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挂失止付和公示催告的不同之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1 22:02:16 322 人看过

挂失止付是失票人自行救济的权利,并且挂失止付的效力是短期的;公示催告程序则是民事诉讼的一种特殊程序,失票人通过向法院申请此程序,先进行公示催告,如果没有人申报权利,则作出除权判决的公力救济方式,保障失票人的权利。一般来说可以先去银行进行挂失止付,再去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但是挂失止付并非公示催告程序的必须前提。

公示催告后挂失止付吗

公示催告后应当挂失止付的。挂失止付是当权利人遗失支付证明挂失后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

公示催告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汇票、本票、支票)及其它有价证券(记名股票、提单)的最后持有人当遇到法定事由如被盗、遗失、灭失等,申请不明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60天不申报或申报无效,票据权利归持有人所得。

《票据法》第十五条: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本章规定。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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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9日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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