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挂失止付和公示催告的不同之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1 22:02:16 322 人看过

挂失止付是失票人自行救济的权利,并且挂失止付的效力是短期的;公示催告程序则是民事诉讼的一种特殊程序,失票人通过向法院申请此程序,先进行公示催告,如果没有人申报权利,则作出除权判决的公力救济方式,保障失票人的权利。一般来说可以先去银行进行挂失止付,再去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但是挂失止付并非公示催告程序的必须前提。

公示催告后挂失止付吗

公示催告后应当挂失止付的。挂失止付是当权利人遗失支付证明挂失后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

公示催告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汇票、本票、支票)及其它有价证券(记名股票、提单)的最后持有人当遇到法定事由如被盗、遗失、灭失等,申请不明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60天不申报或申报无效,票据权利归持有人所得。

《票据法》第十五条: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本章规定。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8: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票据丧失相关文章
  • 公示催告期多久之后失效?
    公示催告期最长不超过六十日失效。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支付人收到人民法院停止支付的通知,应当停止支付,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公示催告是票据权利人在丧失票据后申请法院宣告票据无效,从而使票据权利与票据分离的一种制度。一、公示催告的程序公示催告是票据权利人在丧失票据后申请法院宣告票据无效,从而使票据权利与票据分离的一种制度。其程序一般包括:(1)丧失票据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常为付款地法院)提出申请。为此应提交票据缮本或开列票据所记载的事项,并说明丧失票据的情况,请求法院为公示催告。(2)法院就申请进行调査,决定是否进行公示催告。申请不成立则裁定驳回。(3)法院进行公示催告。公告应以一定方式进行,一般载明:申请人、申请内容、持有票据的人在一定期间内向法院申报权利,否则权
    2023-06-22
    128人看过
  • 详解收费停车场免责告示和无责告示的不同之处。
    “免责声明”属于合同的免责条款,是一方事先排除或限制其未来责任的条款。在收费停车场停车,如果是专人看管并可提供相关收费和保管凭据,说明双方已经形成保管合同关系。按照法律的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此时如果停车场贴出“车辆损坏,概不负责”的免责声明,则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合同没有写无责底薪和无责有关吗无关,公司仍需支付工资。对于劳动者而言,劳动合同的签订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最有利的证据,也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所以签订劳动合同对于维护劳动者本人的合法权益起到很大的作用。应要求用人单位及时和自己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报酬、岗位、期限、工时制等主要条款;其次,要避免在空白劳动合同上签字,否则一旦用人单位改变约定的条件并且将不利条件写入劳动合同中以后,劳动者就处于不利地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
    2023-07-03
    371人看过
  • 公示催告后多久解付银票?
    公示催告后需要在最迟六十日内解付银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该条规定没有明确具体的公告期间,法院一般为缩短结案时间均采取六十日的公告期间。公告期确定为六十天,一旦公告期满,而票据尚未到到期日或提示付款日,往往会导致票据持有人不能及时申报权利,而法院会因无人申报,作出除权判决,宣告票据无效,票据持有人只能通过另行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一、公示催告的概念是什么公示催告是票据权利人在丧失票据后申请法院宣告票据无效,从而使票据权利与票据分离的一种制度。其程序一般包括:(1)丧失票据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常为付款地法院)提出申请。为此应提交票据缮本或开列票据所记载的事项,并说明丧失票据的情况,请求法院为公示催告。(2)法院就申请进行调
    2023-06-23
    132人看过
  • 威胁和要挟的不同之处解析
    胁迫:威胁强迫。指为达到非法的目的,采用某种方法造成他人精神上的巨大的压力或直接对他人肉体施加暴力强制的行为。威胁:威逼胁迫。用威力使人服从。要挟:利用对方的弱点、借力量、威胁或其他压力以强迫对方去做或去选择对方不愿意的事,满足自己的要求。敲诈勒索罪当场威胁要挟的表现形式有哪些?一是行为人要求被害人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财物,否则会在日后将其威胁的内容付诸实现。二是行为人当面对被害人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要求其答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财物。三是行为人以日后将要对被害人实施侵害行为相威胁,要求当场交付财物。这表明,对于敲诈勒索罪来说,行为人绝对不可能以当场实现威胁的内容相恐吓,当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这也是本罪与抢劫罪的显著区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2023-07-04
    266人看过
  • 解析刑拘和逮捕的不同之处
    刑拘是指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逮捕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等行为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行拘和刑拘的区别刑拘和拘役的区别主要在于二者的性质和适用条件不同,刑拘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中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而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时间内剥夺人身自由,就近强制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属于刑事案件中的处罚。而且要注意的是,拘役是刑罚方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保证性措施,是一种诉讼行为,本身不具有惩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
    2023-06-30
    297人看过
  • 公示催告程序中公示催告的期间
    一、公示催告程序中公示催告的期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该条规定没有明确具体的公告期间,法院一般为缩短结案时间均采取六十日的公告期间。公告期确定为六十天,一旦公告期满,而票据尚未到到期日或提示付款日,往往会导致票据持有人不能及时申报权利,而法院会因无人申报,作出除权判决,宣告票据无效,票据持有人只能通过另行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二、公示催告申请程序需要具备哪些条件申请公示催告程序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主体必须是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即票据被盗、遗失、灭失前的最后持有人。(二)申请的原因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且利害关系人处于不明状态,对其他事项申请公示催告必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三)公示催告程序必须由
    2023-04-29
    392人看过
  • 失票救济的公示催告期
    票据公示催告期限不得少于60天,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需停止支付并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期间由法院决定,不得少于60天。若公告期满,票据尚未到期或提示付款日,持有人未申报权利,法院将除权判决,宣告票据无效。利害关系人应及时申报权利,以免丧失胜诉机会。 票据公示催告的期限不可以少于六十天。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一旦公告期满,而票据尚未到到期日或提示付款日,往往会导致票据持有人不能及时申报权利,而法院会因无人申报,作出除权判决,宣告票据无效,票据持有人只能通过另行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因此,在票据公示催告期间,利害关系人应当及时申报权利,以免丧失胜诉的机会。 失票救济的申请条件和程序 失票救济是指在选举或投票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选票无效或被拒绝的情
    2024-01-05
    456人看过
  • 汇票丢失挂失止付—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甲向乙购买原材料,为支付货款,甲向乙出具金额为50万元的商业汇票一张,丙银行对该汇票进行了承兑。后乙不慎将该汇票丢失,被丁拾到。乙立即向付款人丙银行办理了挂失止付手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乙因丢失票据而确定性地丧失了票据权利B.乙在遗失汇票后,可直接提起诉讼要求丙银行付款C.如果丙银行向丁支付了票据上的款项,则丙应向乙承担赔偿责任D.乙在通知挂失止付后十五日内,应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正确答案】BC【答案解析】选项A.D错误,选项B正确。《票据法》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据此可知,乙丢失票据后并非确定性地丧失了票据权利。另外,挂失止付不是公示催告程序和诉讼程序的必经程序。因此,失票人在丧失票据后,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票据债务人向其支付票据金额。如果失票人已经向付
    2023-12-23
    102人看过
  • 解析所有权和债权的不同之处
    所有权和债权之间有以下不同:1、主体不同,财产所有权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不需要特定,债权主体和义务主体是特定的;2、对象不同,财产所有权的对象只能是对象,债权的对象可以是对象,也可以是行为;3、内容不同,所有权人的权利内容主要是指实现某种行为的可能性,债务的内容是指债权和债务;4、权利性质不同,所有权是绝对权,对世权,是完全物权,债权是相对权,对人权,是不完全物权。专利权与所有权之间有什么区别吗专利权与所有权的区别:专利权是知识产权,所有权是指财产,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独占使用、收益、处分其发明创造,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2023-07-07
    405人看过
  • 解析教唆犯和帮助犯的不同之处
    1、教唆犯是以罪犯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来确立的,所谓教唆犯就是教唆他人犯罪的人。帮助犯是“正犯”、“实行犯”的对称,指共同犯罪中没有直接参与犯罪的实行行为,而是向实行犯提供帮助,使其便于实施犯罪,或者促使其完成犯罪的人。2、教唆和帮助的行为,有的时候可能成为共犯,间接正犯如教唆未满10岁的孩子去盗窃。教唆犯可能是主犯,也可能是从犯,具体的要看案件情形判断。在刑法分则里,有些帮助教唆的行为本身就构成犯罪。如传授犯罪方法罪,本身就是教唆的行为。未遂的教唆犯和教唆犯未遂的区别1、二者所属范畴和性质根本不同。未遂教唆是共同犯罪的范畴,因此,未遂教唆中的教唆犯与被教唆者之间形成了共犯关系,未遂教唆本身则是此共犯关系中的一种未完成形态,除此之外,还存在预备教唆、中止教唆两种未完成形态;2、二者的构成特征不尽相同。二者虽然都要求教唆犯在主观上具有教唆的故意,在客观上具有教唆的行为。但是,未遂的教唆的成立还
    2023-07-07
    481人看过
  • 欺诈罪和诈骗罪的不同之处解析
    区别在于:1、主观目的不同,欺诈是一种民事行为,民事欺诈行为一般来讲是用于故意夸大事实或者虚构想象部分的事实的一个办法,借用此来创造一种能力来进行欺诈来诱使对方陷入一种认识的错误并且与其签订协议或者合同,通过协议或者合同上的约定来履行都民事行为,以此为目的来达到谋取利益的目的,《刑法》中对于诈骗罪目的规定很明确,形象一点说诈骗罪是骗钱,民事欺诈是赚钱。2、客观行为不一样,比如欺骗的内容不一样,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等等。民事欺诈罪与合同诈骗罪区别有哪些合同诈骗罪和民事欺诈的差异有:1.主观目的不同,民事欺诈不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合同诈骗罪是以签订经济合同为名,达到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2.欺诈的内容与手段不同,民事欺诈有民事内容的存在,合同诈骗罪根本不准备履行合同;3.欺诈侵犯的客体不同,民事欺诈的客体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023-07-01
    311人看过
  • 伪报票据遗失申请公示催告之法律后果
    案情回放:2013年7月5日,四川品观贸易公司(下称品观公司)作为出票人向收款人攀枝花市周洲公司(下称周洲公司)出具一份票号为************的银行承兑汇票,该承兑汇票记载的付款银行为攀枝花市商行市行,出票金额为89万元,汇票到期日为2013年12月24日。其后,周洲公司的杨威为将承兑汇票贴现,找到品观公司职工陈星,经陈星之妻王蓉找到亚工有限公司老总朱佳琪,朱佳琪又找到其朋友张峰联系兑现事宜。后王蓉将周洲公司背书的承兑汇票邮寄给张峰。张峰收到承兑汇票后,将承兑汇票出借给孙建柱,孙建柱又找到刘振,委托刘振对承兑汇票进行兑换。后经刘振找到其堂姐刘萍萍联系平安公司会计黄玉萍进行汇票贴现。2013年8月2日,刘萍萍与平安公司达成协议,由平安公司按承兑汇票的票面金额扣除应贴利息后的金额一次性付给刘萍萍,同日,平安公司在扣除贴现利息后分四次向刘萍萍转款贴现款844610元。刘萍萍收到款后,将该
    2023-06-06
    299人看过
  • 揭示会计和审计的不同之处
    会计和审计的区别:1、工作内容审计是审查会计做的账,编制审计底稿,出具审计报告。会计则负责公司的账务处理,报税、出具报表等工作;2、工作性质会计是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生产经营或管理过程进行反映和监督。审计是经济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审查财政、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具有外在性和独立性;3、工作方法会计方法体系由会计核算、会计分析、会计检查三部分组成,包括了记账、算账、报账、用账、查账等内容,其中会计核算方法包括设置账户、复式记账、填制凭证、登记账簿、成本计算、财产清查、会计报表等方法,目的是为管理和决策提供必须的资料和信息。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有何区别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区别。会计责任:就是说企业自己要能够做出一份完整的会计报表,包括按照会计准则要求做出的各种披露和注释,并且能提供有关的总账、明细账和其他会计记录。审计责任:指的是审计师根据企业提供的会计报表和会计
    2023-07-04
    294人看过
  • 票据丢失需要公示催告吗
    一、票据丢失需要公示催告吗票据丢失需要公示催告。理由如下:公示催告是一种民事诉讼的程序,是票据丧失后失票人保全和恢复其票据权利的重要补救措施。票据的持有人学习和掌握公示催告制度的法律规定,有利于在发生票据丧失时能够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的事项。中国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有支票、汇票、本票三种,另外《公司法》还规定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股东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公示催告并作出除权判决。2、依照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二、票据丢失申请公示催告程序步骤1:向银行申请挂失止付。步骤2:一种选择是在受到银行受理挂失止付通知书后三日内向出票银行所在地法院申请公司催告或起诉。另一种选择是失票人直接向出票银行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起诉。注:虽然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但在法院审查立案期间,如果没有向银行申请挂失止付,即该笔款项有被提示承兑的风险。本律师建议最好同时进
    2023-04-29
    218人看过
换一批
#票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票据丧失是指持票人非出于自己的本意而丧失对票据的占有,分为绝对的丧失和相对的丧失两种。票据的绝对丧失,是指丧失的票据作为一种实物已被消灭,如焚烧、撕毁以及严重涂改而毁灭等。票据的相对丧失,是指丧失的票据作为一种实物还可能现实存在,如票据的丢... 更多>

    #票据丧失
    相关咨询
    • 挂失止付和公示催告有什么区别
      海南在线咨询 2024-08-24
      挂失止付和公示催告的区别 挂失止付是当权利人遗失支付证明挂失后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公示催告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汇票、本票、支票)及其它有价证券(记名股票、提单)的最后持有人当遇到法定事由如被盗、遗失、灭失等,申请不明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60天不申报或申报无效,票据权利归持有人所得。 公示催告与挂失止付 公示催告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法,告知并催促不明确的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
    • 票据公示催告通知停止支付的情形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6
      为了保证将来宣告票据无效的判决能够得到切实执行,人民法院在决定受理申请的同时,应书面通知票据付款人停止支付该票据,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票据付款人收到人民法院的停止支付通知后,应当停止支付。
    • 公示催告法院能否查看公示催告的票据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9-14
      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从我国目前的有关规定来看,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主要是汇票、支票、本票三种,当这三种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时,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票据丧失后,失票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失票人,是指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前的最后合法持有人。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
    • 公示催告的期限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28
      第一百九十四条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生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 第一百九十五条支付人收到人民法院停止支付的通知,应当停止支付,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 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第一百九十六条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
    • 申请的催告公示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3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公示催告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主体申请主体必须是依法享有票据权利的最后持票人。最后持票人又称失票人,是指丧失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签发票据的发票人是否可以作为公示催告申请人,我们认为应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发票人签发的票据未交付受款人之前遗失,应当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因在这种情况下的发票人,也是该票据的合法权利人,不应把他理解为债务人。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