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立不立案的区别是什么?立案的意思是对案件开始调查了。
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指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虽有犯罪事实发生,但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均不追究刑事责任。
派出所不立案说明了些什么呢?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原因大致有:
1、可能你的报案未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故公安机关不予立案;
2、可能你的报案定性为民事案件,故公安机关不予立案;
3、可能对方与你报案的公安机关有复杂的人情关系,不排除公安机关徇私枉法情况的可能。
根据《刑诉法》86、87条规定,对于不立案决定不服的,控告人可以申请复议;另外,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还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公安机关不立案怎么办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后,应当在15日内决定立案,并且将立案决定书送达人民检察院。同时人民检察院也应当采取措施,依法对通知立案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立案侦查。
-
派出所刑事立案怎么立的
469人看过
-
派出所立案还是公安局立案
459人看过
-
派出所立案所需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157人看过
-
派出所对立案或不予立案是多久期限?
387人看过
-
应对派出所不立案的措施
461人看过
-
派出所不立案算渎职吗
325人看过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针对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如果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若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核查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也... 更多>
-
立案的法院和派出所的区别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27一般而言都是通过派出所再到法院所以问题法院立案和派出所之间有何关系答案如下,欢迎采纳民事案件中,诉讼直接向法院起诉。 刑事案件中,由公安机关侦查,然后提交检察院,由检察院向人民法院起诉。 (注意:有4种涉及刑法的情况属于自诉案件:暴力干涉婚姻自由、重婚、侵占、虐待)
-
派出所立案了但是派出所不抓人是为了什么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41.要立案追究的,必须是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立案应当而且只能对犯罪行为进行。如果不是犯罪的行为,就不能立案。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1项的规定,有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就不应立案。由于立案是追究犯罪的开始,此时所说的有犯罪事实,仅是指发现有某种危害社会而又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发生。至于整个犯罪的过程、犯罪的具体情节、犯罪人是谁
-
派出所不立案是不是公安局不直接立案了广西在线咨询 2023-01-261、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派出机关,业务受公安局指导。 2、如果派出所不立案,应给报案人出具《不予立案决定书》,报案人如果不服,可以依法向上级公安机关提出复议,上级公安机关审查后,如果认定不合理,就会通知下级公安机关给予立案。下级公安机关必须遵守立案侦查。
-
纵火派出所为什么不立案是为什么不是广西在线咨询 2023-10-09故意放火派出所不处理的,应该立案而不立案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
派出所打伤人不立案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3肯定不合理,刑事案件不能以抵销为名不立案,之前你伤害过对方,对方未追究是另一回事,现在你被打伤致轻伤且被损坏财物,则应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如果派出所这样枉法的话,你可向上级公安分局或检察院反映情况,投诉到底.也可以自行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对方承担刑事责任,并赔偿你的人身损害费用.至于你打伤对方的事,对该案没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