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中共同犯罪的情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16:51:53 262 人看过

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共同侵占单位财物如何定性处理?

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共同侵占单位财物如何定性处理

对此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是按主犯的基本特征定性,如主犯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那么同案犯都定贪污罪;如主犯的身份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那么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同案犯定侵占罪。另一种意见是:如果主犯的身份是公同、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那么全案都定侵占罪;如果主犯的身份是国家工作人员,应分别定罪,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定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定侵占罪。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2000年6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20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15号)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2000年06月30日

实施日期:2000年07月08日】

为依法审理贪污或者职务侵占犯罪案件,现就这类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行为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以贪污罪共犯论处。

第二条

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勾结,利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将该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以职务侵占罪共犯论处。

第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8日 20: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共同犯罪相关文章
  • 诈骗和职务侵占存在共同犯罪吗
    1、主体要件不同,职务侵占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而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2.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的对象是本公司企业的财物,这种财物实际上已被行为人所掌握,而诈骗罪的对象是不为自己实际控制的他人财物。3.犯罪的行为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的财物;而诈骗罪则是用虚构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的财物。《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3-04-26
    144人看过
  • 如何评估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情节
    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如下: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财产,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什么是职务侵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3-07-04
    95人看过
  • 从犯和共犯在职务侵占罪中的处罚标准有何不同?
    职务侵占罪共犯和从犯的处罚标准,根据实际情节严重程度来判定。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是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侵占案件共犯的认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行为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以贪污罪论处。2、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勾结,利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的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财产,数额较大的,以职务侵占罪论处。3、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非法占有本单位财产,并根据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职务侵占罪共犯情节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对于审理贪污或者职务侵占犯罪案件,现就这类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行为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国家工作
    2023-07-07
    69人看过
  • 诈骗罪和职务侵占罪共同犯罪是否会构成?
    诈骗罪和职务侵占罪是不会构成共同犯罪的,两种犯罪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犯财产所有权的行为,但是两罪有各自的特点,所以认为职务侵占罪与诈骗罪不存在共同犯罪。两者的主要区别就在于:1、主体要件不同,职务侵占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而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2、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的对象是本公司企业的财物,这种财物实际上已被行为人所掌握,而诈骗罪的对象是不为自己实际控制的他人财物。3、犯罪的行为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的财物;而诈骗罪则是用虚构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的财物。一、诈骗罪的从犯该如何认定第一,在实施诈骗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首先提出犯意者通常为主犯,随声附和、表示赞同者通常为从犯。但这个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仅仅在犯罪共谋阶段随声附和,而在具体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亦属于主犯,而不构成从犯。第二,在实
    2023-06-19
    406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具体有哪几个共犯情节
    职务侵占罪共犯情节有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勾结,利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将该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人构成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职务侵占罪具体有哪些处罚标准对于职务侵占罪的处罚标准:1、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2023-08-08
    345人看过
  • 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
    一、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职务侵占罪共同犯罪的认定: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2、共同犯罪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职务侵占的故意;3、共同犯罪人在客观上必须有共同的职务侵占行为;4、具有共同的犯罪客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二、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1、第一个量刑幅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一万元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九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每增加一千五百元,增加一个月刑期。2、第二个量刑幅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十万元的,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为二百万元以下的,每增加三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犯罪数额超过二百万元的,超过部分每增加六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基准刑在十年以上
    2023-04-20
    58人看过
  •  金融犯罪:职务侵占罪
    本文介绍了侵占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物属于财产犯罪,而非金融犯罪。此行为所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物所有权,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侵占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物属于财产犯罪,而非金融犯罪。此行为所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物所有权,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 财 产 犯 罪 : 侵 占 公 司 财 物 罪侵占公司财物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这种犯罪行为会对受害单位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同时也会对犯罪者的
    2023-09-03
    65人看过
  • "犯罪中止:自动退出共同犯罪的情况"
    自动退出必须是犯罪实行结束前,自动退出,或损害结果发生前积极有效的防止损害结果的发生才构成犯罪中止。行为人中止犯罪的行为是其主观意志的体现,不是在外力的强迫下所为,即使客观上存在可以继续作案的情形也未实施并且行为人仅消极地停止犯罪行为还不够,还必须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才能构成犯罪中止。怎样理解犯罪中止的自动性人放弃犯罪的自动性,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必须是行为人自认为自己当时能够完成犯罪,是认定自动性的基本前提。中止犯罪是行为人自己认为能够把犯罪进行到底而自愿不将犯罪进行到底的,这是认定自动性的前提。只要行为人自己认为确有条件、有能力完成犯罪,即使在他人看来不可能完成,或者从客观上看根本无法完成犯罪的,也不影响自动性的成立。相反的情况是,如果在一般人看来,或者客观上是完全可以完成犯罪,但是,行为人却自认为存在客观障碍、不能完成犯罪而停止犯罪实施的,则不能成立犯罪中止。2、必须是行为人出
    2023-07-05
    154人看过
  • 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是怎样的情况
    一、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是怎样的情况在简单共同犯罪中,即各人都是实行犯,没有明确的分工。这种情况下,一人决定中止犯罪以后,积极地劝其他人也放弃实施犯罪,其他人接受了劝告,则全案认定犯罪中止;如果其他共犯不愿意中止,中止者采取了有效措施防止了危害结果的发生,对中止者可成立中止,其他共犯属于犯罪未遂;如果中止者仅仅自己停止犯罪,而未能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由于缺乏中止成立的有效性条件,不能成立犯罪中止;如果中止者放弃了犯罪,并且使自己的行为与整体的共同犯罪行为解体,即主观上切断与其他共犯之间的共同故意联系,并使其他共犯都已知道这一事实,客观上抵消自己的先前行为对共同行为所起的合力作用,使之消除对犯罪形成既遂的原因力。那么即使后来发生了危害结果,对中止者仍然可以成立犯罪中止。在复杂共同犯罪中,各共犯间有明确的分工。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存在教唆犯和实行犯的场合,如果教唆犯完成教唆后,实行犯中止
    2023-02-26
    327人看过
  • 如何认定职务犯罪中的共同犯罪?
    单位人员之间或者单位人员与单位以外的人员之间共同实施职务犯罪或者共同实施侵犯单位财产的犯罪中,由于行为人的身份不一,情况十分复杂,既有同种身份人员的共同犯罪,亦有不同身份人员的共同犯罪;既有利用单位人员职务便利的共同犯罪,也有与单位人员职务没有必然联系的共同犯罪;既有共同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便利的情形,也有共同利用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便利的情形,还有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各自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的情形。在实践中应当严格区分,准确认定。1、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刑法有关规定,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共同犯罪定罪处罚:(1)单位中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实施职务犯罪的;(2)单位中国家工作人员与单位以外的其他人共同实施职务犯罪的。2、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刑法有关规定,以单位人员职务犯罪共同犯罪定罪处罚:(1)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单位人员共同实施职务犯罪的;(2)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单位人员与单位
    2023-02-13
    97人看过
  • 法人侵占职务犯罪的确定是职务侵占吗
    企业法人就像自然人一样享有相应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以企业法人也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的。一、分公司能否转让股权转让不能,具体理由如下: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是适格的民事权利主体。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股权是投资人由于向公民合伙和向企业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二、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什么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意义表达设立、变更、终止法律关系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建立应当具备下列有效条件:1、法律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民事权利是法律确认的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只有具备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才能参加民事活动;2、行为人的意思是真实的;3、行为内容合法;4、形式合法。三、非公司法人是什么意思非企业法人是指那些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从事的是非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组织,现实生活中具体有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
    2023-04-07
    381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判多少年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四条[职务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法发[2013]14号2013年12月23日发布2014年1月1日实施)第九条职务侵占罪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
    2023-03-01
    103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的共同犯罪可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一、职务侵占罪的共同犯罪可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形有哪些?(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二、职务侵占案件中共同犯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2、共同犯罪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3、共同犯罪人在客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4、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客体。即共同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必须指向同一犯罪客体,这是共同犯罪的成立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和共同的犯罪行为的必然要求。三、涉嫌职务侵占罪不能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形有哪些?(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二)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三)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四)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五)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六)被告人认罪
    2023-04-20
    183人看过
  •  刑事犯罪中的职务侵占指的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是一种犯罪行为,属于刑事犯罪范畴。被侵害人可以提起刑事诉讼追究刑事责任,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追加被侵占财产。构成职务侵占罪时,可以根据不同情形确定量刑起点和刑罚量,达到数额较大或数额巨大时,刑罚可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或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此外,职务侵占数额也是影响刑罚确定的因素之一。职务侵占是一种犯罪行为,属于刑事犯罪范畴。如果有人在利用职务之便私自侵占财物,或者私自挪用财务,并且数额已经达到法律规定的数额以上,且拒绝退还相关财物,那么这个人也将被视为犯罪。此时就触犯了职务侵占的刑法。在职务侵占的案件里,如果被侵害人如果想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提起刑事诉讼,如果只是想追加被侵占财产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职务侵占常见的情况,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达到数额巨大起点
    2023-09-10
    22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构成共同犯罪,需要参加人的犯罪意思互相沟通,而加功于他人犯罪的,即使没有与他人沟通也能成立某种共犯,... 更多>

    #共同犯罪
    相关咨询
    • 职务侵占,职务侵占犯罪和职务侵占共同犯罪都是怎样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09
      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勾结,利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非法占有本单位财产数额较大的,以职务侵占罪共犯论处。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非法占有本单位财产,并根据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两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承担刑
    • 共同犯罪中职务侵占罪的几种构成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19
      刑法条文: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八十三条
    • 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能认定共同犯罪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7-08
      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勾结,利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将该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以职务侵占罪共犯论处。 根据《刑法》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我国《刑法》对于主从犯的认定,是以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来区分的,这是一条普遍适用的原则,
    • 职务侵占罪从犯和职务侵占共犯怎么区分
      山东在线咨询 2021-09-23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行为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以贪污罪共犯论处。第二条是人与公司、企业或其他公司的人员勾结,利用公司、企业或其他公司的职务方便,共同非法占有该公司的财产,金额大的,以侵犯职务罪共犯论处。第三条公司、企业或
    • 共同犯罪中共同犯罪中有无犯罪中止的情况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8-16
      共同犯罪有犯罪中止。全体共同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出于自己的意愿,停止可以进行下去的并能产生犯罪结果的的行为,可以成立犯罪中止。部分共同犯罪人中止犯罪以后,对另一部分共同犯罪人进行劝说阻止,另一部分共同犯罪人接受了劝说,在能够继续进行犯罪的条件下,自动停止犯罪行为,全体共同犯罪人都可成立犯罪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