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任意解除权的法律适用范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20:02:05 330 人看过

任意解除权的情形:

1、不定期租赁合同中,承租人与出租人均享有任意解除权。

2、委托合同当中,除当事人约定不得行使任意解除权外,合同双方均可行使解除权。但现实中委托合同基于任意解除权通常会做一定限制,在合同约定过程中限制双方适用任意解除权。

合同单方可行使任意解除权的合同:

1、加工承揽合同中的定作人;

2、货物运输合同中的托运人;

3、保管合同的寄存人,如果保管合同无固定期限的,保管人也有任意解除权;

4、保险合同的投保人。

委托合同有任意解除权吗

委托合同有任意解除权。

委托人可以随时撤销委托。如果互相没有信任或者已不再需要办理委托的事项,委托人即可单方解除委托合同,无须征得受托人的同意即可发力。

但是受托人可以要求委托人赔偿相应的损失。受托人可以随时辞去委托。委托合同的成立既需要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了解和信任,也需要受托人对委托人的信任。如果受托人不愿意办理受委托的事务,受托人无须表明任何理由,即可解除合同。

(1)当事人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应以明示的方法通知他方,该通知自到达对方当事人时生效。合同当事人的一方有数人的,该项意思表示应由其全体或向其全体作出。同时,解除合同的通知一旦生效后不可撤销。

(2)在委托人或受托人一方为数人的情况下,数人中的部分人解除合同,其解除的效力是否及于其他人?这应区分不同情况判断:若委托事务依其性质是不可分割的,那么部分人的解除对其他人也应有效。在委托事务可分割执行的场合,各当事人解除合同的行为独立地发生效力,其他当事人之间的委托关系继续存在,不受影响。

(3)委托合同的任意解除权是否可由双方当事人通过特别约定加以限制或者排除?虽无明文规定,通常从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角度出发,对此应做肯定的回答。不过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95条到第102条的规定解除合同的权利仍然存在。此外,若在委托事务的处理过程中发生当初未曾料到的情事变更,使得对任意解除权的限制或排除条款显失公平的,这样的约定是可撤销的。在委托事务已经处理完毕的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再行使解除权。

(4)当事人一方在不利于另一方当事人的情形下终止委托合同时,应对因此而给双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解除委托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是指不可归责于解除合同一方当事人的事由。即只要解除合同一方对合同的解除没有过错,那么他就不对对方当事人的损失负责,而无论合同的解除是否应归咎于对方当事人或第三人或外在的不可抗力。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合同的解除方没有说明任何正当理由而解除合同,只要不存在可归责于该方当事人的事由,他就不对对方的损失负责。因为委托合同的解除权是任意解除权,并不以具备正当理由为行使要件。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化改革的深入,人们间的经济交往日益频繁,专业化要求也在逐步加强,加上工作繁忙无法脱身,社会事务中的诸多事项需要委托他人完成,随之而来的委托纠纷亦日益增多,如委托事项不明、超出委托权限、超过委托期限等,现本律师就委托合同中任意解除权做简单的介绍和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4: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无产权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范围探讨
    买房没有房产证只有合同是可以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单位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吗房屋买卖合同依法成立的,即使是单位产权房屋买卖合同也具有效力的,法律也没有规定房屋买卖合同以办理产权登记为生效要件。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2023-07-02
    474人看过
  • 探究董事会的职权范围
    董事会行使的职权比较多,主要有下列几项。1、可召集股东会议;2、可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可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4、可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5、对公司经理具有聘任和解雇的权利,并绝对其薪酬;6、可以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7、还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2023-06-30
    60人看过
  • 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探究
    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一般包括赔偿损失、恢复原状。具体而言,在合同被解除之后,当事人需要做的是返还财产所产生的孳息、支付一方在财产占有期间为维护该财产所花费的必要费用、因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或者是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赔偿责任中,如果存在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单方擅自解除合同,违反了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应就其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
    2023-07-01
    234人看过
  • 行政公益诉讼的适用范围研究与探讨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履职期限的特殊性及其计算是什么“不依法履行职责”是不作为违法,是对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不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状况的一种拟制。因为行政机关的履职行为要遵守立案、调查取证、听取意见、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所以拟制的不作为违法应当充分考虑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所需要的时间,只有期限届满仍然未全面充分履行法定职责的,才构成“不依法履行职责”。在行政公益诉讼中,有两个因素可能影响被告行政机关的履职期限:一是“双阶构造”程序决定履职期限计算的时间起点;二是行政机关履职过程中调查取证的开放性与不确定性、调查对象的天然阻抗性以及“行刑衔接”的复杂性等因素,影响履职期
    2023-07-03
    270人看过
  • 责任事故罪的主体适用范围研究
    该罪的犯罪主体,要求是从事容易引起死伤结果的业务的人员。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从严密刑事法网,更好地预防和控制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角度出发,犯罪主体由特殊主体发展为一般主体的变化,单位也应当成为我国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重大责任事故罪如何处罚的?《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第一条将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修改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
    2023-07-03
    433人看过
  • 诽谤罪的法律适用范围及其法律责任
    诽谤罪是一种罪名,其构成要件包括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以及对他人名誉或人格造成严重损害。如果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可能构成诽谤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诽谤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捏造贬损他人名誉或人格的事实,并对该信息进行散布和传播,他人根据该信息能够知道所指向的人。2、他人名誉或人格因此严重受损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发传单诽谤他人是什么罪?1、以发传单的方式恶意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可构成诽谤罪。2、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3、如果诽谤他人,情节不严重的,受害人可以要求诽谤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损失的,还要赔偿损失。《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
    2023-06-30
    286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这主要...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探视权的法律意义和适用范围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2-01
      《民法典》及其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中,有关于探望权的规定。明确规定了,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侵权责任法适用范围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2-20
      侵权责任法的适用范围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使用权、担保权、作权、股权、继承权等个人和财产权益。
    • 破产别除权的适用范围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12
      对于破产别除权的适用范围,即破产财产的优先受偿权的范围,适用于对破产财产享有担保权的人。但如果债权人的破产别除权未能充分优先受偿的,则未被偿还的债权就变为普通债权,就不能优先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
    • 专利的法律适用范围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15
      1、当事人协议原则我国法律允许双方协议选择合同的管辖权和适用法律,或者仲裁。当事人选择的国家法律与合同纠纷应当有实际联系,不得违反我国的法律法规。在涉外合同纠纷中,当事人没有选择管辖权或适用法律时,需要适用最密切的联系原则来确定。2、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原则的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国际条约或国际惯例。当事人选择中国法律时,如果纠纷发生在国际条约的参与国,则优先考虑国际条约的规定。当中国法律和国际条约
    • 法律援助的适用范围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27
      法律援助的对象: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申请法律援助: 1、法律援助适用范围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帮助; 2、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由各地参照当地政府部门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