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管制的内容有哪些,被管制人要服从哪些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20:51:51 215 人看过

管制的内容有哪些

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1、管制的对象。根据《刑法》分则中关于管制刑的规定情况来看,管制刑的适用范围较广,除了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还可适用于罪行不重的其他刑事犯罪分子。只要是《刑法》分则条文的法定刑中列有管制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性质和情节,认为犯罪尚不够判处徒刑或者以不宜关押为宜,但又需要对其自由加以限制的,都可以判处管制。

2、管制的期限。根据《刑法》第38条、第69条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时刑期最高不得超过三年。

3、管制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刑法》第38条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刑法》第40条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被管制人要服从哪些规定

管制刑不剥夺罪犯的人身自由,而只限制罪犯一定的人身自由,罪犯必须遵守《刑法》第39条的各项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但是《刑法》没有规定违反上述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的惩戒措施,这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管制的执行效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01: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印度的外汇管理制度内容有哪些
    居住在不丹和尼泊尔的印度、不丹及尼泊尔公民的账户,以及在不丹和尼泊尔的印度、不丹及尼泊尔的企业、公司和其他机构(包括总部和分支机构)的账户,均视同居民账户。但尼泊尔居民的外汇需求由尼泊尔国家银行提供。除RBI普通许可所规定的情况外,开立境内外外币账户都必须得到RBI的事先批准。2.非居民账户管理(1)非居民卢比账户印度非居民、境外的在印度出生的人(巴基斯坦和孟加拉居民除外)、海外法人团体、至少60%的产权由印度非居民直接或间接拥有的其他法人团体以及至少60%的产权不可撤销地由印度非居民拥有的海外信托机构可以开立非居民卢比账户(也称外部账户)。这些外部账户的余额可以自由兑换为外币。(2)非居民境外卢比账户作为印度非居民的印度公民或在印度出生的人以及至少60%的产权由非居民拥有的海外企业或合伙公司可以开设非居民境外卢比账户。除依照《外汇管理法》持有许可证的授权交易商外,经RBI的批准并且满足一
    2023-06-12
    293人看过
  • 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第一条为了加强商标印制管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分别简称《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以印刷、印染、制版、刻字、织字、晒蚀、印铁、铸模、冲压、烫印、贴花等方式制作商标标识的,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商标印制委托人委托商标印制单位印制商标的,应当出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合法的营业证明或者身份证明。第四条商标印制委托人委托印制注册商标的,应当出示《商标注册证》或者由注册人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签章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并另行提供一份复印件。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使用他人注册商标,被许可人需印制商标的,还应当出示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文本并提供一份复印件;商标注册人单独授权被许可人印制商标的,除出示由注册人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签章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外,还应当出示授权书并提供
    2023-06-01
    391人看过
  • 管制规定对哪些事物有限制?
    管制的规定有:1、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2、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3、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法律规定,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管制,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改造,但限制其人身自由,交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监督改造的刑事处罚,是刑罚主刑中量刑最轻的一种。管制,是不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但依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刑事处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仍生活在原先的社会环境中,如仍与家人同住、同吃、有工作单位的,仍在原工作单位工作,领取劳动报酬,没有工作单位,仍可从事原先的工作,如经商、出卖劳动力等。需要注意的是,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不
    2023-07-02
    370人看过
  • 被判管制禁止从事哪些活动,被判管制禁止进入哪些场所
    被判管制时禁止从事那些活动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以下一项或者几项活动:(一)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在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禁止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二)实施证券犯罪、贷款犯罪、票据犯罪、信用卡犯罪等金融犯罪的,禁止从事证券交易、申领贷款、使用票据或者申领、使用信用卡等金融活动;(三)利用从事特定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犯罪的,禁止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四)附带民事赔偿义务未履行完毕,违法所得未追缴、退赔到位,或者罚金尚未足额缴纳的,禁止从事高消费活动;(五)其他确有必要禁止从事的活动。被判管制时禁止进入哪些场所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进入以下一类或者几类区域、场所:(一)禁止进入夜总会、酒吧、迪厅、网
    2023-06-13
    497人看过
  • 管制怎么执行,管制执行期间有哪些规定
    一、对管制怎么执行?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已经出台,明确规定: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人民法院对符合社区矫正适用条件的被告人、罪犯依法作出判决、裁定或者决定。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依法实行法律监督。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和重新犯罪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依法处理。二、管制执行期间有哪些规定根据《刑法》第39条的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聚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按照执行机关的规定报告
    2023-06-14
    375人看过
  • 征地拆迁部管理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征地拆迁部管理制度的内容为加强征地拆工作迁管理,依法规范征地拆迁行为,有效维护被征地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征地拆迁工作的全面落实。根据有关规定,建立以下工作制度。(一)调查登记制度(1)调查人员组成征地拆迁现场实物调查必须由五个方面的人员组成,即实行“五到场五签字”调查确认制度:1、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场及签字。2、被征地承包经营人到场及签字。3、被征地所在乡(镇)政府工作人员到场及签字。4、征地拆迁办工作人员到场及签字。5、项目用地单位代表到场及签字。(2)调查登记要求1、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2、公开测量、公开登记,做到不重不漏。3、表格填写清晰,杜绝随意涂改,全名签字盖章。4、现场绘制调查登记表上被征地拆迁房屋示意草图、填写尺寸数据,现场拍摄被其形状图片编号备查。(3)资料移交要求调查登记资料必须一式三份,在现场调查人与被调查人签字确认后,一份现场交给被调查人,另
    2023-06-03
    449人看过
  • 管制的期限规定具体有哪些
    管制的期限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二、什么叫管制拘役?我们常听说某人被管制,或者是被拘役,那么管制和拘役到底是什么意思呢?管制,是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改造,但限制其人身自由,交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监督改造的刑事处罚,是刑罚主刑中量刑最轻的一种。管制不是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但依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刑事处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仍然生活在原先的社会环境中,如仍与家人同住、同吃、有工作单位的,仍在原工作单位工作,领取劳动报酬。其监督改造不是由监狱依法执行,而是由户籍所在地的社区矫正机构监督改造。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三年。拘役也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间的一种
    2023-06-28
    143人看过
  • 管制的内容及管制的特点
    一、管制的内容1、管制的对象。根据刑法分则中关于管制刑的规定情况来看,管制刑的适用范围较广,除了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还可适用于罪行不重的其他刑事犯罪分子。只要是刑法分则条文的法定刑中列有管制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性质和情节,认为犯罪尚不够判处徒刑或者以不宜关押为宜,但又需要对其自由加以限制的,都可以判处管制。2、管制的期限。根据刑法第38条、第69条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时刑期最高不得超过三年。3、管制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刑法第38条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刑法第40条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4、执行方法。管制刑不剥夺罪犯的人身自由,而只限制罪犯一定的人身自由,罪犯必须遵守刑法第39条的各项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
    2023-04-14
    113人看过
  • 酒店员工管理制度的内容是哪些?
    一)个人的仪表仪容1)上岗时工作制服必须穿戴整齐,不能有灰尘、污迹、破洞,扣好钮扣,不得挽袖,领口与袖口要保持干净。2)工号牌要正确佩戴在统一的位置,保持其光亮无污损。3)皮鞋要保持清洁、光亮、无污迹。男员工着深色裤,女员工着裙装时须穿与肤色相同的袜子,袜子不得有破损,袜口不能低于裙口。4)男员工头发不过领,不留大鬓角。女员工不留披肩发,发型美观、大方。保持头发清洁、不散乱、无头屑、无异味。5)经常保持面部清洁,男职工不留胡须,女职工要化淡妆。不可用气味浓烈的香水或润肤油。6)务必经常保持手的清洁。指甲短而干净,不涂指甲油。如有伤口、脓肿或溃疡,必须包扎好。7)工作时不准佩戴首饰。8)员工上岗前和工作时禁止饮酒或食用有异味的食品。9)上岗前调节好工作情绪,以饱满的精神面貌迎候客人。(二)服务程序和规范1.开餐前准备1)了解情况(1)了解当日供应的饭菜品种,及当日的短缺品等。(2)了解餐厅的
    2023-03-16
    179人看过
  • 管制如何执行的,有哪些规定?
    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刑法第38条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可见,管制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执行管制,是指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以及相当于这一级的公安机关,依照人民法院的判决,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进行教育、监督、考察、评议和改造。公安机关在执行管制时,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判决,告知被判管制的犯罪分子活动范围、地域和必须遵守的有关规定,并向其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有关群众宣布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管制期限,是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等。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应把被管制的犯罪分子列为重点人口依法进行管理,防止漏管失控。在监管工作中,要依靠群众对罪犯逐
    2023-04-28
    61人看过
  •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规定,医疗机构的病历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二者应当标注页码。在医疗机构建有门(急)诊病历档案的,其门(急)诊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门(急)诊病历档案的,其门(急)诊病历由患者负责保管。住院病历内容包括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等。一、住院病历是怎么分类的病历资料是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属于书证的一种。病历资料不仅可以证明医患关系的存在,也是全部诊疗过程的证明,是判断医院是否应对患者的身体或健康受到伤害承担责任的重要甚
    2023-03-22
    139人看过
  • 管制要折抵刑期吗,管制的罪犯有哪些
    一、管制要折抵刑期吗管制的刑期,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二、管制的罪犯有哪些义务和权利管制,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九条【被管制罪犯的义务与权利】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
    2023-06-19
    408人看过
  • 被判管制时禁止从事哪些活动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以下一项或者几项活动:(一)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在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禁止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二)实施证券犯罪、贷款犯罪、票据犯罪、信用卡犯罪等金融犯罪的,禁止从事证券交易、申领贷款、使用票据或者申领、使用信用卡等金融活动;(三)利用从事特定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犯罪的,禁止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四)附带民事赔偿义务未履行完毕,违法所得未追缴、退赔到位,或者罚金尚未足额缴纳的,禁止从事高消费活动;(五)其他确有必要禁止从事的活动。被判处管制的罪犯由什么部门执行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按照执
    2023-06-11
    489人看过
  • 管制刑罚的对象包括哪些,管制有哪些对象
    一、管制刑罚的对象包括哪些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1.罪行性质轻、危害小。我国刑法分则规定可以适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中,这些犯罪的共同特点是罪行性质不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小。2.人身危险性较小。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只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所以,适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人身危险性较小者,如果犯罪的人身危险性很大,管制将难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二、管制执行期间应该遵守哪些规定根据刑法第39条的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聚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按照执行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
    2023-04-28
    44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被管制人服从哪些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19
      1、被管制人要服从《刑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 管制刑的内容有哪些,管制有哪几种分类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3-01
      管制有下列内容: 1.适用范围。除了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还可适用于罪行不重的其他刑事犯罪分子。 2.期限。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时刑期最高不得超过三年。 3.管制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 管制分为经济管制和社会管制两类。
    • 管制的内容及管制的特点是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29
      管制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管制的内容及管制的特点是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监督的一种刑罚方法。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主刑中最轻的刑罚。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主要有以下特点: 1.管制适用于罪行较轻,可不
    • 什么是管制管制特点和内容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25
      《刑法修正案 (八)》第二条在刑法第三十八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原第二款作为第三款,修改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也就是说,管制由原先的公安机关执行,改由地方社区矫正机构进行,即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执行。
    • 管制包括哪些内容?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2-31
      1、控制对象的控制刑适用范围广。除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外,还可以适用于其他犯罪不重的刑事犯罪分子。根据案件的性质和情况,人民法院认为犯罪不足以判处徒刑或者不适合拘留,但需要限制其自由的,可以判处监管。2、控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但数罪并罚时可延长至3年。控制期限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拘留的,拘留1日抵消刑期2天。根据《刑法》的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被判处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