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该向什么部门申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18:25:27 69 人看过

房地产继承更名应当在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法律规定,通过法定继承方式继承房产的,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一、遗产继承房产过户期限是多久

法律上对于遗产继承房产过户的期限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好还是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遗嘱过期或遗嘱无效,按照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分继承。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第二条,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二、19年房屋新政策

19年房屋新政策:

1、赠与房产办理过户赠与人要办理《赠与公证书》,而受赠人也要办理《接受赠与公证书》,或者是双方共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只有取得公证过的赠与证明才能办理房产过户。

2、继承房产办理过户通过继承取得房产应当先到公证部门办理《继承权公证书》,继承人在办理房产过户时,除了提供相应的材料外,继承权公证书不能缺少。

3、作为遗产分割的房产办理过户首先遗嘱要经过公证并且在遗嘱生效后,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在根据遗嘱内容分割遗产时,对于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也需要经过公证,然后才能办理遗产过户手续。

4、涉外和港澳台的过户房产如果该房产是涉外或港澳台的,买卖协议也必须经公证部门公证后,才能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三、老人去世房子怎么继承

老人去世后房产继承流程如下:

1、由评估公司依法对需要继承的房产进行市值评估;

2、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3、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

4、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一、去哪办理死亡证明,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如果在医院去世,则由医院开具死亡证明;

2、如在家去世,则通知辖区派出所到现场,由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

二、不得转让的房地产有如下:

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总之,老人去世后房产属于遗产,子女都享有继承权,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析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06: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产继承相关文章
  • 工伤认定向什么部门申请报告
    当地人社局工伤科。《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一、申请工伤认定程序1、申请环节。工伤保险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出具《收件回执》,
    2023-03-31
    404人看过
  • 行政仲裁是向什么部门申请的?
    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仲裁由仲裁组织依法独立进行仲裁,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仲裁的适用范围是指哪些纠纷可以通过仲裁解决,哪些纠纷不能以仲裁来解决,这就是我们通常讲的“争议的可仲裁性”。《仲裁法》第2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这里明确了三条原则:一是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民事主体,包括国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合法的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组织;二是仲裁的争议事项应当是当事人有权处分的;三是仲裁范围必须是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合同纠纷是在经济活动中,双方当事人因订立或履行各类经济合同而产生的纠纷,包括国内、国外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的国内各类经济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房地产合同纠纷、期货和证券交易纠纷、保险合同纠纷、借贷合同纠纷、票据
    2023-06-23
    232人看过
  • 应当向哪个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产产权证
    我国法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工作;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具体办理房地产权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如果所在的城市实行房产、土地由一个统一的部门管理,那就到这个统一的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如果所在城市实行房产、土地分别由两个部门,即房产管理局和土地管理局来管理,就需要先到房产管理局办理房产权属登记,再持房产证到土地管理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属登记。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是政府的一项行政行为。我国一些城市曾出现过一些无效发证的单位,如城市郊区政府、开发区、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以至开发企业自行印制、颁发房产证的现象,这些单位颁发的房产证是非法的、无效的。各城市的房地产权属证登记管理部门都有一个关于办理期限的规定。对于商品房买卖,一般在房屋竣工验收并入住后的3个月内,由买卖双方提出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否则,将承担逾期登记罚金
    2023-04-22
    386人看过
  • 我应该向哪个部门申请房屋建筑施工证
    我应该去哪个部门办理农村房屋建筑施工证?申请建造房屋。农村村民建房,应当向当地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村民委员会集体讨论建房申请,并公布名单。期末无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同时,将原房屋(拆迁、调整)协议书或协议书(统一文本)免费移交村委会统一管理后,报送乡(镇)政府审核。乡政府应当在规定的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并予以公布。宣传内容:申请建房家庭常住人口数;原房屋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公示无异议的,分别向建设、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及时进行现场勘查。对符合建房条件的,应当在行政村公示规划建筑面积、用地位置、原房屋拆迁期限和新房建设时间。公示后无异议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规定的工作日内提出规划审查意见。符合住房建设条件的,按程序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农村村民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造房屋,应当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审批手续。符
    2023-05-02
    404人看过
  • 办理房产抵押向什么部门登记
    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合同、贷款合同、身份证、评估报告等,同时办理抵押登记还需要审核,因此并不是当天提交申请,当天就能出结果。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规定了法定程序,即先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凭变更后的房屋权证书,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民法典》规定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房地产抵押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生效。3、由于抵押权是从权这一物权上设定的他项权利——担保物权,即限制物权,其主要作用在于限制抵押人对抵押房地产的处分权利,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物不得进行转让、出租等处分,以避免担保悬空,所以登记机关只能从不动产的交易权属登记机关中指定,不能委托其他部门。4、抵押物不具有优先受偿权。鉴于我国各地土地和房地产管理体制差别
    2023-04-01
    319人看过
  • 应向哪个部门申请成为非遗传承人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民提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请的,应当向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所在地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申请。《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第九条公民提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请的,应当向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所在地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如实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人姓名、民族、从业时间、被认定为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时间等基本情况;(二)申请人的传承谱系或师承脉络、学习与实践经历;(三)申请人所掌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和核心技艺、成就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四)申请人授徒传艺、参与社会公益性活动等情况;(五)申请人持有该项目的相关实物、资料的情况;(六)申请人志愿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活动,履行代表性传承人相关义务的声明;(七)其他有助于说明申请人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材料。中央各部门直属单位可
    2023-06-11
    310人看过
  • 被解雇后,应该向哪个部门申请补偿?
    因过错被开除的员工,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其他。因旷工被开除需要支付补偿金吗因旷工被开除不能得到经济补偿金。旷工,指无正当理由,不请假或者请假未准而缺勤,是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旷工达到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天数,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二)款规定解除合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没有对旷工解除合同天数作出规定,达到所在省市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天数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劳动者因为旷工符合解除合同条件被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金。因为旷工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虽然旷工,但旷工时间尚未达到规定的解除合同条件的,不构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用人单位
    2023-07-06
    302人看过
  • 退伍军人贷款应该向哪个部门申请?
    退役士兵贷款应持退役证向创业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退伍军人创业贷款申请流程:持退役证,向创业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经街道(乡镇)劳动保障部门初审后,向县级以上担保机构推荐;担保机构对借款人的贷款资格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规定办理贷款担保手续;借款人持贷款资料向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银行对贷款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发放贷款;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还款,直至贷款还清。退伍兵政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优惠政策。《个人贷款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
    2023-08-11
    351人看过
  • 交通事故申请复核应该向那个部门申请复核
    一、交通事故申请复核应该向那个部门申请复核交警下达裁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达后如果不服,那么要在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二条复核申请人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将复核申请连同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材料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申请人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提交案卷材料。二、交通事故复核申请的流程及步骤人们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时,最好是立刻报警处理,之后交警会给双方当事人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三、交通事故行政复核申请书范文申请人:缪XX,男,汉族,1
    2023-06-05
    177人看过
  • 假释向哪个部门申请2020?
    一、假释向哪个部门申请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假释条件的,裁定予以假释。《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二、假释的程序是怎样的根据刑法第82条的规定,假释依照减刑程序进行。此外,根据刑法第81条第1款规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因犯罪分子具有特殊情况,不受执行刑期限制的假释案件,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假释裁定后,应即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假释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假释的,应当裁定撤销中级人民法院的假释裁定。(2)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
    2023-02-23
    110人看过
  •  破产申请人向哪个部门寻求保护?
    破产申请的程序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 当债务人无法偿还到期的债务,且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债务人应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书及相关证据。2. 债务人还应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安置预案等。3. 人民法院会对债务人的破产申请进行审核,一旦审核通过,债务人将进入破产程序,进行清算和分配资产。破产申请的程序:1.当债务人无法偿还到期的债务,且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2.债务人应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书及相关证据;3.债务人还应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安置预案等。 法 院 如 何 申 请 破 产 保 护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的申请。人民法院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债务人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破产原因进行
    2023-09-06
    270人看过
  • 如何向相关部门申请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企业。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2、有固定的营业场所;3、有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4、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规定条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登记并发给营业执照;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还应当执行有关规定。领取营业执照后一个月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登记机关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备案。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程序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经过以下程序(1)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予登记。(2)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1个月内,应当到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备案。上述规定主要为协调企业设立中,
    2023-07-03
    246人看过
  • 养女办继承到什么部门
    办理收养关系的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收养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由收养人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收养非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还应提交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证明,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一、解除事实收养关系的条件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5、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送养双方协议解
    2023-03-04
    106人看过
  • 申请无效婚姻向哪个部门
    宣告婚姻无效的部门一般是当事人所辖的当地法院。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关于婚姻登记机关是否有权宣告当事人的婚姻为无效婚姻,目前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有的学者认为可以宣告婚姻无效的机关为婚姻登记机关和法院,而有人则认为仅仅由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是比较妥当的。一、申请宣告婚姻无效该如何进行(一)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无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婚姻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婚姻关系确认之诉。(二)对于法院而言:1、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于当然无效。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民法典》第1042条、第1051条、第1091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2、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
    2023-02-23
    355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产继承人继承顺序是: (一)遗赠扶养协议的受赠人; (二)遗嘱继承人; (三)配偶,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四)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 更多>

    #房产继承
    相关咨询
    • 如何申请。外乡人该向什么部门申请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01
      若符合相关条件,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
    • 申请国家赔偿向什么部门申请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05
      申请国家赔偿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进行申请。 一、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二、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支付: 1、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
    • 办理并购应该向什么部门申请呢?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1
      股权并购属于一般的商事行为,并不需要经行政部门批准,除非涉及到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股权交易。转、受让双方达成交易协议后,到当地公证部门进行股权交易公证后,即可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 想向法院申请破产应该从什么部门报案呢?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22
      针对你的问题,我来分析其实你想知道的不是向法院申请破产去哪个部门,你是想知道具体怎么办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债权人和债务人才是合格的破产申请人。因此,破产案件的申请分为两类:债权人申请和债务人申请。提出破产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即“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采用法院规定的统一格式。“有关证据”是指破产申请书所列事项的真实性证明,例如,用于证明申请人身份真实性的文件(如企业法人
    • 对方无财产应该向什么部门申请强制执行?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25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发送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法院判决的,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没有财产可以执行,法院也可以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不可信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促使执行人自觉尽快履行有效的法律文书。法院采取上述措施后仍不能执行的,可以由法院裁定暂停执行,发现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以随时恢复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有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