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设施致人损害的赔偿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1 13:10:07 154 人看过

该段内容讲述了若公益设施导致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侵权行为,责任应由其管理者承担。使用人对受害人进行民事赔偿。同时,《民法典》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使用人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受害人。

若公益设施导致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侵权行为,责任应由其管理者承担。使用人对受害人进行民事赔偿。《民法典》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民 法 典 】 公 益 设 施 责 任 归 属 及 赔 偿 规 定

根据《民法典》第1174条规定,公益设施的维护费用由有关人民政府或者有关社会组织、企业负担。同时,如果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侵权人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根据第1175条规定,如果从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等活动中发生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对于公益设施责任归属及赔偿规定,需要根据具体的活动和情况来确定。

结语: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公益设施的侵权责任归属及赔偿规定需要根据具体的活动和情况来确定。若公益设施导致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侵权行为,责任应由其管理者承担。同时,使用人对受害人进行民事赔偿。对于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侵权人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此外,根据《民法典》第1174条规定,公益设施的维护费用由有关人民政府或者有关社会组织、企业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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