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节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8:15:20 343 人看过

(1983年12月29日国务院发布)

第二十二条受到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损害,要求赔偿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主管部门处理,要求造成污染损害的一方赔偿损失。受损害一方应提交污染损害索赔报告书,报告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受石油勘探开发污染损害的时间、地点、范围、对象;

(二)受污染损害的损失清单,包括品名、数量、单价、计算方法,以及养殖或自然等情况;

(三)有关科研部门鉴定或公证机关对损害情况的签证;

(四)尽可能提供受污染损害的原始单证,有关情况的照片,其他有关索赔的证明单据、材料。职业、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此外,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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