

租赁融资一般是针对一些投资项目,通过以租换购的方式,在不影响经营状况的情况下,降低初始投资压力。

5、售后回租

售后回租将企业自制或外购的资产对外出售,然后再从买方租回来。售后回租的出卖人也是承租人,买受人也是出租人。企业进行售后回租的目的为了获得资金周转,筹集资金。

二、对赌协议是什么意思,对赌协议合法吗

1、对赌协议,最初被翻译为“对赌协议”,或因符合国有文化很形象,一直沿用至今。但其直译意思是“估值调整机制”却更能体现其本质含义,所以我们日常听到的对赌协议,所涉及问题其实和赌博无关。

实际上就是期权的一种形式。通过条款的设计,对赌协议可以有效保护投资人利益。在国外投行对国内企业的投资中,对赌协议已经应用。

2、对赌协议就是收购方(包括投资方)与出让方(包括融资方)在达成并购(或者融资)协议时,对于未来不确定的情况进行一种约定。如果约定的条件出现,投资方可以行使一种权利;如果约定的条件不出现,融资方则行使一种权利。所以,对赌协议实际上就是期权的一种形式。

3、对赌协议是投资协议的核心组成部分,是投资方衡量企业价值的计算方式和确保机制。对赌协议产生的根源在于企业未来盈利能力的不确定性,目的是为了尽可能地实现投资交易的合理和公平。它既是投资方利益的保护伞,又对融资方起着一定的激励作用。

4、所以,对赌协议实际上是一种财务工具,是对企业估值的调整,是带有附加条件的价值评估方式。通过条款的设计,对赌协议可以有效保护投资人利益,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对赌协议在我国资本市场还没有成为一种制度设置,也没有被经常采用。但在国际企业对国内企业的投资中,对赌协议已经被广泛采纳。因此,对赌协议的合法性还有待商榷。

三、可交换债券的现实意义

(一)是为上市公司股东进行市值管理和债务融资提供了一种可选择的渠道。由于可交换债券与可转债、分离债相似,债券中含有认股期权,因此其发行利率一般会大幅低于普通公司债券的利率或者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发行人可以节约大笔利息支出。在证券市场实现股票全流通的条件下,有利于股东利用这一金融工具进行股票市值管理,也有利于减少大股东由于缺乏筹资渠道而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是为上市公司股东提供了一种新的流动性管理工具。一些上市公司的股东因经营上出现暂时的资金困难,不得不抛售股票以解燃眉之需。可交换债券推出后,这类股东可以通过发行可交换债券获得所需资金,而无需抛售股票。

(三)是可交换债事先锁定了未来的换股价格,该特点决定了其持有者大多数是长期看好公司、对换股价格较为认同、具有价值判断能力的投资机构,这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引导投资理念的长期化和理性化。

(五)是为机构投资者提供了新的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有利于加强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连通。可交换债券的特点是,投资人同时获得了按照票面利率享受利息和按换股价格交换股票的期权,这使可交换债券比较适合追求稳定收益的投资者,特别是证券投资基金、保险资金、社保基金、养老基金、企业年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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