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作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8-06 12:48:05 342 人看过

一、法律援助的作用

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一般认为,维护社会稳定的最优方案是控制社会,就是把社会生产和生活组织到尽可能高的有序状态,有序社会是社会矛盾较少和社会矛盾较容易解决的社会。社会矛盾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均势群体之间的厉害冲突;另一类是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之间的厉害冲突。前者可以通过社会预设的各种调解、仲裁和司法机制来解决;而对于后者中的群体,情况要复杂得多。

在实行市场经济的现今社会,各种矛盾解决机制的设计无不打上经济利益的烙印,往往都附有一定的成本。作为社会公正底线的司法机制也不例外,主要表现为法院诉讼费和律师服务费及鉴定费用的收取等。无疑,对于大部分弱势群体而言,附带有各种经济成本的司法机制遥不可及,法律赋予他们的各种权利犹如空中楼阁,在受到侵害时除了逆来顺受,只能在状告无门时采取法外手段私力解决。这类矛盾引发的各种冲突,必将严重地危害社会治安,成为许多犯罪现象滋生的根源。

因此,只要司法制度被预设成本,只要有社会弱势群体的存在,从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就必须实行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具有以下重要功能:

一是将社会矛盾的解决导入法律途径,恢复法律信任。

二是扶贫功能。

三是强化弱者的反侵害功能。

保障诉讼权利,彰显法律亲和

在刑事诉讼中,由于被害人往往有强大的国家公诉机关的支持,而自由受到限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成为这一程序中的弱者,如同其他弱势社会群体一样,他们也成为现代法律援助制度关注的对象。而且,由于刑事诉讼关乎宪法赋予当事人基本的宪政权利,各国政府都十分重视构建本国的正当刑事程序,保障弱势的被告站在平等的地位与国家公诉机关进行一场对其而言极为重要的诉讼。各国纷纷建立刑事法律援助制度,为贫困和特殊被告提供免费的律师代理和辩护。

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面临的风险比在民事或行政诉讼中面临的风险大得多。刑事司法的结果涉及到关系到被告人生命、自由等基本人权的国家刑罚权的最终发动与否。刑事诉讼一旦出现错误,将会给被告人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刑法的适用和刑罚权的发动具有双重属性,“保护社会权利最得力的工具也常常是侵犯个人权利最厉害的手段,刑法犹如双刃剑,用之得当,个人社会两受其益;用之不当,个人社会两受其害。”对西方刑事司法制度的研究表明,刑罚制裁方式与刑事诉讼方式之间存在着内在的联系。

刑事立法的基本出发点被认为是“保护社会”;刑事诉讼侧重于“保护个人”。从抽象的理论上讲,保护社会和保护个人是可以统一的,但是由于某些具体制度本身存在的问题,加上为钱辩护的律师神通广大,刑事诉讼法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保护有钱的被告人的工具,致使刑法“惩罚(所有的)犯罪以保护社会”的功能产生了偏向惩罚无钱的犯罪。于是这些受到刑法制裁的人产生了更大的反感(不平等感),助长了社会动乱因素,这同社会保护的目的正好相反。为了保障贫弱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许多国家都规定了涉嫌重罪的被告的法律援助权,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无须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不少国家还将刑事法律援助扩展到所有可能被剥夺自由的刑事案件中。

在刑事诉讼中实行法律援助制度的另一个好处是,促进贫困被告人对于法律的认同与亲和。我们不妨对刑事被告人作一个分类透视:第一种为判决被告人无罪的情况。获得法律援助的过程虽然不具有教育的作用,但是,他所经历的无故追究将使他对法律和司法产生某种不信任感,这对于他本人、法律、社会都是不利的。法律援助等体现司法平等和人权保障理念的诸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司法权威的确立,使他有理由相信法律和司法是公正的,对所有人包括贫弱者、甚至由于嫌疑重大而遭到拘捕的自己都是一视同仁的。

第二种情况是被告人被判决有罪的情况。由于法律援助律师进行了有效的减轻罪责的辩护,使其罚当其罪,既保护了他的合法权益,又有助于他认识法律的意义,认识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为教育其改过自新打下基础。可见,法律援助的作用一方面促进了公正司法;另一方面,对于被告而言,其教育和鉴别意义也不可忽视。强调亲和性与感化力。是因为,刑事诉讼的潜在主体是一切可能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社会成员。程序人权反映的不仅是实际上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被告人的诉讼地位问题,而且是整个社会成员相对于国家的法律地位。

再者,刑事司法程序的亲和性与感化力,也是注重特殊预防的刑事政策之功利价值的内在要求。近年来,我国的再犯、累犯比例回升,一些大案要案的犯罪分子中受到80年代被严打处分的占了相当大一部分。究其原因,我国以往的刑事政策和制度过多地侧重于惩罚,侧重于威慑的一般预防,在感化教育方面甚为欠缺。

改革开放以来,经过20多年的努力,我国法制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张君、李泽军重大杀人抢劫案审判过程中,重庆市和湖南省常德市两地法律援助机构分别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援助制度为该案中的十几位被告指派了辩护律师,以维护他们的正当的诉讼权利。主犯张君在自白中承认,通过对80年代被处以劳动教养和这次被捕、受审的两次经历相比较,他亲身感受到中国法制的进步。尽管他罪大恶极而被处以死刑,他仍然在监禁和审判程序中受到了人道主义待遇。

引发双边合力,促进行刑感化

新派教育刑理念促进了监狱从单纯执行消极回顾机制的惩罚职能向积极的前瞻性的矫正和预防职能转变。李斯特提出的“矫正可以矫正的罪犯,不可能矫正的罪犯不使为害”的思想得到各国普遍认同和贯彻,追求减弱乃至消除犯罪人人身危险性,预防再犯成为监狱行刑的首要目的。为达到矫正犯罪人的主观构成和人身危险性,把犯罪人改造成为能自食其力的社会有用人才之目的,各国在刑罚执行、劳动改造、教育改造和狱政管理等各个环节推行人道性原则、教育性原则和个别化原则;在保持刑罚惩罚和剥夺功能的前提下,采取各种措施有针对性地教育和感化犯罪人。在行刑中实行人道性原则,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有利于调动犯罪人改过自新的积极性,有利于行刑目的的实现。

西方的近代刑法学家们把资产阶级人性的本质属性说成是自由、平等、博爱以及其他的人道主义方面。现代的刑法、刑罚理论在人性和人道主义问题上出现了极为突出的演变,认为人道主义的顶点是把坏人改造为好人,把恶性转变为循规向善的人。一般认为,坚持人道性原则,首先要处理好罪犯权利保障问题。在监狱服刑的犯人因触犯刑律而被剥夺或限制了某些权利;但是,作为普通公民,他们仍然享有与其他未犯罪公民的同样的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种权利。

这些权利包括很多方面,例如,选举权、宗教信仰权、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权、批评建议权、获得赔偿权、获得劳动报酬权、休息权、合法财产权、著作权、继承权、获得物质帮助权等。如果这些权利未被依法剥夺,罪犯仍然享有这些权利。此外,我国《监狱法》还规定了人身安全不受侵犯权、会见权、从事适当的体育和文化娱乐活动的权利、重大立功表现者的减刑权、劳动中致伤致残人员依法获得补偿金和抚恤金的权利等数十项与行刑相关的权利。当然,罪犯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这些权利对罪犯改造和教育罪犯是十分重要的,是对罪犯实行人道主义的最低权利保障和基础条件。

我国著名刑法学家储槐植教授指出:给犯人权利的重大意义在于使犯人在行刑过程中处于相对的主动地位,以利调动矫正的积极性。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双边(国家行刑当局和犯人)合力的法律基础,双方享有权利并认真履行义务的过程就是双边合作的过程,也就是刑罚功能实现的过程。侵犯犯人的权利实质是阻挠国家刑罚目的的实现。应该看到,在狱中服刑的罪犯的权利带有不完整性。罪犯处于监禁条件之下,人身自由受到或多或少地剥夺和限制,在行使某些其他法定权利时不得不受到前者带来的相应的限制和制约。因此,与人身自由相密切联系的那些权利的行使就不能象其他公民充分、完全和彻底,建立监狱法律援助制度也就成为保障犯人狱内狱外基本权益、实现国家刑罚目的的时代要求。

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式品格

我国创立法律援助制度的时间还不长,法律援助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尚未获得政府和社会的充分认同。为使这一制度发挥出应有的功效,笔者认为,至少可以通过以下几个途径来实现:

一是司法改革中,加强法律援助人权保障功能的发挥。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我国正在进行较大规模的司法改革行动。“在司法改革中注入人权保障因素”是学界和实务界的共识。司法改革成功的标志不是国家权力之间的重新排列组合,而是公民权利和自由总量的增加。在司法改革中,尤其要关注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权利保障。在司法改革中,确立并加强法律援助的应有地位,这已经成为现代法治国家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是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总体规划中,纳入法律援助制度。我国正处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过度的变革时代,各种利益格局发生急剧变动,社会矛盾和犯罪现象不断出现。我国犯罪预防的综合治理模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符合犯罪预防的一般规律和要求。但是,从总体上来这一综合治理模式在观念上重“打防”,轻“教育”,轻“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基本权利的维护”,累犯、再犯的大量出现至少说明在实践中还存在着不少这样的问题。犯罪问题严重,单靠严打或刑事司法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且,从另外一个方面,市场经济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竞争经济,市场主体的平等地位要求与之相配套的犯罪预防政策的设计体现人权保障的思想。

打击犯罪和保护人权两者不可偏废,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式中有意识地纳入和加强法律援助及类似诸制度,将有利于提升这一模式的现代品格,有利于特殊预防,有利于标本兼治。

二、申请法律援助的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是经济困难或者因为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或者是特殊案件情形的。

三、申请法律援助打官司是免费的吗

不收,是免费的。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向法院申请法律援助是不需要收费的,这是政府为了保护当事者的合法权益的体现,如果当事人在案件中处于受害者的位置,而其家庭又负担不起法律咨询费用,势必会导致社会的不安定和不公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3日 15: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审查法律援助和法律援助条件
    法律援助条件审查包括家庭经济困难,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必须符合法律援助的范围等,公民对于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等需要代理的案件,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条件有哪些法律援助的条件可分为一般条件和特殊条件。(一)一般条件。确因经济困难(以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为准),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并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帮助的我国公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二)特殊条件。主要指刑事案件被控一方获得法律援助应具备的特殊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1)肓、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可能被处判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2)其他残疾人、老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聘请辩护律师的;(3)刑事案件中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指定律师辩护的。《法律援助条例
    2023-08-02
    167人看过
  • 法律援助对国家的作用有哪些
    1、法律援助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2、法律援助是依法治国得以实现的有力保证。3、法律援助有助于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4、法律援助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5、法律援助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内在要求综上所述,法律援助是一项国家设定来保护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制度。总的来说,法律援助有什么用,其作用体现在三个方面,对个人来说,法律援助为他们提供了免费的律师辩护,让他们也有机会能够用法律为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社会来说,法律援助体现了对人权的保障和对平等、正义的维护,促进司法公正;对于国家来说,法律援助有助于提高公民法治意识,促进构建和谐社会。一、中国法律援助的特征1、法律援助是国家的责任、政府的行为,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实施。它体现了国家和政府对公民应尽的义务。2、法律援助是法律化、制度化的行为,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3、受援对象为经济
    2023-06-29
    444人看过
  • 免费法律援助律师援助工作的规定是如何的
    免费法律援助律师援助工作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援助特征中国法律援助有以下特征:1、法律援助是国家的责任、政府的行为,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实施。它体现了国家和政府对公民应尽的义务。2、法律援助是法律化、制度化的行为,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3、受援对象为经济困难者、残疾者、弱者,或者经人
    2023-04-28
    126人看过
  • 不适用法律援助的情形,怎么申请法律援助
    一、不适用法律援助的情形不适用法律援助的情形如下:1.因申请人的过错责任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而引起的民事诉讼或刑事自诉案件。2.因申请人过错而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3.申请人提供不出涉讼案件的有关证据而且无法调查取证的案件。4.可由行政机关处理而不需通过诉讼程序的事务。5.案情及法律程序简单,通常无须聘请法律服务人员代理的案件。6.已竭尽法律救济的案件。7.申请人提供不出任何证明材料或出具虚假证明骗取法援的。8.其他经主管机关批准,法律援助中心对外声明不予受理的案件二、怎么申请法律援助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需要申请法律援助的,可以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提交自己符合法律援助情况的证明文件即可。三、什么情况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以下情况可以申请法律援助: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2023-06-06
    256人看过
  •  律师在法律援助中的重要性和作用
    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有助于节约诉讼资源、保持控辩平衡、改变法律执业者在公众中的形象,从法律依据和法律援助的发展状况来看,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已经成为可能。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的益处包括:第一,该制度有助于节约诉讼资源;第二,该制度有助于保持控辩平衡,实现刑事司法公正;第三,该制度有助于改变法律执业者在公众中的形象;第四,从法律依据和法律援助的发展状况来看,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已经成为可能。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可行性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是一种有效的法律援助方式,可以帮助经济困难或缺乏法律知识的人群获得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通过值班律师制度,律师可以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当事人提供及时、专业的法律服务,解决他们在法律上的疑惑和问题。此外,值班律师制度还可以缓解律师的工作压力,促进律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法律援助的质量和效率。然而,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值班律师
    2023-11-04
    486人看过
  • 法律援助必须是律师吗,法律援助属于义务援助吗
    一、法律援助必须是律师吗?《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法律援助机构可以指派律师事务所安排律师或者安排本机构的工作人员办理援助案件;也可根据其他社会组织的要求,安排其所属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可见,提供法律援助既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法律工作者。二、律师法律援助属于义务援助,必须要进行吗?法律援助对律师而言,应当是一项职业伦理,它源于律师在法律实践中对司法正义的自觉追求。律师的职业伦理或职业道德,首先不能单纯的理解为律师作为普通人表现出来的对弱者的同情、怜悯或不忍。职业伦理,是对一种被称为天职的概念的表达。天职起初具有宗教的色彩,意味着一个人应当做的事。在政治社会中,每一个人都有职业,职业既是对人的一种身份定位,也是对具有某种职业的人的社会责任的界定。“个人道德活动所能采取的最高形式,应是对其履行世俗事务的义务进行评价。正是这一点必然使日常的世俗活动具有了宗教意义,并在此基础上首次提出
    2023-03-23
    194人看过
  • 法律援助可以援助几次
    一个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次数,是没有限制的。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一、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包括:1、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可以就以上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
    2023-03-19
    481人看过
  • 法律援助要收费的吗,法律援助的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一、法律援助要收费的吗?申请法律援助有条件限制,符合条件都是无偿援助,不收费的。二、法律援助工作流程:(一)接待咨询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对来访群众要热情接待,认真解答所咨询的法律事宜,并填写《法律援助来访(电、信)咨询登记表》,将接待或咨询的结果登记在册。(二)受理指派1、法律援助机构在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认真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有资格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当指导其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2、法律援助机构应对案件的类型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属于法律援助案件的范围。应当在人民法院受理或仲裁机构受理后开始援助。3、法律援助机构应在接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援助的决定。申请人对法援机构作出的不予援助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确定该法律援助机构的司法行政部门提出。4、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应由法律援助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在《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上签字;认为所
    2023-05-01
    58人看过
  • 法律援助是律师还是工作者
    法律援助律师和法律工作者都有,法律援助是一项法律保障制度,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民,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一、上海法律援助服务有法律援助需求的,可到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寻求帮助。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或者非政府设立的合法律所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尤其是农村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2023-06-23
    468人看过
  • 申请法律援助,请前往法律援助中心
    法律援助是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制度。申请法律援助,可先由单位或所在的街委、村委出具生活困难的证明,然后到所在地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申请法律援助中心免费写诉状吗?法律援助中心免费写诉状的。法律援助中心是免费写诉状的;一般只要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那么不仅会免费的写诉状,也可以免费为当事人代理或者是辩护;如果律师在实施过程中收费的话,那么就算是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法律援助机构对受援对象减免法律服务费,法院对受援对象减、免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一条公民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是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法律援助第四十二条”律师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尽职尽责,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服务。
    2023-07-08
    80人看过
  • 法律援助工作的时间限制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夏季:下午2:00-5:30冬季:下午1:30-5:00法律援助的形式:1、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2、刑事辩护或者刑事代理;3、民事、行政诉讼代理;4、行政复议、仲裁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形式。法律援助制度为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尽职尽责为受援助人提供法律援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法律援助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广东俨道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律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一条每位注册律师均应承担国家规定的法律援助义务,不得拒办法律援助中心和本所指派的法律援助事务,律师助理也应协助指导律师办理法律援助事务,但指导律师不得将自己应当承担的法律援助事项交给律师助理单独办理。第二条办理法律援助事务,应当统一登记及收、结案,法律援助申请人的有关申请材料,必须附卷。第三条律师在受理案件的过程中
    2023-07-06
    345人看过
  • 法定援助律师周末工作吗
    一、法定援助律师周末工作吗除正常工作日外,每个周末都有工作人员和律师值班,周末不属于正常工作日,但律所周末经常会有加班,所以所里也会有律师。建议你还是先打律所的电话和他们预约下,他们也可以帮你安排或者推荐专业领域比较符合您需求的律师。因为现在每个律师的专业领域还是比较细化的,所以笼统地找个律师效果并不好。在确定具体律师后,您就可以直接和他/她联系,自行确定会面的时间、地点,并不一定需要去律所的。二、法律援助律师会尽力吗法律援助是向当地的法律援助处申请,得到批准后指派律师给你提供法律帮助,虽然你无需付费,但律师的办案补助是政府财政支付的,他们也要尽职尽责办案。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职能,当地司法局会安排律师进行。律师都是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执照,总体上没有问题。当然,安排的律师大多是年轻律师,总体水平可能不及那些老律师,但是也不排除优秀的律师。如果有十分重要的法律问题,那么还是自己请律师,可以拒绝
    2023-06-06
    485人看过
  • 法律援助在劳动仲裁中的作用及费用
    劳动仲裁不收费。法律援助不收费,找法律援助办理劳动仲裁不收费,法律援助是指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情况下的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法律保障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合格的法律服务,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劳动仲裁收费吗?一般收费是多少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但劳动仲裁委托律师参加的,应当支付律师费,除少数省市有指导性意见外,大多采取协商收费的办法。属于以下劳动争议案件,劳动者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免费法律援助律师: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请求工伤事故赔偿;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二条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2023-07-03
    50人看过
  • 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需要法律援助的法律
    (2010年3月26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已于2010年3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详情请关注《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章节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的相关规定是什么第一条为了保障经济困难和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法律援助,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司法行政部门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依法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者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提供的无偿法律服务。法律服务机构,是指依法在我省注册登记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机构等。法律援助人员,是指法律援助机构专职人员和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者安排承担法律援助事项的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员及法律援助志
    2023-08-09
    36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免费法律援助律师援助工作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2-08
      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1、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拒绝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 2、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 3、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 4、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
    • 合作法律援助协议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15
      关于法律援助合作协议这件事情第三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 法律援助到底该怎么发挥作用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2-09
      法律援助是这样发挥作用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 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案件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18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第四条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第五条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
    • 法律援助必须是律师吗,法律援助属于义务援助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2-22
      法律援助不一定全部是律师,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不持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亦可以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具有公益性质,由财政拨款购买法律服务,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一般是生活困难)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律师或者法律工作者的补贴由司法局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