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中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房屋销售可以收定金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09:23:18 426 人看过

一、商品房销售中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商品房销售中定金与订金无论是从内容上还是法律后果上都有明显区别。通俗的讲,定金才有因一方违约而产生不退还或双倍返还的情形,有着比较规范的法律后果,而订金确需要综合考虑过错的程度和情形,其法律后果并不十分明确。

定金与在订金法律上是有明显区别的。其中,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而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

二、房屋销售可以收定金吗

房屋销售可以收定金,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三、定金需要明确说明吗

定金需要明确说明,定金罚则体现的是定金的惩罚性,包括两层含义:交付方违约的,定金丧失;收受方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罚则适用的前提是主合同成立并生效且合同双方将款项的性质明确约定为“定金”。同时,合同双方还应对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进行约定。在约定定金数额时还应注意,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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