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与遗赠如何认定效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6 19:10:48 329 人看过

遗嘱或遗赠可以同时存在,在法律效力上,遗嘱与遗赠的效力是相同的。如果在遗嘱中,既确定遗嘱继承,又确定遗赠,则立遗嘱人应对自己的数项财产进行分配,作不同安排。当然,立遗嘱人也可能对同一财产作安排,遗赠和继承冲突让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共有。遗嘱继承和遗赠因为都反映遗嘱人单方的意思,因此可以同时存在,不存在谁优于谁的问题。

一、导致遗嘱部分或全部失效的原因是

1、遗嘱人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2、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间冲突造成遗嘱无效。

4、遗产中的消极财产大于或等于积极财产,即债务清偿后无剩余财产,导致遗嘱无效。

二、父母财产孙子有份吗

父母财产的继承,孙子一般都是没有份的,但是如果符合代位继承的法定要件则可以进行继承。或者是存在遗嘱的情况下,那么就可以根据遗嘱继承,将父母财产依法给孙子,即遗嘱中作出的遗产分配应适用遗赠的规则,孙子作为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因此父母的财产,孙子在符合代位继承或者遗嘱继承的情况下,那么都是有权进行继承的。

三、遗赠的定义是什么

遗赠是公民以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赠送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嘱继承与遗赠的主要区别如下:

1、遗嘱继承人与受遗赠人的范围不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也可以是国家或者集体单位;

2、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未明确放弃的,视为继承,受遗赠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未赠的,视为放弃。

立遗嘱的公民是遗赠人,接受遗赠的人是受遗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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