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保证期间外的利息是否承但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10:46:55 272 人看过

一、民法典保证期间外的利息是否承但责任

保证人在保证期间承担保证责任,超过保证期间不向保证人主张责任的,保证人不承担责任。所以对保证期间外的利息不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百九十三条【保证责任免除】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二、担保的范围怎么划分

担保的范围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的,法定担保范围为:

1、主债权,有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

2、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

3、损害赔偿金;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而支付的赔偿费用。

4、违约金;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为违约行为支付的带有惩罚性或者补偿性的金钱。

5、延迟利息;指由于人延迟履行而导致的利息,延迟利息是法定的附随性债权,因此不必经当事人特别约定或登记,即属于房地产抵押的担保范围。

6、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指抵押权人因行使抵押权而支出的费用,比如拍卖费、变卖费、诉讼费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2日 00: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期间相关文章
  • 民法典保证责任期间能中止中断吗
    一、民法典保证责任期间能中止中断吗民法规定保证责任期间不能中止中断,保证责任期间应当由保证人和债权人自行约定,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时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能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二、保证期间能中断吗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对债务人已经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在一般保证中,债权人只有在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并且债务人的财产强
    2024-02-02
    337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银行出具保函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银行出具保函的,在保证人不履行义务时,是需要承担保证责任的,因为银行出具的保函相当于保证合同,因此发生不履行义务的情形时,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只是银行出具保函是出现于国际商务合同中,在国内合同中,是不涉及的。工程保证金保函跟现金保的区别保证金可以是现金抵押,也可由银行或保险公司开出。由于现金抵押直接影响到承包商的流动资金周转,而保险公司在向业主提供保证金时又相当复杂,并且担保金额较高,因此常见的是通过银行出具的保证金保函(BankGarantee),也常称之为保函。保函是在银行书面承诺形式下的保证金,是由第三方提供的一种货币担保,目的是防止承包商在履约过程中出现问题,保函手续费承包商将列入项目成本。银行出具保函的担保制度一方面可以保证承包商履行合同的严肃性,另一方面因为银行不愿为信誉欠佳或资不挺债的承包商提供经济担保,客观上也起到净化国际承包工程市场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
    2023-08-02
    116人看过
  • 民法典承担责任之前保证人是否有权追偿
    一、民法典承担责任之前保证人是否有权追偿民法典规定承担责任之前保证人没有追偿权,保证人的追偿权是在其按照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之后才有。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之后可以在其承担的责任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二、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是什么担保期限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为6个月,约定不明的担保期限为2年,担保期限届满后担保人将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在法定或约定的保证期间内,如果债权人没有主张保证责任,那么担保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
    2024-01-26
    345人看过
  • 民法典仅在合同上盖章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一、民法典仅在合同上盖章是否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规定,保证人仅在合同是盖章的,要不要承担保证责任,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保证合同生效的,保证人要承担保证责任。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
    2023-04-19
    114人看过
  • 民法典事业单位能否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一、民法典事业单位能否对外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对合同纠纷案件作出判决后无力执行怎样处理没有作出规定。而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执行判决的,权利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经强制执行后,确实无力履行的,会中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法人的定义】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第八十七条【非营利法人的定义及类型】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第八十八条【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取得】具备法人条件,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供公益服务设立的事业单位,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第八十九条【事业单位法人的组织机构及法定代表人】事业单位法人设理事会的,除法
    2023-06-11
    326人看过
  • 民法典民间借贷复利计息是否有效
    一、民法典民间借贷复利计息是否有效民间借贷复利计息无效,如果复利计息的方式超出了法律规定范围的利息则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对于超出法律范围的利息可以不予支付,但是对于合理的本金及利息应当按时偿还。《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二、民间借贷6分利息是否合法民间6分利息是否受法律保利需要看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利率。借款合同的利息由双方协商确定,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债权人可以不予返还。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
    2024-02-02
    356人看过
  • 民法典保证责任是否发生中止,保证责任的方式有哪些
    一、民法典保证责任是否发生中止民法典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二、保证责任的方式有哪些保证责任又称为保证债务或者保证义务,是指保证人依照保证合同的约定,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代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义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有两种,即代为履行和赔偿损失。(一)代为履行。当事人可以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应当
    2024-01-05
    389人看过
  • 民法典保证责任期间可以约定4年吗
    一、民法典保证责任期间可以约定4年吗一般半年,即六个月。但是主要是看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只要是没有范围法律规定,保证期间是可以自行决定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债务人将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二、保证期间的含义所谓保证期间,是根据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债权人应当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期间,债权人没有在该期间主张权利,则保证
    2023-04-13
    150人看过
  • 民法典联保贷款的保证责任多长时间
    一、民法典联保贷款的保证责任多长时间联保借款的保证期限,由保证人和债权人协商约定,如果没有协商约定的,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6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二、债的担保方式(一)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
    2023-04-13
    99人看过
  • 民法典视同借款后是否承担担保责任
    民法典规定借款展期后保证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经过保证人同意的,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对于变更了的合同内容,债务减轻的保证人仍需承担保证责任,家中的,保证人对于加重部分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对担保责任的规定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九十四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第六百九十五条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
    2023-07-29
    379人看过
  • 民法典中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前能否追债务人
    一、民法典中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前能否追债务人民法典规定,保证人的追偿权是在履行保证责任后才具有的,所以在承担保证责任前,不能向债务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二、保证人行使追偿权要注意什么1、保证人行使追偿权的时间应在其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后。而且保证责任的承担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前还是届满后并不影响追偿权的成立。如果保证人仅使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或因其他方式使债务消灭,保证人无追偿权。2、保证人追偿权的行使不能超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保证人清偿债务,使部分债务消灭的,保证人就所清偿部分享有追偿权;保证人清偿债务,使全部债务消灭的,保证人就清偿全部债务享有追偿权。3、保证人一般在清偿债务后,才可行使追偿权。但在特殊情况下,
    2023-04-12
    60人看过
  • 民法典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是否合法,相关法律规定
    一、民法典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是否合法民法典规定,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是不是合法,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有合法的理由拒绝保证就是合法。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保证责任免除】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九十五条【主合同变更对保证责任影响】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第六百九十六条【债权转让对保证责任影响】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
    2024-02-05
    243人看过
  • 保证期间及保证责任的承担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期间或者法律规定的上述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者法律规定的上述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最高额保证的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2023-06-08
    324人看过
  • 民法典法律责任是否包含民事责任
    法律责任包含民事责任。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按照违法行为所违反的法律的性质,可以把法律责任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经济法责任、刑事责任、违宪责任和国家赔偿责任。因此,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民事责任赔不起怎么办赔偿不起的,如果家人和该案件有关,可以进行追责,实在还不起,也没有办法,今后会从收入中优先偿还。《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八十条【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被侵权人死亡时请求权主体的确定】
    2023-08-02
    262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期间是指保证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时间,保证期间的长短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进行约定,未约定的按6个月计算,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更多>

    #保证期间
    相关咨询
    • 民法典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是否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期间责任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01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
    • 民法典保证期间经过担保责任由谁承担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5-08
      1、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未向债务人行使权利,或连带保证的债权人未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那么在保证期间经过之后,保证人将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 超过保证期间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4
      超过保证期间则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如果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则保证人不需要再承担保证责任。
    • 民法典民间借贷的连带责任人是否有担保期限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27
      民间借贷的连带责任人有担保期限,我国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 民法典保证责任是否需要明示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27
      保证责任应当在保证合同中进行明示,如果保证人和债权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