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招聘中应注意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1 08:13:51 250 人看过

一、注意约定好招录条件

企业开展招聘工作,一般要公布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任职条件;招聘工作做得比较规范的企业还会公布本企业的员工招聘流程。对于招聘岗位,应该明确其具体职责,因为岗位名称在很多企业都相似,但岗位职责安排会随单位不同而有所不同;对于任职条件,要全面具体地描述出来,能量化的要量化,不能量化的就细化,要具有可操作性,具体讲包括学历、专业要求、职称要求、特定资质要求、工作经验要求、英语水平、计算机水平以及其他任职要求。有些任职条件还要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作为员工试用期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的考察依据。

二、注意全面收集应聘者信息

无论是现场招聘,还是通过网络招聘,劳动者前来应聘,一般都会持个人简介。由于个人简介是劳动者个人向单位出具的第一份书面文件,每一个应聘者的写法不太一样,有的较为详细,有的则相对简单,仅凭应聘者的个人简介而形成的劳动者是否合适本单位招聘岗位的初步判断存在较大风险,因此一些单位在劳动者出具个人简介的基础上还会要求劳动者填写一份应聘申请表。由于应聘申请表是由用人单位提供的要求劳动者如实填写的格式样表,其功能定位不仅在于了解劳动者的基本情况,而且还应具有一定的防范招聘风险的功能,因此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做好此表的内容设计工作。

三、对应聘者慎用承诺

一些单位为了吸引更多的应聘者,吸引高素质人才,常常对应聘者承诺高工资、高福利,有的承诺给予国外培训的机会,有的承诺赋予高职位,有的甚至承诺一些中长期激励措施。应该说,为了增加本单位对应聘者的吸引力,尤其对本单位所需要的人才的吸引力,对应聘者适当作一些承诺是必要的,但必须注意以下三点:一是承诺要具有一定的针对性,为此首先要充分了解应聘者,了解其所具有的知识、技能的确是本单位现有员工所不具备的,或者很少有人具备的,而对于增强本单位的核心竞争力又是十分重要的;二是承诺应当设定一定的享用条件,比如在本单位工作满几年,或者达到什么样的业绩,或者具备了什么样的条件;三是兑现该承诺不应对公司现状产生过大的冲击,避免导致现有员工心理上的不平衡等。如果不加区别地泛泛地使用承诺以达到吸引注意力的目的,不仅不利于招聘到真正高素质的人才,而且给应聘者上岗以后的公司工作带来不和谐的隐患,对企业的社会责任形象也带来不利影响。

四、重视应聘者的知情权

在员工招聘过程中,企业可以通过笔试、面试以及其他各种途径了解和知悉应聘者的情况,而员工由于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因此对单位的了解受到很大限制,有的单位甚至拒绝回答劳动者提出的有关该单位的一些问题。这在一方面侵害了应聘者的知情权,不符合《劳动合同法》;另一方面由于应聘者对单位并不了解,因此很有可能出现单位现实条件与应聘者心理期望产生偏差而导致应聘者离职跳槽的情况,这样不但使单位付出的招聘成本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而且还不利于单位原有员工队伍的稳定。《劳动合同法》第八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实质上就是对应聘者知情权的具体诠释,也是用人单位在员工招聘过程中有效防范风险的要求。

五、慎寄招录通知

应聘者经测试合格后,用人单位通常会给员工寄发一份招录通知书。招录通知书一般包括以下两项功能,一是告知应聘者已被公司录用,二是通知应聘者到公司报到的具体时间。正是由于招录通知具有上述两项功能,使得招录通知书具有不同于一般招聘广告的法律效力,寄发招录通知书也就应当慎而又慎。从法律属性上分析,招录通知书跟一般的招聘广告是不一样的,一般的招聘广告是不针对某个具体应聘者的,它属于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而招录通知属于要约,是针对某个具体应聘者而言的,是希望和应聘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因此招录通知一旦发出,即表明发出方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或者说发出方把成立合同的最终权利交给了对方。对方一旦承诺,就发生合同约束力。

六、不得使用违法留人手段

招人是为了留人,为了留人,一些单位不是从改善企业内部环境、提高企业薪酬福利竞争力、提高员工满意度等角度去想办法,而是从如何“拴住”员工的角度去出主意,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前对员工采取如下一些措施:扣押证件,将员工的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等证书扣留在公司,作为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一个条件,使其无法再去新的单位寻找工作,从而达到留人的目的;提供担保,要求员工找一二个人为其将来在单位的履职行为做担保,以提高其违约所带来的债务偿还能力;提供风险抵押金,要求员工向公司交纳一笔资金作为风险抵押金,员工一旦违约即以风险抵押金承担违约责任及损失赔偿责任;收取生活用品、工装等费用,以收取生活用品费、服装费、工具费等形式,向员工收取远超出其实际价值的费用;扣留工资,从员工每月的工资中预留一部分,待员工合同期满时再一次性支付给员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02: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企业招聘应注意什么,依照什么标准招聘
    一、企业招聘应注意什么企业要把好招聘关有几个重要的因素,并重考虑评价才会更客观合理。1、把好人才入口关。企业在招聘时,可以允许应聘者适度夸大自己的经历和业绩,即通常所说的包装,有的企业发现一点虚的就认为不忠诚,马上就决定不用,也有点太本本主义,比如说有的人在一家公司上了15个月班,但是为了显示自己没有失业在家两个月,有可能多写一个月,说是16个月。但一定要注意一个度和原则的问题,不能过分夸大。招聘的职位越高,对其应聘者的把关应越严。2、严格审核各类证件的真实性。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教育系统口径的放开,社会上假文凭和成人继续教育文凭大量涌现,把好人才关中重要的一环就是要重点审核应聘者各类证件的真实度。如果单纯按照文凭的含金量来看,应首先考虑公办全日制高等学历文凭,其次是自考文凭,第三再考虑民办、电大、成人、函授等学历文凭。这样有利于把好企业员工的综合素质关。二、企业应依照什么标准招聘招聘是整个企
    2023-04-29
    327人看过
  • 企业招聘员工应注意什么?
    一、企业招聘员工应注意什么招聘时:变“事后考核”为“事前考察”在实践中,很多企业招聘员工不太注重录用前的应聘员工评估和考察工作,习惯于把工作放在事后考核,即先把员工招进来再说,如果不合适就在试用期辞退。其实,这种做法是危险的,尤其是在《劳动合同法》背景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尤其是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是受到严格限制的。在这种背景下,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时,必须转变观念,变“事后考核”为“事前考察”,尤其是对一些重点员工,招聘时要慎重,要做好员工的背景调查工作,把好面试关,重要岗位由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联合面试,确保能招到合适的人员。二、企业录用员工前应注意什么录用前:将“录用条件”具体化、书面化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比较常用的是,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因此,企业要想利用这一法律规定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就必须在招聘时对录用条件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对录用条件一定要明确化、具体化。切忌一
    2023-05-04
    51人看过
  • 企业招聘人才应注意什么
    首先就是学历与能力的问题。往往在看一个人的简历时,人事部都是比较注意对方的学历。在大家的传统的思想里面,一个人的学历就代表着一个人的能力。我想在这点上,人事部的招聘处应该做出点相应的改变,特别是在这个高等学校不断扩招的年代。在以前,对于能够进入大学接受进一步教育的人来说,他们确实是在某些方面比现在的大学生更加努力,更加专业。因而他们的能力也很容易在学历上体现出来。然而现在的大学年年扩招,而大学的学风也在社会的发展中随着发生改变,因而现在的社会学历与能力并不完全的成正比。在招聘人才时,应该清醒的认识到这一点,不要盲目的认为学历高就一定是能力好。第二就是经验方面的要求了。很多单位要求应聘者必须得有几年几年的工作经验,或者说有工作经验者优先,这其实是变相的提高了应聘者的入门要求了。在工作经验这方面,刚出大学的大学生是最吃亏的,因为刚出校门,自然是没有什么工作经验,就算有,也是在大学期间的兼职,自
    2023-05-04
    197人看过
  • 企业招聘员工应注意什么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如实物。3、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他注意1、过于重视学历,而轻视应聘人员的能力。只要看一看招聘广告,在企业招聘工作中,几乎所有的招聘广告里都有学历要求(说实话,在应试教育体制下,一些有学历的人,其能力可真的不怎么样!)。这样很容易“网罗”不到那些有能力没学历的人,笔者曾经遇到一个小学都没有毕业的人,但他却不仅能做技工,还能进行设计,可独立完成大型设备的设计、安装与验收。有的甚至对学历迷恋
    2023-05-04
    308人看过
  • 企业招聘员工应注意什么?
    招聘时:变“事后考核”为“事前考察”在实践中,很多企业招聘员工不太注重录用前的应聘员工评估和考察工作,习惯于把工作放在事后考核,即先把员工招进来再说,如果不合适就在试用期辞退。其实,这种做法是危险的,尤其是在《劳动合同法》背景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尤其是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是受到严格限制的。在这种背景下,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时,必须转变观念,变“事后考核”为“事前考察”,尤其是对一些重点员工,招聘时要慎重,要做好员工的背景调查工作,把好面试关,重要岗位由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联合面试,确保能招到合适的人员。一、企业录用员工前应注意什么录用前:将“录用条件”具体化、书面化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比较常用的是,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因此,企业要想利用这一法律规定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就必须在招聘时对录用条件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对录用条件一定要明确化、具体化。切忌一刀切以及将录用条件空泛化,
    2023-04-11
    239人看过
  • 企业招聘员工应注意什么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如实物。3、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他注意1、过于重视学历,而轻视应聘人员的能力。只要看一看招聘广告,在企业招聘工作中,几乎所有的招聘广告里都有学历要求(说实话,在应试教育体制下,一些有学历的人,其能力可真的不怎么样!)。这样很容易“网罗”不到那些有能力没学历的人,笔者曾经遇到一个小学都没有毕业的人,但他却不仅能做技工,还能进行设计,可独立完成大型设备的设计、安装与验收。有的甚至对学历迷恋
    2023-04-06
    33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企业招聘员工应注意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26
      这个问题太过宽泛,仅就试用期解除做个提醒。解除的条件比较常用的是,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因此,企业要想利用这一法律规定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就必须在招聘时对录用条件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对录用条件一定要明确化、具体化。切忌一刀切以及将录用条件空泛化,抽象化,比如说符合岗位要求,就不能仅仅说符合岗位要求,而应该把岗位要求是什么,怎么衡量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固定下来。
    • 企业招聘应注意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25
      1、注意招聘启事的撰写,杜绝在招聘启事中出现歧视性内容,不要对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残疾人、户籍、地域等进行限制。 2、不是特定岗位,不应对应聘人的身高、性别、年龄等自然属性进行限制。 3、特别注意: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否则可能会被判令支付精神抚慰金。 4、要对应聘者的身份进行审查,确保身份等资料的真实性。 5、企业在招聘员工时,应将企业所执行的薪资制度、
    • 企业在员工招聘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23
      《招聘表》的内容应当体现用人单位已如实履行告知义务,即全面告知劳动者所要从事的工作内容、条件、地点,等等。同时,用人单位应尽可能明确地在《招聘表》中提前向劳动者告知试用期的考核标准、薪资制度以及用人单位的其他规章制度,并告知其提交的《应聘表》中注明是否知悉招聘表上所列各项考核标准及制度。 因此,劳动者应当关注《招聘表》中所从事的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规章制度及试用期考核标准等。未经事先告知,用人单
    • 关于企业招聘人员需要注意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14
      这个问题太宽泛了,只提醒试用期解除。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因此,企业要想利用这一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就必须在招聘过程中对就业条件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就业条件必须明确具体。切勿一刀切,将录用条件空泛化、抽象化。比如符合岗位要求,不能只说符合岗位要求,而应该固定什么是岗位要求,如何衡量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 职业中介招聘都需要注意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22
      风险提示:《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还规定,职业中介机构违反上述规定,未明示职业中介许可证、监督电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未明示收费标准的,提请价格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罚;未明示营业执照的,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