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做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该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18:13:56 388 人看过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政府作出决定后,需要公布决定,收集公众意见。没有意见的,实行征收拆迁。有关法律、法规为保护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其他公共利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外交的需要;(二)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3)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事业和其他公用事业的需要;(四)政府组织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地区旧城区改造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行政复议权、行政诉讼权等。

市、县人民政府和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补偿的宣传和说明工作。

依法被征收的,同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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