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登记备案证明在哪里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2 20:21:12 106 人看过

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必须是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带上各自的身份证原件度和复印件、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起到房屋产权登记中心进行办理。在此大家注意一点,如果承租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不止一人的,各方均知应到场,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进行办理,但是有的时候委托书需要进行公正,因此建议能够本人去最好本人亲自去,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道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怎么办理?

(1)租赁双方持所需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

(2)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

(3)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

(4)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5)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办完。

二、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提交的资料?

根据《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房屋出租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或证件(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出租人和承租人合法有效证件。自然人应当提供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个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国内居民提供身份证,港澳同胞提供回乡证,境外人士提供护照等);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提供证明其合法成立的有效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2)房地属证书或其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

(3)房屋租赁合同;

(4)出租共同共有的房屋,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出具的同意出租房屋的证明,房屋所有人将出租房屋委托他人管理的,还应提交合法的委托书。

(5)涉及到房屋转租的,转租人应提供与出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如该合同没有出租人同意转租约定的条款,应提供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6)租赁双方当事人之一委托他人代办的,受委托人应提供合法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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