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属于特别法人的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6 10:12:00 486 人看过

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民法典》第九十七条有独自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第九十八条机关法人被撤销的,法人终止,其民事权利和义务由继任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没有继任的机关法人的,由作出撤销决定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

第九十九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法律、行政法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条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法律、行政法规对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零一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一、成立特别法人的条件是什么

(一)依法成立

法人的成立必须合法,其设立目的和宗旨要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其组织机构、设立方案、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要符合法律的要求,法人的成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法人作为独自的民事主体,要独自进行各种民事活动,独自承担民事活动的后果。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经营场所

法人应该有自己的名称,通过名称的确定使自己与其他法人相区别。

(四)能够独自承担民事责任

设立中的法人还需满足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如中国《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照公司法制定公司章程。

二、特别法人的特点

特殊法人企业是相对于普通商事企业而言的。其特殊性表面上在于其受特别法律规范,经营管理方式特别,本质上在于其具有特别职能。从产权角度来说,特殊法人企业由国家单独出资,出资人唯一,这与国有独资公司一致,但特殊法人企业不采取公司的企业形式,不受公司法和一般商法规范的约束。特殊法人企业依照专门法律设立,受专门法律调整,一般不要求作商事登记,其具体组织机构也由特别法规定。

在经营上,特殊法人企业独立核算,但不负盈亏而靠财政维持,若有亏损由财政弥补。政府依法对其产品价格进行控制。目前在我国,特殊法人企业还停留在理论概念上,我们认为应当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经验,推进特殊法人企业的专门立法,建立特殊法人企业制度。

需要明确的是,对于特别法人的认定,由于其设置的主体属性一般是国家机关或者基层组织,所以是不受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来处理的,特别是对于法人的更换等行为,是可以由上级组织决定的,对于非营利性法人则需要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来认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08: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特别法人相关文章
  • 特别的工作种类有哪些属于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包括:(1)电作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物表面清洗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多长时间复审一次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一次,满6年需要重新考核换证。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特种作业操作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的从业
    2023-07-05
    78人看过
  •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属于特别法人的有哪些
    第四节特别法人,第九十六条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第九十七条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第九十八条机关法人被撤销的,法人终止,其民事权利和义务由继任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没有继任的机关法人的,由作出撤销决定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第九十九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法律、行政法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一百条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法律、行政法规对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一百零一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
    2023-08-05
    219人看过
  • 法律对离婚诉讼中的女性有哪些特别保护
    法律对离婚诉讼中的女性有如下特别保护: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无法定事由,不得提出离婚;2、由人民法院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3、其他特殊保护。一、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也就是说,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诉讼离婚。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二、孩子一岁可以离婚吗?孩子一岁可以离婚。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可以协议离婚。如果夫妻一方要
    2023-06-28
    184人看过
  • 属于法律关系客体的有哪些
    一、属于法律关系客体的有哪些1、属于法律关系客体如下:(1)物。物质财富,包括自然物,如森林河流,也包括人造物,如房屋、汽车;(2)非物质财富。脑力劳动的知识性成果以及其他也与人身相联系的非财产性财富,如文艺作品、商标,公民的肖像、名誉;(3)行为。行为的结果,或者说是行为所造就的状态,如各种服务。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
    2023-08-09
    293人看过
  •  法律中家属成员有哪些?
    本文介绍了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的范围,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同时,如果市民因限制人身自由而无法提起诉讼,其近亲可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以市民的名义提起诉讼。以下是对原文中“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的改写,保持原意不变:1.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2.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人。3.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亲属。亲属权限:如果市民因限制人身自由而无法提起诉讼,其近亲可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以市民的名义提起诉讼。近亲属起诉时联系不到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近亲属可以先起诉,在诉讼中补办委托证明。家属在法律中有什么权利?家属在法律中享有多
    2023-10-29
    415人看过
  • 协议中债权质押属于哪个法律类别?
    质押合同债权的效力是:质押合同对各当事人的效力,即各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质押合同对质押物的效力;以及质押对主债权债务合同的效力,即担保主债权债务合同的法律效果。一、担保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担保合同生效的条件包括:1、主债权债务合同有效;2、担保合同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3、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缔约能力;4、担保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没有违背公序良俗。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质押合同什么意思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质押合同与抵押合同有相似之处,关键是担保期限内担保物谁占有。质押合同是质权人
    2023-06-26
    77人看过
  • 法律规定哪些人属于法定赡养人
    法定赡养人主要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孙子女、外孙子女对祖父母、外祖父母产生赡养义务应满足两个条件:1、孙子女、外孙子女须有负担能力。无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就无法承担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责任。2、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而且本人需要赡养。对有固定收入或其他经济来源,生活上完全可以自理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其孙子女、外孙子女即可以免除赡养义务。二、子女赡养的方式有哪些?1、一般情况下我国都采取传统的赡养方式,即居家养老,由子女
    2023-03-26
    343人看过
  • 残疾人离婚法律上有哪些特别规定?
    残疾人离婚在法律上没有特殊规定。但是分割财产时,夫妻一方是残疾人的,属于可以照顾分配的人群。在残疾人与非残疾人离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双方具体情况,如共同财产的多寡、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双方的健康状况、谋生能力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残疾人可以适当多分。一、男方残疾人离婚孩子判给谁残疾人离婚孩子判给谁其实是要根据离婚双方经济承受能力的具体情况而言的,当然了,对于自身是残疾人的这一方可能相对而言较难取得孩子的抚养权,除非能够有证据证明自己有抚养这个孩子的能力,否则原则上还是判给能够承受、负担得起的那一方。不过也要根据孩子的年龄大小在做实际决定。孩子未满两周岁的,为了方便照顾,一般会判给女方抚养。孩子有自主思想的年满八岁的,根据孩子的意愿来判决。二、老公重度残疾可以离婚吗可以离婚。正常人和重度残疾人离婚没有特殊规定。离婚需要出具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
    2023-03-04
    312人看过
  • 特别法人取得法人资格的类型有哪些?
    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有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营利法人是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设立营利法人应当依法制定法人章程。一、《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特别法人是指那些?根据《民法典》第四节、特别法人第九十六条本节规定,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是特别法人。纳入特别法人的这四类组织在不同意义和不同程度上都具有公益性或者公共性。赋予它们以特别法人资格,体现了我国《民法
    2023-06-21
    185人看过
  • 中国法律体系属于哪个法系
    大陆法系,也称民法法系,有一部完整的民法典是该法系国家的重要标志。但我国没有。大陆法系国家,只承认制定法效力,在法律上不承认判例效力。而英美法系,除立法机关有造法功能,法官也有造法功能。这点上,我们的法官个人虽然有造法权力,但法院有,法院的司法解释,效力一般要比行政法规、规章高,有时甚至超越法律。中国属于大陆法系,又称民法法系、罗马-日耳曼法系或成文法系。在西方法学著作中多称民法法系,中国法学著作中惯称大陆法系。指包括欧洲大陆大部分国家从19世纪初以罗马法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以1804年《法国民法典》和1896年《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法律制度以及其他国家或地区仿效这种制度而建立的法律制度。行政法规与行政法律体系正如英国学者指出的:“规则制定被视为现代官僚主义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政府过程的结构已为与规则名词有关的名词来定义,如规则制定、规则适用、规则决定(裁决)和裁量。”而在中国,行政法规是什
    2023-08-09
    314人看过
  • 哪些情况属于特别防卫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成立特别防卫,需具备以下条件:1、特别防卫首先应具备成立正当防卫的起因、时间、对象、主观这四个基本条件。2、特别防卫还必须具备特定的对象条件,既只有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进行防卫时,才成立特别防卫;而对于一般违法行为的暴力行为、非暴力犯罪、轻微暴力犯罪、一般暴力犯罪进行正当防卫时,不适用特别防卫。3、实施特别防卫应注意,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时间上不当。即使是遇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也不允许在不法侵害结束后继续打击不法侵害人。4、只有当上述犯罪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即防卫人为保护人身安全进行防卫时,才能成立特别防卫;保护其他法益时,则不能成立特别防卫。律师补充:“行凶”指杀人与重伤界限不清的暴力犯罪。对于暴力造成一般重伤的,不包含在“行凶”之内
    2023-05-06
    442人看过
  • 非盈利法人特别法人分类有哪些
    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而特别法人包括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七条【非营利法人的定义及类型】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第九十六条【特别法人的类型】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一、法人所具备的条件1、依法成立依法成立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而成立。首先,法人的成立必须合法,其设立目的和宗旨要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其组织机构、设立方案、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要符合法律的要求;其次,法人的成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或者必要的经费来源法人作为独立
    2023-02-24
    193人看过
  • 特别自首属于什么刑法
    特别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一、醉驾被通缉后归案算自首吗醉驾被通缉后主动归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算自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二、简述自首的成立条件自首的成立条件有:1.犯罪嫌疑人应当是主动投案。2.投案后,应当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3.犯罪人应当愿意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追诉。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也能以自首论。三、盗窃罪未遂自首后还要怎么样处理自首有两个构成要件:“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三种情况:一、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二、被采取强制措
    2023-03-13
    240人看过
  • 有哪些属于非法人企业
    非法人企业有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分公司、以及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非法人企业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以自身的名义独立地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一、分公司可以入股吗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可以入股。分公司不是企业法人,因此,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是能持有股权的民事权利主体。没有法人财产权,不是持有股权的适格主体。二、办事处与分公司的区别有哪些办事处与分公司的区别有:1、两者经营范围不同,办事处只可以从事总公司营业范围以内的业务,而分公司则可以从事经营活动;2、两者从企业所得税上不同;3、两者在增值税上有所不同,办事处因为其无法从事经营活动,因此其在当地无需缴纳增值税;而分公司具备经营活动的资格,所以必须要在其所在地缴纳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
    2023-04-01
    466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特殊法人企业由政府全额出资并明确其法人地位,由国家通过专门的法规和政策来规范,不受公司法规范。 这类国有企业被赋予强制性社会公共目标,没有经济性目标,也就是说,它们的作用是直接提供公共服务。像国防设施、城市公交、城市绿化、水利等,应该归入这... 更多>

    #特别法人
    相关咨询
    • 民法典中哪些主体属于特别法人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4-12
      一、民法典中哪些主体属于特别法人 民法典中属于特别法人的主体是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民法典》第九十七条,有独自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第九十八条,机关法人被撤销的,法人终止,其民事权利和义务由继任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没有继任的机关法人的,由
    • 特别法人有哪些属于的范围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1-23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1、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3、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4、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
    • 有哪些法律规定中企业属于非法人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30
      我国法人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 1.企业法人分为公司法人和非公司法人 公司法人分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设立原则:准则主义或是许可主义);股份有限公司(行政许可主义) 非公司法人包括全民所有制法人、集体所有制法人、联营企业法人(许可主义) 2非企业法人包括机关法人(特别许可主义)、事业单位法人(特别许可主义或行政许可主义)、社会团体法人(行政许可主义) 三.合伙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不享有民事主体资格,但
    • 中学生偷别人的钱属于犯罪吗,法律有哪些规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9-29
      若中学生有盗窃他人财物的行为,数额较大的,则依然属于犯罪;若其已满十六周岁即可以构成盗窃罪。《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民事诉讼中属于特别管辖的案件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30
      ⒈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管辖;⒉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⒊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认定)管辖;4.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5.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6.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 1、根据《》第34条的规定,下列三类案件属于专属管辖: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