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一行摸爬滚打了十多年,周辉铭当然了解什么是拆托。与他往来甚密的一位林先生就是其中代表。
“我不知道什么是拆托,我是一个律师”,今年6月,南京公布了一系列的“拆托”案件,从那时候开始,周辉铭不得不四处为自己“正名”。最近,常有人误解擅长打拆迁官司的周辉铭为拆托,解释多了,周辉铭也颇为无奈。
在这一行摸爬滚打了十多年,周辉铭当然了解什么是拆托。与他往来甚密的一位林先生就是其中代表。“说穿了一点都不稀奇。”周辉铭表示,林先生的做法很简单,在拆迁开始前,他会向拆迁户许诺一个赔偿价格,然后摇身一变,成为这栋拆迁房子的所有人或代理人。而后凭借自己的“能量”向拆迁部门索取高额拆迁赔偿,再赚取其中的差价。
为了索取高额赔偿,林先生会加建或者直接口头报大拆迁面积。例如一栋100平方米的房子,加建到200平方米或者更高。林先生就在这一来一回中,多赚了一栋房子的拆迁费用。游戏相当简单,问题的关键在于让拆迁方承认报大的拆迁面积。“这肯定有很多非法交易。”周辉铭也承认,这些人通常黑白通吃,甚至能影响到拆迁部门的赔偿价。
周辉铭一直觉得自己与“林先生”的区别还是蛮大的。
自2007年起,周辉铭就在谷歌搜索上打了广告,只要你输入“拆迁、代理”,边栏就会出现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为您增添拆迁补款”是其中一句广告词,今年6月底,周辉铭已经把这句广告词改为“为您追讨法定权益”。“广告而已。”周辉铭一再表示,自己只在法律框架下活动。
说话间,老周接到一个查询电话。对方是广东中山人,在拆迁问题上觉得补偿不合理。没说两句,老周很肯定地表示:“案子我可以办”,但需要对方到现场签一份委托合同。电话那一头开始询问如何收费,老周一点都没有含糊:“一是按服务收费,就当你聘请我打官司,一万元起价。无论是否能成功追讨都要付。”也许是被费用吓倒了,也许压根就只是咨询一下,对方正准备中止谈话。但老周很专业地话语一转,表示还有另一种收费方式。“你可以聘我为拆迁的全权代理。”如果不能追讨到额外补偿,一分钱不收;但额外追讨到赔偿,“要按比例收50%的风险代理费”。
对方明显被“一分不收”吸引住了,当即表示愿意进一步接触。挂了电话的周辉铭神色如常,“通常都会选择后一种,毕竟大部分拆迁户都是普通老百姓。”他表示。在他看来这非常合理,公司聘请会计师为其避税,“对方通常也是收取额外避税资金的50%为服务费,都是提供专业服务,他们理所当然,我们就是托吗?”老周不自觉地开始了雄辩。
老周为记者翻出了一份案宗,委托人是广州一个下岗职工,拆迁方认定房子是砖木结构,只给了对方3000元/平方米的拆迁赔偿。“一个下岗工人,如果不是采用后一种收费方式,他哪有钱打官司?他除了写血书,把煤气罐堆满房子外还有什么办法。”周辉铭自我存在感非常强烈,咄咄逼人的言语间,仿佛化身和谐社会的基石。
这宗案子是老周主动找到了下岗职工,他与开发商几番接触后,自己掏钱聘请评估公司重新做了评估,房子的赔偿标准上升到3500元/平方米;委托人夫妻俩均为下岗职工,老周又额外为他们争取到5万元的赔偿款。最后一算,周辉铭额外为委托人追回来近10万元的赔偿款,当然其中一半变成风险代理费落入其囊中。
当记者追问其收一个下岗家庭5万元的费用是否符合道义时,周辉铭又义正言辞起来,“我是有风险的,开发商也许会找人砍我,聘请评估公司要垫资(事后了解,聘请评估公司的费用不超过3000元),甚至最后可能是劳而无所获。”
“包括把政府发放的额外补偿也分了一半?那可是下岗工人。”面对追问,周辉铭出现少见的一时语塞。“是否合理应该由委托双方说了算,对吧?”短暂停顿后,周辉铭表示,关键问题在于,委托人不了解有这样的赔偿,政府、开发商也没有主动明示。“这是政府与社会的缺位,那我用专业知识为委托人追回赔偿,这样的收费自然无可厚非。”老周认为,这是现在拆迁市场扭曲的结果。
当然,老周的能量远不止于此。采访前,记者从其同行中了解到,周辉铭最近成为一些城中村村民的拆迁代理,据说这些村民现在正在拼命地加建房子。“其实这与利用税收漏洞合理避税是一样的性质。”老周为自己解析道。据了解,为了加快旧城改造,今年广州出台了新的拆迁补偿标准。其中在城中村改造中,一些历史遗留的无证建筑,政策给予弹性处理。
“当然不是所有抢建加建的房子都能够得到赔偿。”周辉铭向记者表示,首要条件是这个城中村是否已经测量确定物业面积,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除非有关系,可以让村委会或村的经济联社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否则那是白建。
“林先生就是那种可以让村委会或测量部门重新拟定数据的人。”周辉铭表示,自己代理的案件还没有开始物业测量。“我从不违法。”老周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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