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管理人是金融机构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2 16:12:06 173 人看过

私募基金管理人不是金融机构,首先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是合伙企业,可是合伙企业不能成为金融机构;其次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成立法律对其管理人员有从业资格要求,但是金融机构没有;最后私募基金管理人所履行的是管理义务,而金融机构履行的是中介义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报送义务

1、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和中国基金业协会的相关规定,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按时履行季度、年度和重大事项信息报送更新义务的,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完成相应整改要求之前,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暂停受理该机构的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申请。

2、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按时履行季度、年度和重大事项信息报送更新义务累计达2次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其列入异常机构名单,并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对外公示。一旦私募基金管理人作为异常机构公示,即使整改完毕,至少6个月后才能恢复正常机构公示状态。

3、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因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相关规定,被列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企业公示名单的,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完成相应整改要求之前,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暂停受理该机构的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申请。同时,中国基金业协会将其列入异常机构名单,并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对外公示。一旦私募基金管理人作为异常机构公示,即使整改完毕,至少6个月后才能恢复正常机构公示状态。

4、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机构被列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企业公示名单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不予登记。

《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自然人不能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1日 16: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基金管理人相关文章
  • 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资格流程
    一、具体依据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1号)第十三条规定,设立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管管理机构批准:(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三)主要股东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理金融机构的良好业绩、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资产规模达到国务院规定的标准,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四)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七)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
    2023-06-06
    416人看过
  • 私募基金需要托管吗,私募基金为什么要托管
    私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自由交易的股权资产的投资。被动的机构投资者可能会投资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然后交由私人股权投资公司管理并投向目标公司。私人股权投资可以分为以下种类:杠杆收购、风险投资、成长资本、天使投资和夹层融资以及其他形式。私人股权投资基金一般会控制所投资公司的管理,而且经常会引进新的管理团队以使公司价值提升。基金托管:基金托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基金管理人的委托,代表基金持有人的利益,随着公募基金资管业务的不断发展,基金托管市场也逐渐火热。募基金为什么要托管1、《证券投资基金法》要求:基金资金的托管人只能有具备托管牌照的商业银行担任;2、托管银行将行使资金保管,或者基金公司破产后投资者血本无归的事情发生、使用审核等职能;3、说白了就是为了避免基金公司卷款跑路;4、银行是资金托管行负责资金管理和监督。发行私募基金可以
    2023-06-12
    385人看过
  • 托管私募基金募集机构条件,有什么作用
    托管私募基金募集机构条件基金托管人是依据基金运行中"管理与保管分开"的原则对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督和对基金资产进行保管的机构。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签订托管协议,在托管协议规定的范围内履行自己的职责并收取一定的报酬。概括的说,基金托管人应该是完全独立于基金管理机构,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实收资本达到一定规模,具有行业信誉的金融机构。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托管人由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担任。申请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1、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2、实收资本不少于80亿元;3、取得基金从业资格证的专职人员达到法定人数;4、具备安全保管基金全部资产的条件;5、具备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能力;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与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7、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8、法律
    2023-05-02
    60人看过
  • 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是否必须履行登记手续
    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也是应当进行登记的。基金业协会与中国证监会已经建立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信息共享和定期报告机制。对于已经进行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业协会将提供各项服务。一、私募基金份额出质的实务建议参照上述案例对于私募基金份额质押的认定方式,为了更好地保护质权人质权的实现,我们建议:1、对于有限合伙份额形式的私募基金份额,在出质时,可要求合伙企业出具同意该质押的决议,同时可要求合伙企业和出质人与质权人一起订立三方协议,在协议中约定合伙企业同意该质押,并且可就该合伙份额的收益分配、份额的转让、出质人的退伙等进行约定,要求合伙企业对关于合伙份额的任何变动应及时通知质权人,限制该等份额及其收益的转让和转移,并约定相关的违约责任。如有可能,可要求合伙企业将决议存入工商档案,并对三方协议进行公证。2、对于契约型基金的基金份额,在出质时出质人可要求在私募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办理质押登记,同时要求私募基金管理
    2023-06-26
    311人看过
  • 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将基金借给其他人吗?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运营中的“不得要点”1、不得兼营民间借贷、民间融资、配资业务、小额理财、小额借贷、P2P/P2B、众筹、保理、担保、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与私募基金的属性相冲突的业务。2、不得兼营与私募基金可能存在冲突的业务、与买方“投资管理”业务无关的卖方业务以及其他非金融业务。3、不得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活动。4、不得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5、不得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本机构/本人或者投资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进行利益输送。6、不得侵占、挪用基金财产。7、不得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投资者利益的投资活动。8、不得从事侵占基金财产和客户资金、利用私募基金相关的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等违法活动。9、不得从事内幕交易、操纵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交易活动。10、不得通过拆分转让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为投资者直接或间接提供短期借贷等方式,变相突破合格投资者标
    2023-05-02
    310人看过
  • 私募基金是资管产品吗
    私募基金不是资管产品。资管产品,是获得监管机构批准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或证券公司,向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户财产委托担任资产管理人,由托管机构担任资产托管人,为资产委托人的利益,运用委托财产进行投资的一种标准化金融产品。从以上资管产品的概念我们可以得知,资管产品是用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募集的资金进行投资,它是公募基金公司的子公司所以说,私募基金不是资管产品。一、信托产品与资管产品的区别1、本质相同,只是通道不同,即发行主体不同:一个是信托公司,一个是资产管理公司,系公募基金公司的子公司;2、监管不同:信托是银监会监管,资管计划是证监会监管;3、报备次数不同:信托报备银监会1次,募集满即可成立;资管计划要报备2次,募集开始时报备1次,募集满后验资报备1次,验资2天后成立;4、小额数量不同:信托300万以下小额50个,资管计划小额可以有200个。二、资管项目的优势(1)收益方面:资管业务为了
    2023-06-20
    250人看过
  •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员工人数
    1、高管资格:从事证券类的私-募基金必须至少有2名高管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其中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风控负责人一定要基金从业资格。2、高管人员:最好有5-10的员工,组织架构有:总经理,投资部,风控部,行政部,市场部,人事部等,各1-2名员工,其中总经理,风控负责人,投资经理最好是全职,其他人员可以兼职。一、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的员工的要求: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从事私-募基金业务的专业人员应当具备私-募基金从业资格。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私-募基金从业资格:1、通过基金业协会组织的私-募基金从业资格考试;2、最近三年从事投资管理相关业务;3、基金业协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二、私-募基金牌照的申请条件1、私-募管理型企业的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单个投资者的投资数额不低于100万元。2、私-募基金型企业的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设立时实收资本不低
    2023-03-26
    459人看过
  • 私募基金管理人是法人还是出资人
    一、私募基金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公司),是指凭借专门的知识与经验,运用所管理基金的资产,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的规定,按照科学的投资组合原理进行投资决策,谋求所管理的基金资产不断增值,并使基金持有人获取尽可能多收益的机构。基金管理人在不同国家(地区)有不同的名称。例如,在英国称投资管理公司,在美国称基金管理公司,在日本多称投资信托公司,在我国台湾称证券投资信托事业,但其职责都是基本一致的,即运用和管理基金资产。二、私募基金管理人性质(一)管理人性质基金管理人需具备的条件:各个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规定,但通常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具有一定数额的资本金,如《基金办法》中规定拟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的最低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2、与托管人在行政上、财务上和管理人员上相互独立;3、有完整的组织结构;4、有足够的、合格的专业人才;5、具有完备的风险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在我国,
    2023-06-02
    414人看过
  • 私募基金管理人非法集资会构成犯罪吗
    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一)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这里要特别强调法律拟制人格主体——单位,否则,我们将无法对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的单位(既可以是一个单位单独实施,也可以是单位与自然人、单位与单位共同实施)实施的非法集资行为通过《刑法》来规范。(二)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当事人明知自己的非法集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在单位进行非法集资的情况下,这种故意体现为单位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以单位的名义为单位的利益故意追求特定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单位犯罪故意是单位成员的共同认识和意志,严格区别于单位成员个人的认识和意志。(三)犯罪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非法集资在形式上表现为一种资本的运作过程,即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
    2023-03-02
    426人看过
  • 私募基金是否禁止自融?
    一、私募基金自融的危害是什么?在私募基金备案之前,房地产私募基金都没法托管,不像证券投资基金可以借信托的通道来做,私募基金则是建立在有限合伙企业的基础上,作为企业就需要有法人、有公章、有财务章,这些只有一定权限的人才可以动用,有限合伙在此之前很大一部分是靠自律,但是要自律是很难的,因此就可能出现资金被挪用的情况。自融最大的危害不在于收益无法保证,而是本金无法保证。如果是投给项目了,项目正常进行,收益和本金是有保证的。但自融最致命的是投资者并不知道这个钱是用来补窟窿了还是基金管理人花掉了,这就涉及信息披露的问题。二、谁来对私募基金公司进行监管?作为私募基金公司,必须依法经营和接受国家的金融体系监管,纳入国家金融系统管理,确保国家金融体系健康运行。不允许存在法律体系监管以外的金融体系。国家的金融监管和证券监管以及银监会,有权依法监督管理,国家的公检法司以及审计、统计机关有权依法获取或收集私募基
    2023-05-02
    247人看过
  • 私募基金亏损免管理费吗?
    一、私募基金托管1、私募基金托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基金管理人的委托,代表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保管基金资产,监督基金管理人日常投资运作,基金托管人独立开设基金资产账户,依据管理人的指令进行清算和交割,保管基金资产,在有关制度和基金契约规定的范围内对基金业务运作进行监督,并收取一定的托管费。2、为充分保障基金投资者的权益,防止基金信托财产被挪作它用,各国的证券投资信托法规都规定:凡是基金都要设立基金托管机构,即基金托管人来对基金管理机构的投资操作进行监督和对基金资产进行保管。3、基金托管人又称基金保管人,是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证券投资基金运作中承担资产保管、交易监督、信息披露、资金清算与会计核算等相应职责的当事人。基金托管人是基金持有人权益的代表,通常由有实力的商业银行或信托投资公司担任。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签订托管协议。在托管协议规定的范围内履行自己的职责并收取一定的报酬。二、私募基金的管理
    2023-06-02
    219人看过
  • 私募基金管理人挪用资金会如何
    一、私募基金的法律责任1、第三十八条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至第十七条、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以及有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七项和第九项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有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八项行为的,按照《证券法》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第三十九条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可以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市场禁入措施。3、第四十条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有关规定的,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有关规定处罚。二、私募基金的自
    2023-03-03
    463人看过
  •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如何管理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如何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保障投资者和股东利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内部控制是指公司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运作,实现经营目标,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对经营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价和管理的制度安排、组织体系和控制措施。第三条公司执行董事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公司经营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责任。第二章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第四条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是:(一)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二)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三)确保所管理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023-06-01
    375人看过
  •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法律责任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办法》规定,私募基金的法律责任有以下五方面:(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有下列7种违规情形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1.违反《办法》第七条、第八条,不履行登记备案义务;2.违反《办法》第十一条、第十四条,向非合格投资者募资或者变相公募;3.违反《办法》第十五条,承诺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4.违反《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未对投资者采取评估、确认等措施,未对基金进行评级,或者向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不匹配的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5.违反《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未按照合同约定如实向投资者披露信息或者未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送信息;6.违反《办法》第二十六条,未按要求保存相关资料;7.违反《办法》第二十三条,有第一项至第七项和第九项所列禁止行为
    2023-08-16
    170人看过
换一批
#基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基金管理人,是指凭借专门的知识与经验,运用所管理基金的资产,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的规定,按照科学的投资组合原理进行投资决策,谋求所管理的基金资产不断增值,并使基金持有人获取尽可能多收益的机构。... 更多>

    #基金管理人
    相关咨询
    • 私募基金托管机构的管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6
      1、券商的管理条件 1)净资产和资本充足率符合有关规定; 2)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 3)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4)有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条件; 5)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 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7)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
    • 契约型私募基金监管机构是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3-02
      1、发改委。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于2006年发布了《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对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方式、投资方向、备案条件、经营范围、投资限制、企业监管等方面作了原则性规定; 2、证监会。证监会认为,我国应该借鉴成熟市场的监管实践,效仿美英做法,由证监会为主要负责机关进行日常监管; 3、商务部。根据《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对外资创投的设立审批、对外投资审批、投资限制、投资备案、资金使用情
    • 私募基金监管机构,有什么监管措施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2-21
      私募基金具体监管措施有以下三方面: (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开展私募基金业务情况进行统计监测和检查;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采取7项有关措施: 1、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并要求其报送有关的业务资料; 2、进入涉嫌违法行为发生场所调查取证; 3、询问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事项作
    • 私募基金管理人lp品质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03
      1LP和GP是私募基金组织形式里的有限合伙里面的两种当事人形态,由发起人担任一般合伙人(GP),投资人担任有限合伙人(LP)。 2在法律上,一般合伙人须承担无限法律责任,有限合伙人承担以投资额为限的法律责任。 3一般合伙人也扮演基金管理人的角色,除收取管理费外,依据有限合伙的合同享受一定比例的利润。
    • 私募基金管理人是法人吗,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谁申请登记报送信息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04
      私募基金只是一个名称,不具有法人的性质,但私募基金管理人是法人组织,一般是由于基金公司。《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七条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报送以下基本信息: (一)工商登记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 (三)主要股东或者合伙人名单; (四)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 (五)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基金业协会应当在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