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申请人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可提出本行政许可申请:
11、许可事项符合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
3、道口设计应当经公路技术专家进行技术评审;
4、增设的平面交叉道口与国道、省道公路搭接的路段,应当铺设不少于50米的次高级以上路面;
5、许可事项直接涉及利害关系人重大利益关系的,已征求了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或已组织了听证;
6、申请人已与许可机关签订了行政合同;
7、许可事项涉及公路培补偿的,申请人已与养护部门或公路经营企业商定了赔(补)偿数量和路产修复方式,并签定了公路赔(补)偿合同。
二、办理材料
按表格要求如实填写信息。
包括工程设计图以及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对该设计方案的审查意见。
需加盖公章
占用、损坏公路路产的,应提交公路赔(补)偿协议;涉及公路路产以外的,应征得利害关系人的书面同意。
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①申请人为公民的,提交有效身份证复印件。②申请人为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③申请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提交该组织合法成立的文件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④委托代理人办理路政许可申请的,应当提交委托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包括施工期限、施工围蔽方案、施工标志设置方案、疏通交通措施、交通安全保障措施及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等内容。
由具有公路、建设工程安全评价资质的机构出具
建设工程项目批准文件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梅州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市交通运输局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按业务流程规定的时限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公示,组织相关机构人员对企业实地查看,作出审查决定。符合条件的,出具《路政管理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市经营许可类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各县(市、区)受理后,2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一起送达市交通运输局审查核准。
3.审查。市交通运输局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按业务流程规定的时限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公示,组织相关机构人员对企业实地查看,作出审查决定。符合条件的,出具《路政管理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53号市行政服务中心
五、办理时限
1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
第二十七条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一)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
(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三)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四)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
(五)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
(六)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
(七)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8年)
第五十五条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建设。
广东省公路条例(2009年)
第二十一条利用、占用公路和公路用地的下列行为,应当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
(一)公路接线设置道口;
(二)拆除分隔带;
(三)埋设管线、设置电杆、变压器和类似设施;
(四)修建跨(穿)越公路的各种桥梁、牌楼、涵洞、渡槽、隧道、管线等设施;
(五)履带车、铁轮车及其他有损公路路面的车辆上路行驶;
(六)其他利用、占用公路和公路用地的行为。
从事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交通安全是指人们在道路上进行活动、玩耍时,要按照交通法规的规定,安全地行车、走路,避免发生人身伤亡或财物损失。 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负责本单位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并建立相应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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