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后是否要补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2-07-03 22:37:55 435 人看过

若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没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则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后不要补偿;如果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则要赔偿。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后是否要补偿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三章 刑事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三十一条 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后,应当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n(一)有本法第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的;\n(二)在处理案件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n对有前款规定情形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8: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船舶怎么样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一、船舶怎么样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对于船舶,行政机关可以对其采取扣押的强制措施。需要注意的是,扣押仅限于涉案的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设施或者财物。此外,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二条查封、扣押应当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第二十三条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二、行政强制措施是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进行实施。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由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具体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
    2024-02-05
    81人看过
  •  强制措施是否在犯罪后必须采取?
    在处理犯罪案件时,是否需要采取强制措施不是固定的,而是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虽然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必须采取强制措施,但司法机关可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拘传、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以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是否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应视情况而定,并非必须。在处理犯罪案件时,是否需要采取强制措施不是固定的,而是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必须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是指司法机关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可以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是否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应视情况而定,并非必须。 素 材 : 在 处 理 犯 罪 案 件 时 , 是 否 必 须 采 取 强 制 措 施 ?在处理犯罪案件时,是否必须采取强制措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2023-09-02
    103人看过
  • 无证无照印刷能否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一、无证无照印刷能否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无证无照印刷的,行政机关对企业可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如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冻结存款、汇款等。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无照经营
    2023-06-01
    324人看过
  • 运政有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权力吗
    一、运政有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权力吗1、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对运输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可以采取强制措施。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一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车辆超载行为的,应当立即予以制止,并采取相应措施安排旅客改乘或者强制卸货。第六十二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予以暂扣的,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保管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
    2023-12-06
    50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措施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一、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是怎么规定的?《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履行义务的期限;(二)履行义务的方式;(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第三十六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第三十七条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
    2023-02-28
    292人看过
  • 政府强制拆房子后是否有补偿措施
    一、政府强制拆房子后是否有补偿措施被强拆迁后会有补偿。如果属于违章建筑,被合法强制拆除后则没有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二、强制拆迁诉讼的时效是多久强制拆迁诉讼的时效为六个月。因属于行政诉讼,并不适用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三、强制拆迁的程序是什么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
    2023-10-19
    439人看过
  • 什么是被采取强制措施,公民被采取强制措施怎么办
    一、什么是被采取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是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如果被公安机关限制人身自由后,就属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二、公民被采取强制措施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
    2024-01-16
    173人看过
  • 安监局有权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吗
    一、安监局有权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吗安监局在执行职务活动时,有权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例如对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查封现场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四)
    2023-06-19
    118人看过
  •  诉讼费能否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诉讼费可以用来强制执行。如果申请人想要迫使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则他们无需支付执行费用。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诉讼费可以用来强制执行。如果申请人想要迫使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则他们无需支付执行费用。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谁承担?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决定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
    2023-08-26
    306人看过
  • 被采取强制措施是否停止执行职务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是人大代表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要暂时停止执行代表职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八条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时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报告:(一)因刑事案件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二)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服刑的。前款所列情形在代表任期内消失后,恢复其执行代表职务,但代表资格终止者除外。一、强制措施的特点1、有权适用强制措施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其他任何国家、机关、团体或个人都无权采取强制措施,否则即构成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侵犯,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2、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3、强制措施的内容是限制或者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2023-04-04
    254人看过
  •  是否可以在采取强制措施后进行治安处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如果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可以对其进行治安处理。若违法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公安机关可以对其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并可以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在采取强制措施后,如果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可以对他们进行治安处理。具体来说,若违法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公安机关可以对其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并可以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核心内容】已采取强制措施,如何处理违法行为?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于已采取强制措施的违法行为,需要进行相应的处理。具体而言,应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轻重以及社会危害程度进行分类处理。对于一般违法行为,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对于较严重的违法行为,则可给
    2023-08-21
    254人看过
  • 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执行前需要采取催告措施吗
    一、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执行前需要采取催告措施吗?1、一般情况下是需要采取催告措施的,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催告书应载明4项内容:(1)履行义务的期限;(2)履行义务的方式;(3)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4)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2、催告的例外?(1)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2)需要立即清除道路、河道、航道或者公共场所的遗洒物、障碍物或者污染物,当事人不能清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决定立即实施代履行;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事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处理。二、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五)代履行;(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2023-06-02
    399人看过
  • 亲属被采取强制措施后的应对措施
    一、向办案机关了解是留置盘问还是拘传留置盘问是公安机关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而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拘传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行使刑事诉讼职权的行为。拘传不得超过12小时,采取拘传措施时办案人员应当出示《拘传证》。了解被采取的强制措施是留置盘问还是拘传,可以了解到被采取强制措施人是否已经因为涉嫌犯罪被侦查机关立案侦查。二、向办案机关询问被羁押人员是刑事拘留还是治安拘留刑事拘留系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现行犯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治安拘留的适用对
    2023-04-28
    356人看过
  • 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还是行政强制措施
    刑事强制措施包括五种:(一)拘传。(二)取保候审。(三)监视居住。(四)拘留。(五)逮捕。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是指司法机关责令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不逃避或妨害侦查、起诉、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一、取保候审回执中交护照是什么意思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二、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的区别有什么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的区别如下:1、对人身自由的限制程度不同。2、限制人身自由期限长短不同。3、适用条件不同。4、执行地点不同。5、违反规定的后果不同。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
    2023-03-09
    23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行政强制措施是否必须采取?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16
      没有必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了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坏,避免危害,控制风险扩大,对公民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因此,不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发生上述情况时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 立案后采取强制措施和采取强制措施的主要内容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1
      1、公安机关一旦立案侦查,就应当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2、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的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
    • 行政强制执行是否必须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为条件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4-04-19
      行政强制执行,必须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为条件。强制措施是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不是必须采取的。
    • 行政执法过程中是否能采取强制措施?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9-03
      行政机构进行行政诉讼活动时,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也可以采取强制手段对证据进行保全,行政机构的强制措施有很多种,可以是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也可以是行政拘留。
    • 被采取强制措施是否停止执行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0-16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大代表,应停止执行其代表职务。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因刑事案件被羁押的,应暂时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