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档次办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22:15:38 124 人看过

人事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档次办法

文号:人薪发[1995]1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档次从1995年10月1日起实施。为积极稳妥地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档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正常晋升工资档次制度是199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建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实施这项制度,对保证机关、事业单位新工资制度的有效运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档次,要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进行。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考核工作,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晋升工资档次。凡以往做法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机关、事业单位年终一次性奖金1995年继续暂停发放。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坚决维护国家工资政策的严肃性,不得变相发放奖金,也不得以任何名目自行出台津贴、补贴。建立和提高津贴、补贴的权限在中央,各地区、各部门无权决定。凡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档次办法

根据199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档次问题提出如下办法:

一、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中,凡1993年10月1日工资制度改革后,两年考核成绩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的人员,可从1995年10月1日起在本职务(技术等级)所对应的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体育运动员晋升一档体育基础津贴)。

考核不称职(不合格),以及两年中只有一年考核称职(合格)的人员,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二、下列情况,按以下办法处理:

1.新参加工作的人员,从试用期工资(见习期工资、初期工资、学徒期工资、熟练期工资)执行期满正式确定工资档次之时起,在连续两年考核称职(合格)后的10月1日晋升一个工资档次。如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7月见习期满正式确定工资档次的毕业生,在两年考核合格的基础上,从1996年10月1日起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2.1993年10月1日工资制度改革后晋升职务(含技术等级,下同)的人员,如晋升职务增加的职务工资少于或等于按原职务正常晋升工资档次增加工资的数额,其晋升职务前后的考核年限可累加计算;如晋升职务增加的职务工资已超过按原职务正常晋升工资档次增加工资的数额,其考核年限要从晋升职务之时起重新计算,在连续两年考核称职(合格)后的10月1日晋升一个工资档次。例如,1994年8月晋升了职务的人员,如增加的职务工资少于或等于按原职务正常晋升工资档次增加工资的数额,可从1995年10月1日起晋升一个工资档次;如增加的职务工资已超过按原职务正常晋升工资档次增加工资的数额,应从1996年10月1日起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3.从事业单位调入机关,或从机关调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凡职务(技术等级)没有变动的,其考核年限可累加计算;凡职务(技术等级)晋升的,按上述第2条的规定办理。1993年10月1日工资制度改革后从企业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从调入并确定工资档次之时起,在连续两年考核称职(合格)后的10月1日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4.现工资已以到本职务(技术等级)所对应工资标准最高档的人员,凡符合晋升工资档次条件的,此次可暂适当延伸工资档次。

三、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已试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其工作人员工资档次的晋升,可由单位在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比例内,自主安排;未试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按上述统一规定执行。

四、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民办教师的工资如何增长,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

五、今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档次,均从连续两年考核称职(合格)后的10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的有关具体问题,参照本办法办理。

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档次所需经费,按原资金渠道开支。由财政开支的,按现行财政体制分别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负担。

七、本办法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四日)

颁布日期:

执行日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09: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资相关文章
  • 北京市:关于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认定的通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认定的通知(京劳社工发[2005]6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在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发生工伤,在国家尚未出台新的政策之前,其工伤认定暂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规定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00五年一月十九日
    2023-06-10
    418人看过
  • 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残)程度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和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事局、省直和中央在鄂各单位:工(公)伤(残)(以下简称工伤)、职业病和比照工伤的血吸虫病致残等级的鉴定,是一项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为保障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工伤和职业病、血吸虫病致残程度鉴定工作,特作如下通知:一、关于工伤程度鉴定的范围和对象这里工伤程序鉴定的范围和对象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伤、职业病和比照工伤的血吸虫病致残等级的鉴定。工伤性质认定由本人所在单位和医疗检查单位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确认。二、关于评定伤残等级的条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伤残等级分为四等六级;特等、一等、二等甲级、二等乙级、三等甲级、三等乙级(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至三)。三、关于工伤人员的有关待遇1、凡因工伤致残完全丧失工作(劳动)能力的人员应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有关规定计发退休费,其中本人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退休费计发比例可提高10%、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
    2023-06-10
    335人看过
  • 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病假待遇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病假待遇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及我省地方性补偿工资全额发放。2.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基本工资中的固定工资部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职员为职务工资、技术工人为技术等级工资、普通工人为等级工资、运动员为体育基础津贴费、机关技术工人为岗位和技术等级工资、普通工人为岗位工资,下同)、职岗津贴(含中小学教师的教龄津贴、护士的护龄津贴,下同)两项之和的90%计发,活工资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构成中的津贴、机关工人工资构成中的奖金,下同)按90%以下的比例计发;工作满十年及其以上的,基本工资及我省地方性补偿工资全额发放。3.病假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固定工资部分及职岗津贴两项之和的70%计发,活工资部分按70%以下比例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按固定工资部分及职岗津贴之和的80%计发,活
    2023-06-05
    115人看过
  • 能源部印发《关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变动后确定职务工资问题的处理办法》的通知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办发[1987]1号文件精神,我部制订了《关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变动后确定职务工资问题的处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1.在京事业单位和各水电勘测设计院一律按部规定的办法执行。2.京外事业单位均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政府的规定执行,若地方政府尚未制订实施办法,在征得地方政府同意后,也可按我部规定的办法执行。按上述规定执行后,不得再改变执行办法。3.部管干部的工资晋升须报部审批,各水电勘测设计院的工资晋升一律报水规总院批准后执行。附:关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变动后确定职务工资问题的处理办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办发[1987]1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部的实际情况,现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变动后确定职务工资的处理办法通知如下:一、晋升职务的工作人员,提职后原职务工资低于新任职务工资标准最低等级的,按新任职务最低等级
    2023-04-26
    94人看过
  • 事业单位人员被拘役工资待遇正常发放吗
    一、事业单位人员被拘役工资待遇正常发放吗?不是正常发放的,主要是停发工资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不计算工作年限。经审查核实,公安机构撤销案件或人民检察院不起诉或人民法院宣告无罪、免予刑事处罚,未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行政拘留,且未受处分的,恢复工资待遇,减发的工资予以补发,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计算工作年限。国家行政机构工作人员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拘役期满释放后,经上级主管机构批准收回的,分配适当工作,重新确定职务和工资等级,重新确定的职务和工资等级应低于拘役前的职级和工资待遇。公务员退休后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缓刑、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期间,停发退休费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的60%计发生活费。刑罚执行完毕或缓刑考验期满不再执行原判刑罚的,按40%降低基本退休费。二、判拘役和管制会留下案底吗?拘役或管制会留案底,因为两者都是刑事处罚,属于有犯罪记录。公安机
    2023-04-19
    272人看过
  • 机关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认定程序
    (一)依据关于加强我市市本级机关全供事业单位职工工(公)伤医疗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郑劳社[2001]21号)(二)审批对象郑州市市本级机关全供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三)所需资料1、用人单位工伤报告(属旧工伤者需提供原工伤认定材料);2、定点医疗机构或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证明,属老公伤者需提供近期诊断证明,职业病者应持市职业病防治所开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3、证人证言材料、医疗保险手册原件及复印件1份;4、属交通事故的需提供公安部门的处理报告;5、劳动保障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四)办事程序1、用人单位到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领取并填写《郑州市机关全供事业单位职工工伤登记表》;2、用人单位报送本单位工伤报告、《郑州市机关全供事业单位职工工伤登记表》及有关材料;3、医疗保险处接到申报材料后,根据郑劳社[2001]21号文的有关规定,调查核实并签署审批意见。4、经认定的工伤人员
    2023-06-10
    476人看过
  • 抚州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工作
    一、组织实施全市各有关单位中级工、高级工和市直单位初级工的岗位等级考核工作由市人社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实施;各县(区)初级工的岗位等级考核工作由各县(区)人社局负责实施。二、鉴定依据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依据《国家职业标准,使用国家和省级试题库中的试题。三、鉴定方式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笔试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操作技能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纸笔作答、考核答辩等方式。四、鉴定申报程序(一)工勤人员参加市人社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的鉴定,申报程序分为登记报名、缴费、领取准考证三个阶段。1.登记报名:一是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自行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fzrs.gov.cn)下载《抚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表(附件一),认真填写打印后,由本人亲笔签名,
    2023-05-10
    491人看过
  •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号:人发[1996]5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人事劳动)厅(局):现将《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暂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增长的管理工作,并将实施中的有关情况及时反馈我部综合计划司。一九九六年六月十七日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暂行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队伍的总量管理,严格控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增长,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增人计划卡办法,是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事宏观调控的重要措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在机关、事业单位严格执行增人计划卡管理办法。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相互配合,切实保证增人计划卡管理办法有效实行。第三条增人计划卡的管理范围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计划的管理范围相一致。包括: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及其所属的事业单位;国家规定的其他应纳入
    2023-06-09
    448人看过
  • 关于正常晋档增加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颁布机关: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颁布时间:2006-2-27文号:豫劳社养老〔2006〕11号各省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根据《河南省劳动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离休人员离休金办法的通知》(豫劳险〔1996〕7号)精神,并结合颁布机关: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颁布时间:2006-2-27文号:豫劳社养老〔2006〕11号各省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根据《河南省劳动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离休人员离休金办法的通知》(豫劳险〔1996〕7号)精神,并结合豫人薪〔2005〕4号文件规定,从2005年10月1日起正常晋档,增加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我省企业离休人员从2005年10月1日起,按国家机关或全供事业单位同职务同条件在职人员晋升一个职务工资档次的档差(不含活工资部分)增加基本养老金(具体标
    2023-06-09
    182人看过
  • 机关事业单位涨工资:2023事业单位工资调整
    一、公务员工资调整方案等三文件已下发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是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时确立的,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与此同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分配领域仍然存在工资结构不合理、工资正常调整机制不健全、工资差距调控机制不完善、基层工作人员待遇普遍相对偏低等突出矛盾和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同时也是为了配合本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国务院办公厅已于2015年1月12日下发有关工资调整的三个实施方案。一是《关于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二是《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三是《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实施方案》。文件显示,本次机关事业单位加薪将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计算。二、提高基本工资,冻结津贴补贴,人均增300按照现行工资制度,公务员工资分为三部分,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事业
    2023-05-05
    97人看过
  • 关于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参加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昭政办发〔2005〕1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事业单位,中央、省驻昭单位:根据国务院1999年颁布的《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258号令)、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切实做好我省失业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云政办发〔1999〕126号)和云政办发〔2004〕199号文件规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参加失业保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市尚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统一从2005年1月1日起参保。对参保单位产生的失业职工,符合条例要求的,其失业保险待遇按1999年1月22日以前的工龄和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二、按分级负责的原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单位的工勤人员,单位应缴的失业保险费,市、县区两级财政纳入预算安排;职工个人应缴部分由单位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对各
    2023-04-23
    124人看过
  • 机关单位员工资审批
    事项名称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审批受理机构工资福利科办公时间每周一到周五办理地点咸阳市政府八楼829室联系方式内容概述政策依据陕人发(2006)149号《关于印发的通知;陕人发(2006)146号《关于印发的通知;陕人发(2006)147号《标准规范申办条件申报材料1、新进人员的工资审批程序新参加工作人员、调入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战士,在编制部门办理上编手续后,由接收单位承办工资业务的工作人员持分配(调动)介绍信或军转办、安置办开具的安置介绍信以及经人事局盖章的调动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编制部门主管业务人员盖章签字)、申报工资文件、上报盘、工资审批表(一份)、工资报批名册(一式五份)办理确定工资审批手续。军队转业干部还必须带部队开具的工资介绍信及转业干部退出现役履历表,调动人员需带职务变动的有关资料。审批后,备案存查。2、职务晋升人员的工资审批行政职级变动,晋升职员职务、专业技术职
    2023-05-29
    227人看过
  • 关于事业单位员工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处理办法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失职渎职的;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其他严重违反纪律的。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给予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不服从工作安排能辞退吗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又不能服从工作安排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辞退;用人单位随意安排劳动者工作,劳动者不服从的,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由辞退劳动者,否则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按经济补偿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双倍赔偿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一)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二)失职渎职的;(三)利
    2023-07-18
    298人看过
  • 关于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协调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劳动(人事劳动)厅(局),中央、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劳资部门:经国务院办公厅协调,人事部、劳动部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管理问题形成一致意见。国务院办公厅的协调意见,业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协调意见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的职责分工问题,在《工人考核条例》和劳动部、人事部的“三定”方案中已经作了明确规定,主要是劳动部综合管理全国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人事部组织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两部都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二、劳动部综合管理全国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主要是加强宏观管理,负责综合研究制订有关规划和法规、政策、制度、标准、试题,并组织指导建立工人考核委员会、认定考核组织、核发《技师合格证书》和《技术等级证书》等工作
    2023-06-10
    487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
    词条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工资
    相关咨询
    • 企业内退职工该发不?工资正常晋级晋档不?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8
      简单1你仍是在职人员2你的福利待遇不应歧视。
    • 机关事业单位伤病残人员工资待遇是什么,机关事业单位病假期间工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05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伤病残人员,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经医院证明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所在单位批准修养的,其病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比例为:工作人员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病假超过2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被取保候审、拘留期间停发工资待遇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24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监察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9号。)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间,停发工资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不计算工作年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政机关任命的除外)和机关工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处分决定机关尚未
    • 关于事业单位工作性质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05
      事业单位工作性质分为以下几种: 1.正式编制员工:极其稳定的一种,享受单位较多福利,基本上不犯大错误,不会被开除。而且一般该单位是无权开除的,必须通过上级单位才能决定。工资由当地人事劳动局核算。单位是无法决定其的工资的。 2.编制外的,其实分长期和短期的。一般待遇都不如正式编制,而且相差较大,福利也没正式编制的好。该单位领导一般可以直接解除与其的合同。工资基本是由该单位向上级汇报后决定,一般都是较
    •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班补助政策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24
      1、以《公务员法》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政府机关公务员加班没有加班费; 2、事业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管理,加班有加班费。 3、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