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拆迁估价制度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09:44:46 204 人看过

【阅读全文】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管理规定》的通知

淄政发〔2004〕16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齐鲁化工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淄博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房产管理局市物价局关于淄博市城市房屋拆迁有关价格标准的意见的通知》(淄政发〔2001〕95号)同时废止。

淄博市人民政府

二四年七月五日

淄博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房屋拆迁估价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的通知》(建房字〔2003〕234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涉及的房地产估价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是指为确定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范围内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货币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用途、区位、建筑面积等因素,对其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的评估。

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为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不包含搬家补助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补助费及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搬家补助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补助费,按照《淄博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委托评估确定。

第四条拆迁估价由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的估价机构(以下简称估价机构)承担,估价报告必须由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

第五条拆迁估价应当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拆迁估价活动和估价结果。

第六条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同一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房屋,原则上由一家估价机构评估。需要由2家或者2家以上估价机构评估的,估价机构之间应当就拆迁估价的依据、原则、程序、方法、参数选取等进行协调并执行共同的标准。

第七条估价机构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在拆迁公告公布之日起7日内协商或者抽签确定。在规定期限内达不成一致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指定估价机构进行评估。

估价机构确定后,一般由拆迁人委托。委托人应当与估价机构签订书面拆迁估价委托合同。

第八条估价机构不得转让、变相转让受托的估价业务。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与拆迁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者是拆迁当事人的,应当回避。

第九条拆迁当事人有义务向估价机构如实提供拆迁估价所需的资料,并协助估价机构进行实地查勘等工作。

因被拆迁人的原因不能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实地查勘的,估价机构可以依据掌握的有关资料和同类房屋情况进行估价,并由除拆迁人和估价机构以外的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见证,并在估价报告中作出相应说明。

第十条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需要查阅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权属档案和相关房地产信息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允许查阅。

第十一条拆迁估价目的统一表述为“为确定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而评估其房地产市场价格”。

拆迁估价时点一般为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拆迁规模大、分期分段实施的,以当期(段)房屋拆迁实施之日为估价时点。

拆迁估价的价值标准为公开市场价值,不考虑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响。

第十二条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及权属档案的记载为准。

拆迁当事人对被拆迁房屋的权属证书及权属档案的记载有异议的,可以协商解决。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或者面积协商一致的,可以按照协商结果进行评估。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不能协商一致的,应当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确认;对被拆迁房屋的面积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房产测绘单位测算。

长春市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单位(以下简称拆迁单位)的管理,根据《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和《长春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我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含已征用的集体所有)土地上,因城市建设需要,实施房屋拆迁的单位,均应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是我市房屋拆迁单位行政主管部门,下设的长春市城市建设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拆迁办),负责拆迁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拆迁单位包括委托拆迁单位和自行拆迁单位。委托拆迁单位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接受拆迁人委托,实施房屋拆迁的单位。自行拆迁单位是指取得《项目资格证书》,对具体工程项目实施拆迁单位和经市拆迁办批准,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对本单位不涉及外户的自管房产实施拆迁的拆迁单位。

第五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拆迁单位,经市房屋拆迁单位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给《资格证书》:

(一)有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组建的批准文件。

(二)有明确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固定的办公场所。

(三)有与承担房屋拆迁业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经过培训的拆迁专业人员和技术、经济、财务管理人员。

第六条委托拆迁单位在实施拆迁,应当与拆迁人签订委托拆迁合同,委托拆迁合同应当经市拆迁办鉴证。

第七条拆迁单位从事拆迁的专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取得《拆迁岗位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工作。

第八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市房屋拆迁单位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给《项目资格证书》:

(一)有与承担房屋拆迁业务相适应的,并经培训后取得《拆迁岗位证书》的拆迁专业人员。

(二)有独立的内设拆迁机构。

(三)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

(四)及时向市拆迁办报告拆迁工作情况。

第十三条市拆迁办对委托拆迁单位实行年度考核,被考核的单位须按规定的考核内容、时限和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情况。

对考核合格的予以验证;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顿后仍不合格的,吊销《资格证书》。

第十四条委托拆迁单位发生分立、合并,必须重新申请办理《资格证书》,法人代表变更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市拆迁办备案。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伪造、转让《资格证书》、《项目资格证书》、《拆迁岗位证书》和《拆除许可证》。

第十六条拆迁单位必须信守合同,依法从事拆迁活动。

房屋拆迁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不准弄虚作假,以权谋私。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市房屋拆迁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及市拆迁办有权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停止拆迁、吊销证书、没收非法所得、处以工程总投资额的百分之零点五至百分之一的罚款等处罚,并对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分别处以500元至5000元罚款:

(一)未取得《资格证书》承担委托拆迁的。

(二)未取得《项目资格证书》实施拆迁的。

(三)无《拆迁岗位证书》从事拆迁工作的。

(四)擅自变更或者转让拆迁任务的。

(五)伪造、涂改、转让《资格证书》、《项目资格证书》、《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岗位证书》,《拆除许可证》的。

第十八条房屋拆迁工作人员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的,由市拆迁办吊销《拆迁岗位证书》。

第十九条未取得《拆除许可证》实施拆除的,由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停止拆除,没收非法所得等处罚。

第二十条违反本规定的之一的,由市拆迁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停止拆除、吊销《拆除许可证》等处罚。

第二十一条拆迁、拆除单位或者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条例》的有关规定,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3日 02: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房地产估价相关文章
  • 淄博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房产管理局市物价局关于淄博市城市房屋拆迁有关价格标准的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市政府同意市房产管理局、市物价局《关于淄博市城市房屋拆迁有关价格标准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年五月十八日关于淄博市城市房屋拆迁有关价格标准的意见市政府: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依法做好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淄博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淄博市城市房屋拆迁有关价格标准提出意见如下:一、拆除住宅房屋的补偿标准拆除住宅房屋的补偿金额,按照被拆除住宅房屋所在区位、重置价格及成新率、楼层调整系数、建筑面积等因素计算确定。(一)拆除住宅房屋区位补偿标准。根据被拆除房屋所占用土地的地理经济位置、繁华程度、周围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建配套等综合因素,按照市政府关于土地级别及分布区域的规定,区位划分为七个类别,按不同的区位类别确定区位补偿标准(具体
    2023-06-10
    211人看过
  • 拆迁补偿是评估价还是市场价
    一、拆迁补偿是评估价还是市场价在进行房屋拆迁补偿时,其标准遵循市场评估价格原则,即通过具备合法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对拆迁房屋进行评估得出。在具体操作中,无论是拆迁方还是被拆迁方,都享有自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十天内提请评估的权利。若拆迁双方所提出的评估结果存在差异,那么这一问题将由建设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进行仲裁和审定。至于拆迁补偿价格的具体衡量方式,即所谓的“拆迁评估”,则包含于拆迁补偿价格的评估之中。它的本质含义是在拆迁公告正式发布之后,由具备法律认可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对于拆迁地域内的各类房源进行价格层面的评估并确定,是关于拆迁补偿金额的决定性参考。从法律法规上看,完整合法且使用广泛的拆迁补偿价格评估方法有三种:第一,市场评估价;第二,商品房交易均价;第三,重置价。这三种评估方法各有其独特的运用场景,需针对具体情况单独适用。此外,房屋拆迁补偿并不局限于参照同类房地产市
    2024-04-09
    64人看过
  • 拆迁评估估价的特征
    1、估价数量大城市拆迁往往是由于旧城改造、新建和改建城市道路交通、新建大型基础设施等而引起,随着我国城市建设的不断加快,必不可少地发生大规模城市房屋拆迁。由于拆迁数量大、待拆迁的户数多,由此带来的拆迁估价数量很大,少则一、二栋,多则成片乃至一个或多个小区。2、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拆迁房屋既有居民个人房屋,也有机关企事业单位房屋;既有住宅用房,也有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生产用房;既有独立产权用房,也有共有产权用房。从企事业单位来说,拆迁不仅涉及到企事业财产的补偿问题,而且涉及到企事业单位的生存和职工家庭的生活问题。从居民个人来说,房屋仍是当今我国大多数成市居民的最大财产。因此,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很大。3、估价对象复杂,需要协调各种关系相对于其他目的的估价,拆迁估价的对象比较复杂,一个拆迁项目往往包括住宅、商铺、办公楼、车库、构筑物等不同类型物业,导致估价
    2023-07-02
    209人看过
  • 市外户口迁入淄博
    法律综合知识
    迁入地派出所,市公安局户政处2189270
    2023-12-11
    332人看过
  • 山东淄博拆迁补偿标准
    法律综合知识
    1、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拆迁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奖励性补偿费,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政策加以确定。2、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
    2024-04-23
    333人看过
  • 拆迁估价必须由估价机构承担
    《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指出,城市房屋拆迁估价应由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的估价机构承担,估价报告必须由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拆迁估价活动和估价结果;拆迁当事人也有义务向估价机构如实提供拆迁估价所必需的资料,协助估价机构进行实地查勘;受托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需要查阅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权属档案和相关房地产交易信息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允许查阅。拆迁估价应当由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的估价机构承担,估价报告必须由2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与拆迁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者是拆迁当事人的,应当回避。
    2023-06-10
    78人看过
  • 淄博市农村拆迁补偿标准管理条例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二)其他税费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三)征地工作程序1、告知征地情况。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3、组织征地听证。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2023-04-13
    343人看过
  • 拆迁房屋评估制度:规定与程序
    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同一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房屋,原则上由一家估价机构评估。需要由两家或者两家以上估价机构评估的,估价机构之间应当就拆迁估价的依据、原则、程序、方法、参数选取等进行协调并执行共同的标准。第七条拆迁估价机构确定后,一般由拆迁人委托。委托人应当与估价机构签订书面拆迁估价委托合同。第八条受托估价机构不得转让、变相转让受托的估价业务。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与拆迁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者是拆迁当事人的,应当回避。第九条拆迁当事人有义务向估价机构如实提供拆迁估价所必需的资料,协助估价机构进行实地查勘。第十条受托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需要查阅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权属档案和相关房地产交易信息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允许查阅。第十一条拆迁估价目的统一表述为为确定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而评估其房地产市场价格。房屋拆迁评估如何做拆迁当事人应当向评估机构如实提供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范围规划红线图及各类房屋的产权性质
    2023-07-04
    386人看过
  • 拆迁房屋的重置成本评估制度
    国土部要求同地同价完善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昨天,国土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房屋拆迁按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准补偿。同时,征地补偿应做到同地同价。《通知》明确提出,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房屋拆迁按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准补偿。在城市远郊和农村地区,主要采取迁建安置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在城乡接合部和城中村,原则上不再单独安排宅基地建房,主要采取货币或实物补偿的方式,由被拆迁农户自行选购房屋或政府提供的安置房。被拆迁农户所得的拆迁补偿以及政府补贴等补偿总和,应能保障其选购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在征地批后实施时,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确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安置费用;应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要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防止和及时纠正截留、挪用征地补偿安置费的问题。《通知》要求,为防
    2023-07-07
    197人看过
  • 城市房屋拆迁估价知识解答
    一、什么是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房屋拆迁估价价格定义是什么?答: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是指为确定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对其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的评估。房屋拆迁估价价格为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不包含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费。二、如何选择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机构?答:在我市从事城市房屋拆迁评估业务,必须是我局公布的具有城市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市民可通过我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众网站查询具有我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的名单(网址:www.laho.gov.cn),进入网站后,点击房屋管理,在资质查询一栏中点击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机构,可查询我市已依法取得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目前可在我市从事城市房屋拆迁估价业务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共44家,其中一级资质的8家,二级资质的16家,三级资质的20家。网站上有详
    2023-02-19
    73人看过
  • 拆迁评估价是最终价吗
    一、房屋拆迁评估价格是最后的赔偿价格吗?您好,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道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回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评估价是征收答方意欲补偿的价格。二、房屋拆迁补偿价应如何评估随着我国城市建设的发展,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部分旧的城市配套设施及功能已不再满足城市化发展的需要,旧城改造在一定时期内必将成为重要的课题,政府也必然出台一系列的有关城市房屋拆迁相适应的法律、法规。新的提出拆迁货币化补偿,对我国城市旧城改造推进了一大步,也是我国拆迁改革中的一大举措。但是,估价机构及估价人员就如何合理化做好房屋拆迁估价?拆迁
    2023-03-30
    371人看过
  • 城市房屋拆迁估价问题探讨
    补偿安置是城市房屋拆迁中的核心内容,拆迁活动所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主要表现为补偿安置,补偿安置的基础和依据是被拆迁房屋价格的评估,评估价是货币补偿标准的依据,是作出裁决的依据。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中,有些法院将估价报告作为证据进行司法审查;有些法院将估价报告作为裁判的依据,出现估价决定裁决、决定裁判的结果的现象,使被拆迁人感到茫然,使法官也感到不公。《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这一规定确定了等价有偿的拆迁货币补偿标准的基本原则,估价机构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的办法确定。通过评估确定补偿价格,既科学、合理,也便于被拆迁人理解,有利于减少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的矛盾,也有利于
    2023-06-10
    378人看过
  • 城市房屋拆迁估价中地价因素影响
    一、问题的提出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就城市房屋拆迁补偿问题明确规定: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用房地产的市场评估价格作为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的依据,充分体现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作为平等的民事行为主体,就被拆迁房屋补偿而言,是一种等价交易关系。在我国,由于城市房屋权属登记遵循房屋所有权与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相一致的原则,因此,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的金额是包括被拆迁房屋实体和其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在内的一个完整的公平的市场价格。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1999)在涉及征地和房屋拆迁补偿估价时,认为依法以有偿出让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根据社会
    2023-06-08
    215人看过
  • 关于城市房屋拆迁评估估价时点思考
    估价时点是评估房地产价格的时间界限,由于房地产市场是不断变化的,在不同的时间,同一宗房地产往往会有不同的价格。因此,房地产价格具有很强的时间性,在对城市房屋拆迁进行评估时,估价时点是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一、合理确定拆迁评估的估价时点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在拆迁中对被拆迁房屋和安置用房进行房地产价格评估时,必然会涉及到评估时点的确定问题,由于房屋拆迁是个动态的过程,从开始准备拆迁到拆迁实施直到房屋安置,一般需要三至五年时间,在这样长的时间里,以哪个时间作为拆迁评估的评估时点呢?从实践中来看,至少有以下几个时点:决定拆迁日、拆迁动员日、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拆迁公告日、开始拆迁日、拆迁完成日、开始安置日、安置完成日。在这么多的时点上,比较
    2023-06-10
    310人看过
换一批
#房产变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地产估价是指专业房地产估价人员,根据特定的估价目的,遵循公认的估价原则,按照严谨的估价程序,运用科学的估价方法,在对影响估价对象价值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对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更多>

    #房地产估价
    相关咨询
    • 淄博河道拆迁怎么办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7-23
      河道征收怎么补偿首先要看征收的是房屋还是土地。房屋征收与土地征收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补偿方式不同。 1、按照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及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补偿标准原则上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长远生活有保证。同时要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进行综合考量。还要结合政府的安置方式来区别计算。按照产权置换的,应该给予合理面积和
    • 淄博杏树园拆迁标准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2-01
      果树的征收补偿不仅要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同时也要根据品种的不同,以及果树的生长期做赔偿的标准之一,通常还要考虑当地居民生活物价以及人头数来综合决定。
    • 淄博荒地拆迁如何补偿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8-05
      开垦的荒地有没有补偿要看您这边有没有和村委会签订相关的承包合同,承包的荒地被征收时有权依法获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等各项补偿安置费用。其中土地补偿费先行补偿给土地所有权人即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由村委会依法进行分配使用,分配方案应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开。如果没有任何的承包合同私自开的荒地那么只能获得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的补偿。
    • 山东省淄博市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26
      1、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2、现行的土
    • 淄博市商场拆除补偿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21
      商场征收如何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补偿包括三部分: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