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未履行就是没有执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15:23:06 261 人看过

抗辩权在合同履行中未行使,一定是签订合同的任一方出现了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导致了并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那样去做。也有可能是合同的一方提前终止了抗辩权的履行。

一、不安抗辩权预期违约的区别有什么

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的区别在于:

1、前提条件不同。预期违约不以双重合同当事人债务履行顺序为前提。不安抗辩权分为当事人的债务履行顺序;

2、过错是否构成要件。预期违约制度考虑了当事人的主观过错,即主观过错。不安抗辩权的建立不需要对方的主观过错,只要其财产在签订合同后明显减少,导致难以对待付款的危险;

3、时间要件不同。不安抗辩权要求履行一方合同义务已到履行期。在预期的违约中,违约时间必须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履行期限届满前;

4、最明显的区别是两者的权利主体不同。不安抗辩权的主体是先履行义务的一方。预期违约的权利主体是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或者预期不履行合同的对方;

5、法律救济不同。对于预期违约,非违约方有两种方式来拯救预期债权:

(1)要求违约方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承担预期违约责任。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在不安抗辩制度中,第一方的救济方式是权利人可以暂停合同履行,并及时通知对方。

二、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有什么不同

(一)前提条件不同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时间有先后之别,而预期违约制度不以双务合同当事人债务之履行存在先后顺序为前提,无论双方当事人是否有义务先行作出履行还是同时作出履行,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在对方预期违约时中止履行合同而寻求法律救济。

(二)行使权利主体不同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主体仅为一方,具有特定性,即有先为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而合同任何一方都可提出预期违约。

(三)行使权利所依据的原因不同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根据是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包括:其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况。而预期违约所依据的理由是一方声明不履约以及债务人在准备履约过程中的行为表明其将不履约。

(四)时间要件不同

不安抗辩权要求应当先履行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义务已到履行期。这是因为,如果先履行一方当事人的合同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择期可以根据期限规定进行抗辩,不必援用不安抗辩权。而在预期违约中,违约的时间必须是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至履行期限届满之前。

(五)过错是否为构成要件不同

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无须对方主观上有过错,只要其财产在缔约后明显减少并导致难为对待给付的危险即可;至于由于何种原因所引起,在所不问。而预期违约的成立要求违约方主观上有过错。

(六)法律救济方法不同

在不安抗辩权制度中,先行履行一方的救济方式是该权利人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的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预期违约则规定在对方不提供履约保证时,债权人可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置对方的提前毁约于不顾而继续保持合同的效力,以等待对方在履行期届至时履约。

三、双方违约的类型:

(一)在双方所负义务无牵连性的情况下构成的双方违约,亦即,双方互负的合同义务是彼此独立的,其各自违反这些互负独立的义务不产生履行抗辩权的问题,只能用双方违约来解决。

(二)在双方互负的合同义务不具有对价性时的双方违约。对于何为对价,学说上有多种解释。一般认为对价问题原则上应当根据当事人的意志决定,同时法律要求双方在财产的交换尤其是金钱的交易上力求公平合理,避免显失公平的后果。在双方当事人所负义务不具有对价性时,不产生履行抗辩权,此时,如果双方都没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要求的,则往往产生双方违约。主要有以下情形:一是一方当事人部分违约但并未导致合同落空时,他方以此为由终止履行义务而构成的双方违约。

二是当事人双方分别违反不具有对价关系的义务所产生的双方违约。在合同义务群中,存在主给付义务、从给付义务及附随义务的区别,不同类型的义务对当事人合同利益的影响是不同的,附随义务、从给付义务的违反往往并不产生他方不履行主给付义务的正当抗辩。三是一方当事人轻微违约,他方当事人终止履行义务而构成的双方违约。一般来说,如果违约是轻微的,则它不能使受害方有理由拒绝进一步履行义务和提起全部违约的损害赔偿诉讼。因此,在一方当事人轻微违约时,他方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下,也会产生双方违约的问题。

(三)双方当事人都按约履行了合同义务,但所履行的合同义务都不符合合同要求时所产生的双方违约。

(四)履行抗辩权消灭的情况下当事人仍不履行义务产生的双方违约。履行抗辩权属于一时的抗辩权或称为延期的抗辩权,只是暂时阻却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的行使,并不产生消灭合同的法律效果。当抗辩权因违约方的履行或提供担保而消灭时,则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构成违约,从而产生双方违约问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8: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全部已履行怎么撤销
    可撤销婚姻
    一、全部已履行怎么撤销终本案在终结执行程序之后,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第一条: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二)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三)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二、什么是撤销权撤销权,是指当事人依照自己的意思变更或者消灭合同效力的权利。《民法典》中有关撤销权的内容主要包括: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中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撤销权、债权人撤销权、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权、可撤销婚姻的撤销权。三、撤销权的消灭民法典的规定:第一百五十二条【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
    2023-06-15
    454人看过
  • 没有履行监护权有责任执行吗
    一方去法院起诉离婚,另一方不想离的,可以与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协商解决双方之间的矛盾然后让对方撤销。如果不能撤销的,则就要积极应诉,并搜集证据,向法庭多提供夫妻感情没有破裂的事实和证据。只要法院认为夫妻关系没有破裂,即便调解不成,法院也不会判决准予离婚的。一、我要离婚可是对方不同意怎么办一方想离婚对方不同意的,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然后要搜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只要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法院调解无效后就会判决离婚,因为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就是夫妻感情破裂。即使对方拒绝出庭的,只要人民法院按照程序规定,向对方送达了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到了开庭时间,被告不到庭应诉,人民法院依法会缺席审理、宣判。二、妻子起诉离婚丈夫不同意离婚法院会怎么判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如果没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的话,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司法实践中,在不具备法定离婚情形的离婚诉讼中,对方坚决不同
    2023-06-29
    274人看过
  • 强制执行是否全部冻结银行卡
    被强制执行不一定会冻结所有的银行卡,一般根据执行申请人的具体请求进行查封。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一、二审多久会强制执行二审之后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日期最后一日起两年内随时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就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二、我被法院强制执行人在外地能被拘留吗我被法院强制执行人在外地不会被拘留。强制执行就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这其中不包括拘留。三、打人轻伤判刑后不赔钱犯什么法?打人致轻伤判刑了但对方不赔钱受害方可以到法院起诉
    2023-06-29
    340人看过
  • 强制执行款没有全部到位只有一部分怎样领取
    一般已到位的执行款也会先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根据财务管理的规定,在申请执行人领取之前执行款必须存放在法院专门账户。一、征信通过还能收到罚金吗?一般来说,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
    2023-04-04
    128人看过
  • 构成违约债务是否全部履行,合同全面履行原则的内容
    一、构成违约债务是否全部履行债务人构成债务违约后,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全面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债务人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六百三十四条【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二、合同全面履行原则的内容1、履行的主体合同的履行必须由双方当事人来亲自完成。由他人代替自己履行,即债务承担,应经合同债权人的同意,否则,债权人可拒绝接受履行。特殊情况下,合同义务也可以由第三人代替其履行。有些合同由其性质决定了只能由合同债务人亲自履行。如承揽合同,承揽人必须以自己的
    2023-04-19
    185人看过
  • 被执行人未履行怎么解决
    被执行人未履行怎么办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除对被执行人予以处罚外,还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对方如果有藏匿、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如果对方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对方确无可执行财产,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申请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第五百一十八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除对被执行人予以处罚外,还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第五百一十九条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
    2023-04-17
    165人看过
  • 被执行人未履行算征信吗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明确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由此可见,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行为可能会被记录在征信系统中,影响其征信问题。被执行人的权利:1、申请回避的权利。被执行人认为承办案件的法官、书记员有以下情形的,有权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申请回避:(1)是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执行至案件执行终结前提出,是否回避,由人民法院决定。2、申请执行到期债权的权利。被执行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该到期的债权。人民法院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权通
    2023-05-04
    335人看过
  • 股东未履行或者全部履行出资责任,哪些股东权利受限制
    1、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的,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的限制。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六条一、股东抽逃出资的形式有哪几种1、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的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注册资金的一部分划入股东个人所有;2、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在验资完毕后,将其一部分或全部抽走;3、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或者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在短期内以分配利润名义提走出资;4、抽走货币出资,以其它未经审计评估且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其申报价值的非货币部分补账,以达到抽逃出资的目的;5、公司回购股东的股
    2023-02-27
    295人看过
  • 法院执行多长时间未履行可强制执行
    一、法院执行多长时间未履行可强制执行对于判决及裁定生效后,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二、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按照判决或裁定所确定的期间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和行政机关的处理或处罚决定的,应当交纳申请执行费。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包括:1)人民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
    2023-06-06
    52人看过
  • 部分罚没款未执行到位怎么办?
    一、部分罚没款未执行到位怎么办?未执行到位的,应当及时下达通知书,并要求对方按照规定的时间来缴纳罚没款。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罚没款是一律上缴国库的,司法机关和税务机关对罚没收入的处理,只能缴入国家金库,不得截留、坐支或挪用。罚没收入是国家行政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对社会的管理职能时和司法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司法权时对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行为人进行处罚所得的款项。这项收入应当属于国家所有,属于国家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将其据为已有。上缴国家的处理原则,客观上体现出了税务机关和司法机关行使罚没权的公正性,从而消除了被罚没人对罚没权力的行使的曲解,同时也最大限度地杜绝了有权行使罚没权的税务机关和司法机关擅自截留罚没收入的做法。可见,本条的立法宗旨在于杜绝那些因对罚没收入搞提成的错误做法而带来的乱罚滥罚现象的继续,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严肃性。二、罚款和罚没款的区别1、含义上的区别罚款是对违反行政规
    2023-06-02
    416人看过
  • 中止履行、提前履行与部分履行
    1.中止履行。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2.提前履行。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七条的规定把提前履行作为借款人的一项权利对待,因此属于提前履行规则的例外。3.部分履行。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2023-06-14
    312人看过
  • 提前履行及部分履行
    按照全面履行原则,债务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自己的债务,债权人有权对损害其利益的提前履行予以拒绝。但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在债务人希望提前履行,而提前履行又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债权人则不能拒绝,如拒绝受领应承担迟延受领的责任,承受迟延受领期间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当然,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应由债务人负担。判断可否提前履行的关键在于提前履行是否会对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利益应为重大利益,如果提前履行仅仅使债权人增加了有关的费用,则不能因此认为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因为它只涉及到这些费用应由债务人负担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不能拒绝债务人的提前履行。另外,对于合同中未约定履行期限,事后也未达成补充协议,也不能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履行期限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只要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即可。在这
    2023-06-05
    420人看过
  • 被执行人没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算拒不履行吗
    被执行人没有可以执行的财产不算拒不履行。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或虽有财产,但不足以抵偿全部债务,会导致法院对剩余债务中止执行,待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时,法院才恢复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只要有财产,法院执行局就会依法采取强制手段,对其财产进行拍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没有钱,可以向法院提供其财产线索一、法院强制执行被告依然不履行怎么处理法院强制执行后,被告依然不履行的情况下可以对被告采取以下处分:1、被申请人逾期仍不履行法院判决的,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2、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也可以采取措施限制高消费,加入不可信执行人名单,促使执行人自觉尽快履行有效的法律文书;3、法院采取上述措施后仍不能执行的,可以由法院裁定暂停执行,以后发现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以随时恢复执行。二、被判没收个人财产名下无财产如何做被判没收个人财产名下无财产的做法:1、依法判决没收个
    2023-03-26
    177人看过
  • 未起诉全部债权人能否拿回执行款
    未起诉全部债权人能拿回执行款。尽管债权人没有全部起诉,也应当保证对已起诉债权人的判决及时生效。一、借钱人不还的解决办法是什么借款人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与借款人协商,约定还款的期限。如果是法院的执行款,暂时无力偿还的,可以申请进行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约定不明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债权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偿还。二、保证合同可以随债务转让吗保证合同能随债权转让。但是如果债权人转让全部债权或者部分债权,没有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没有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三、担保人起诉债务人法院怎样判如果保证人没有列债权人为第三人,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追加债权人作为第三人,因为在保证债权纠纷中通常涉及三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债务人和保
    2023-04-02
    222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征信是否会有影响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2-16
      不会有影响,已经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 失信执行已全部履行能否撤销执行记录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5
      可以要求撤销黑名单如有需要可与我联系。
    • 债权人没全部起诉就不发放执行款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1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第9条规定,“执行款到账后,执行法院应当在一个月内核算执行费用和执行款,并及时通知申请执行人办理取款手续。需要延期划付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书面说明原因并报主管院领导审查批准。”
    • 没有去履行合同,合同未生效但实际部分履行、能否有效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7-23
      法律效力还是有的,如果双方都没有履行好自己相应的责任,双方可以协商来废除这个合同。要看具体合同条款判断,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一般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果合同中一方有先履行的义务,后履行的一方有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的一方若无法证明其不履行有免责事由,会构成违约。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合同的终止时间,一旦合同到达终止时间,可以自然终止,但一般不影响违约责任的追究。如果是同时履行,双方都没有履行,可能导致双
    • 保全了两套房产,就全部都能执行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03
      首先,法院保全了两套房产不一定表示这两套房子就全部都能执行,还有就是他北京有房产,你可以去北京他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调查,然后通过法院继续保全。若房子过户再他孩子名义下,结合是不是有恶意逃避债务的想法,你可在法定时限内行使撤销权。若无,过户到他孩子名下,则一般不能执行的。具体得结合实际情况,常州的可电话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