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死亡单位需额外赔偿吗
遵循国家相应法律法规的要求,员工在因为工作原因而遭受意外伤害以致身故时,单位是否需要向其亲人家属支付相应的赔偿款,这是需要依据不同情况来分别考虑的。
首先,如果该用人单位已经按照国家行政要求参保了工伤保险,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单位只需要将丧葬补助金以及一次性的工亡补偿金等赔偿给家属即可,至于抚养亲属的抚恤金也会有国家设立的工伤保险基金会负责发放和管理;若是该用人单位由于各种原因没有按照国家行政要求参加工伤保险的话,那么在此类情形之下,单位就必须自行承担起支付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偿金以及抚养亲属抚恤金的责任;最后,针对各个地方的具体情况,比如依据各省市的安全生产条例等等,可能还会有其他的死亡赔偿金项目,这些也都需要由用人单位自行进行承担和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二、工伤死亡单位怎样赔偿
若雇员接受工伤后不幸身故,其聘用单位需肩负起相应的理赔责任。
这些理赔项目主要涉及支付丧葬补偿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三项。
具体来说,丧葬补偿金往往是以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全体职工月均工资作为标准。
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发放对象为与因公致死职工有直接关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亲属,其金额依据于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进行计算。
至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额度依据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民众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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