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6 12:20:07 330 人看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 被扶养人的生活费赔偿的计算方法如下: 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被扶养人的生活费赔偿的计算方法如下: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如果被扶养人是一个未成年人,那么计算至十八周岁。如果被扶养人既没有劳动能力,也没有其他生活来源,那么计算二十年。如果被扶养人六十五岁以上,则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如果被扶养人七十五岁以上,则按五年计算。

被 扶 养 人 生 活 费 如 何 计 算 ?

根据素材,我们可以得知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 以扶养人的户口类别确定赔偿基数,扶养人为城镇户口的,按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为农村户口的,按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

2. 以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或保险公司理赔案件处理完毕时的上一统计年度统计数据确定赔偿基数。如果保险公司处理理赔案件过程中,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统计数据调整,则应按新数据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

3. 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确定赔偿基数。但如受害人(扶养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则应按受害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4. 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应考虑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根据扶养人伤残等级确定赔偿比例,一至十级伤残对应的赔偿比例分别为100%至10%,伤残等级每降低一级,赔偿比例就降低10%。

综上所述,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方法根据扶养人的户口类别、保险公司理赔案件处理完毕时的上一统计年度统计数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和受害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来确定。同时,还要考虑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以及伤残等级来确定赔偿比例。

根据素材,我们可以得知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方法有以下几种:1. 以扶养人的户口类别确定赔偿基数,扶养人为城镇户口的,按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为农村户口的,按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2. 以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或保险公司理赔案件处理完毕时的上一统计年度统计数据确定赔偿基数。如果保险公司处理理赔案件过程中,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统计数据调整,则应按新数据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3. 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确定赔偿基数。但如受害人(扶养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则应按受害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4. 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应考虑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根据扶养人伤残等级确定赔偿比例,一至十级伤残对应的赔偿比例分别为100% 至10% ,伤残等级每降低一级,赔偿比例就降低10% 。综上所述,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方法根据扶养人的户口类别、保险公司理赔案件处理完毕时的上一统计年度统计数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和伤残等级来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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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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