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征收评估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一)注意估价时点。根据相关股价指导意见的规定,农村房屋拆迁评估为征地公告发布之日,估价方法以市场比较法为主,即以估价时点附近类似房地产价格与估价对象(被拆迁房屋)进行对比修正。
(二)估价报告的有效期。应为征地公告的期限。评估报告具有时效性,一般与征地公告同时失效,但最长不超过征地期限。评估报告的有效期应在报告中说明。估价报告超过1年的,应重新进行估价。
(三)确定估价机构。从事征地估价的机构应当具有经拆迁、征地主管机关核准的房屋拆迁估价资格。相关估价指导规定,估价机构的选择采取被征地人投票或征地当事人抽签的方式,按照这一设计,估价机构的遴选应当包括以下五个步骤:
1、公告估价项目和评估机构资质要求;
2、符合条件的估价机构报名;
3、评估机构竞选;
4、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人抽签确定评估机构;
5、公示入选评估机构。
(四)委托评估机构的条件。根据相关意见的规定,估价机构由征地主体委托并支付拆迁评估费用。被征地人应注意房屋拆迁估价的委托时机,应为征地公告后委托评估机构进行。其一,没有征地公告,就没有权利和资格委托评估机构进行以征地安置补偿为目的的专项评估。其二,估价的时点为征地公告之日,如在征地公告之前委托估价,必然使估价时点提前,造成估价结论不准确,从而影响了被征地人的利益。
(五)评估方式、流程。按照评估规范的规定,评估分为分类评估和分户评估。征地拆迁规模较小的,可以直接进行分户评估,根据分类评估结果经协商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的,可以要求分户评估。分户评估是指估价机构根据被征地及被拆迁地上物和安置房屋的区位、结构、用途、建筑面积、成新、朝向、楼层、装修、环境、设施配套等因素按户进行的评估。
(六)公示、送达程序。被征地人应核实估价机构公布的初步估价结果和送达分户估价报告的程序是否合法。根据相关估价指导意见的规定,估价机构应将初步估价结果向被拆迁人公示7日,并进行现场说明,听取有关意见。征地主体应向被征地人转交分户估价报告,并告知被征地人,若对估价报告有疑义或异议的,可以向原估价机构询问,申请复核,或者另行委托估价机构重新评估。对委托人因原估价结果,复核结果有异议或另行委托的估价结果与原估价结果有差异,且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征地当事人在收到估价报告,复估结论或重估报告后的15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技术鉴定。
二、房屋漏水找谁投诉处理
防水质保5年,管道2年,质保期内非人为的属于开发商的责任,可以向质监站投诉。也可以向法院起诉,一定要在质量保质期内提出!另外,质保期内同一地方维修两次修不好的,可自行找人来维修,费用开发商出。房屋漏水找建设局下的质监站。遇到这种情况,可以首先考虑找物业协调开发商解决,如果解决不了,就可以到建设局下属的质监站投诉。质监站有权要求建设单位和原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派人分析漏水原因以及做出整改方案。根据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及《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如房屋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当承担免费维修责任。
三、土地房屋征收的相关评估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活动,保证房屋征收评估结果客观公平,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估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测算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以及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评估和鉴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称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鉴定工作,并对出具的评估、鉴定意见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房屋征收评估、鉴定活动。与房屋征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四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采取迎合征收当事人不当要求、虚假宣传、恶意低收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房屋征收评估业务。
第五条
同一征收项目的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原则上由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房屋征收范围较大的,可以由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共同承担。
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的,应当共同协商确定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应当组织相关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就评估对象、评估时点、价值内涵、评估依据、评估假设、评估原则、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重要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进行沟通,统一标准。
第六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或者确定后,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并与其签订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
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委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名称、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范围、评估要求以及委托日期等内容。
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委托人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基本情况;
(二)负责本评估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三)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时点等评估基本事项;
(四)委托人应提供的评估所需资料;
(五)评估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评估费用及收取方式;
(七)评估报告交付时间、方式;
(八)违约责任;
(九)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第七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指派与房屋征收评估项目工作量相适应的足够数量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开展评估工作。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转让或者变相转让受托的房屋征收评估业务。
第八条
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目的应当表述为“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提供依据,评估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目的应当表述为“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计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提供依据,评估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
第九条
房屋征收评估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收房屋情况进行调查,明确评估对象。评估对象应当全面、客观,不得遗漏、虚构。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受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供征收范围内房屋情况,包括已经登记的房屋情况和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处理结果情况。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屋,其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对于未经登记的建筑,应当按照市、县级人民政府的认定、处理结果进行评估。
-
房屋征收必须要评估吗
452人看过
-
申请房屋价值评估需注意哪些事项?
244人看过
-
房屋要被征收,该不该配合房屋征收评估
167人看过
-
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中,评估的内容包括哪些
91人看过
-
拆迁房屋评估的依据有哪些方面?
142人看过
-
房屋拆迁补偿评估要看哪几方面
116人看过
房屋征收是指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市建设部门在项目审批的基础上,对居民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回收。房屋征收部门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和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和补偿的具体工作... 更多>
-
收购评估公司需注意的方面有哪些香港在线咨询 2024-09-15企业兼并重组是一种较为繁复的商业运作程序,涉及到诸多环节与层面。首先,作为收购方的企业,需要深入细致地对标的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以及债务的状况进行全盘掌握,以便准确评估出该公司的实际价值以及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 收购方在执行具体收购行动的过程中,务必遵循依法合规的原则,严格落实有关法规制度,保障整个收购过程的公正、公开以及透明度。除此之外,依照相关法规,在收购行为最终落定之后,收购者所取得的被收购
-
收养评估主要评估哪些方面有什么意义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21下面为你解答收养评估主要评估哪些方面这个问题收养评估员或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工作人员按照《民法典》及《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收养意愿家庭从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进行调查和评估。 (一)收养意愿人决定收养子女的原因和目的 (二)收养意愿人的工作经历、受教育情况、兴趣爱好及与父母、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 (三)婚姻家庭关系,夫妻双方是否和睦相处,是否有家庭责任感,是否有婚变史 (四)有无(非)婚生子
-
征收房屋的评估报告需要重点关注哪些条件福建在线咨询 2023-11-04房屋征收中期,重点关注评估报告 遇到拆迁后,我们最关心的就是房屋的补偿是多少?城市房屋有房屋评估报告单,农村房屋有房屋补偿明细表。 针对房屋评估报告来说,作为被拆迁人来说,我们基本可以判断的就是,一份评估报告一定会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盖章,并且要有两名注册估价师的签字盖章。后续对评估报告的内容有异议的,建议直接咨询专业的律师。
-
房屋拆迁评估方法有哪些,评估房屋价值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1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房屋拆迁评估方法有:市场比较法、成本法、收益法、假设开发法和基准地价修正法。其中,后三者经拆迁双方选择后可以适用。一、市场比较法。市场比较法是最具说服力并易于当事人接受的方法,因为这种评估方法最能直接反映评估对象的市场价格,但其前提条件是必须有同类房屋的交易实例可供比照。贵阳市规定,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房屋拆迁估价,所选定的参照物实例,应当与被拆迁房屋所在区位、用途、建筑结构相同
-
二手房评估贷款技巧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30二手房贷款是指购房人以在住房二级市场上交易的楼宇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支付购房款,再由购房人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的贷款业务。 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