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的审查起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2 14:43:41 70 人看过

审查起诉的内容

1.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正确定罪量刑的前提;查明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正确定罪量刑的依据和基础。

在查明犯罪事实和取得确实、充分证据的基础上,应当对犯罪的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恰当进行鉴别。犯罪的性质与罪名互相联系,密不可分,如果只认定了犯罪性质,而不认定具体的罪名,性质也难以定准。因为在同一性质的犯罪中,法律又规定了若干罪名。‘可见,审查犯罪性质与审查具体的罪名,应当同时进行。

2.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人民检察院追诉犯罪应当客观、全面,因此,在审查起诉时要注意审查有无遗漏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要查清案件的全部犯罪事实,就必须查清犯罪嫌疑人的全部罪行,对共同犯罪案件要查获所有实施犯罪的人。例如,在审查盗窃、诈骗、走私案件时,要注意追查销赃犯和包庇、窝藏犯,对于已构成窝赃、销赃罪的,也应对窝赃、销赃者一并提起公诉;在审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要注意审查有无教唆犯;审查个人犯罪案件时要注意发现团伙犯罪活动;审查团伙犯罪时更应注意审查有无漏诉其他犯罪成员。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1984年6月15日在《关于当前办理集团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中指出:办理共同犯罪案件特别是集团犯罪案件,除对其中已逃跑的成员可以另案处理外,一定要把全案事实查清,然后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案人,全案起诉,全案判处。切不要全案事实还没有查清,就急于杀掉首要分子或主犯,或者把案件拆散,分开处理。这样做,不仅可能造成定罪不准,量刑失当,而且会造成死无对证,很容易漏掉同案成员的罪行,甚至漏掉罪犯,难以做到依法“从重从快、一网打尽”。在共同犯罪案件中,还应审查共同犯罪嫌疑人在共同犯罪活动中责任的认定是否恰当。

3.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是人民检察院的职责之一,因此,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必须查明犯罪嫌疑人有无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刑事诉讼法第15条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作了明确的规定。

4.有无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对于全面追究被告人的法律责任,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首先,要审查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是否给被害人造成了物质损失;被害人是否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已提起的,要保护被害人的这项权利;没有提起的,应主动告知被害人,或者告之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其次,还要查明国家、集体财产是否因犯罪而遭受损失,如果造成了损失,人民检察院可以在提起公诉时一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5.侦查活动是否合法。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过程,也是对侦查工作进行法律监督的过程。因此,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时,要注意审查侦查人员的侦查活动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特别要查明在讯问犯罪嫌疑人和询问证人的过程中是否有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情况。一旦发现侦查活动中有违反法律的行为时,应当及时提出纠正意见。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还要注意审查以下内容:

(1)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按照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的规定,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就不能提起公诉,而应该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证据是否随案移送,不宜移送证据的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是否随案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决定是否起诉,需要确实充分的证据,因此,侦查机关或侦查部门移送案件时,应当将案件的所有证据一并移送,对不宜移送的证据,要附有不宜移送的证据的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与犯罪有关的财物及其孳息是否扣押、冻结并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对被害人合法财产的返还和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的处理是否妥当,移送的证明文件是否完备,等等。

一、公诉机关是指哪个部门

公诉机关是人民检察院。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4日 10: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共同犯罪相关文章
  • 刑事诉讼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1、《刑事诉讼法》第17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及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268条和第269条规定,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从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中决定自行侦查的,应当在审查起诉期限内侦查完毕。一、补充侦查后的处理方式是什么?1、退回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2、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
    2023-03-03
    194人看过
  • 刑事审查起诉期限多长时间,刑事审查起诉需要查明什么
    一、刑事审查起诉期限多长时间刑事审查起诉期限一般是1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二、刑事审查起诉需要查明什么刑事审查起诉需要查明如下内容:1.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2.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3.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4.有无附带民事诉讼;5.侦查活动是否合法。三、刑事审查起诉需要注意什么刑事审查起诉需要注意如下几点:1.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
    2023-06-29
    222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起诉期限审查的几个问题
    起诉期限,是指行政相对人起诉的有效时间。超出法定期限,行政相对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不予受理①。行政诉讼中原告超过起诉期限起诉,丧失的是诉权,这有别于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效。前者是程序性权利,超过起诉期限,不能进入实体审理,后者是实体性权利,原告丧失的请求法律保护的胜诉权。行政诉讼法规定起诉期限的目的不是要限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而是要促使其及时行使权利。②但由于我国行政诉讼法中没有完善的起诉期限制度,致使对有些案件的起诉期限审查较难把握,现结合现行法律规定,对起诉期限的审查,谈一些自己的看法,以便同行指正。按照《行政诉讼法》第六章的规定,原告提起诉讼分为直接提起诉讼和经行政复议后提起诉讼。相应的起诉期限也因原告启动诉讼的原因不同而有所差别。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1)当事人对复议不服的起诉期限《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
    2023-06-06
    261人看过
  • 完善刑事诉讼中司法审查制度的构想
    1、关于审查机构的设置。立足我国的国情,并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既要考虑机构设置的合理性和诉讼规律的内在性,又不应不合理地扩大涉及面。笔者认为,在不改变我国现行法院体制的情况下,可考虑在我国建立预审法官或侦查法官制度。所谓预审法官、侦查法官,是指在侦查阶段,对侦查机关的强制侦查行为进行审查决定的法官。根据我国的情况,目前有三种较为可行的方案:一是在人民法院内部增设预审庭和预审法官,专门负责强制侦查行为的审查批准,类似于现在检察院的批捕科。二是由人民法院内部现有的业务庭兼任预审职能,如可以由现有的告申庭承担预审职能,因为基层法院的告申庭一般业务不多、任务不重,完全可以在不影响原有业务的情况下承担起预审的职能。三是由人民法院的刑庭的法官轮流、随机性地承担预审职能。但是,无论采用哪一种方案,都必须注意两个问题:一是诉讼职能的分离问题,为了防止控审不分造成法官先入为主形成预断,参加过预审的法官绝对不
    2023-06-27
    451人看过
  • 王锴:行政诉讼中的事实审查与法律审查
    「摘要」行政诉讼具有不同于行政诉讼社会与科技发展研究所组织翻译:《牛津法律大辞典》,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年版,第743,325页。[i][⑥]蔡震荣著:《行政法理论与基本人权之保障》,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9年版,第364-366页;翁岳生著:《法治国家之行政与司法》,月旦出版社1994年版,第93-95页。[i][⑦]城仲模主编:《行政法之一般法律原则》(一),三民书局1999年版,第197页。[i][⑧]王名扬著:《美国行政法》(下),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第687-689页中国公法网
    2023-06-06
    273人看过
  • 刑事诉讼辩护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决定是如何规定的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
    2023-06-24
    401人看过
  • 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多长,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期限
    一、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多长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又称追诉时效。根据不同案情有不同的追诉期。刑法上的时效,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国家对犯罪人行使刑事追诉权和刑罚执行权,这些权力即归于消灭,对犯罪人就不能再追诉或者执行刑罚。时效完成是刑罚消灭的重要制度之一。一个人犯罪后,经过一定期限虽未被追诉或未被执行刑罚,但没有再犯新罪,据此可推断其已悔改,不致再危害社会。在这种情况下,失去追诉或行刑的意义。我国刑法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以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标准,规定了4个档次的追诉时效。根据刑法第87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1、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根据上述规定,在确定具体犯
    2023-03-03
    480人看过
  • 什么是刑事诉讼中审判管辖,刑事诉讼中审判管辖的表现
    一、什么是刑事诉讼中审判管辖刑事诉讼中的审判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具体地讲,也就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普通人民法院与专门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或者说是它们在第一审刑事案件受理范围上的分工。从诉讼的角度讲,审判管辖所要解决的是某个刑事案件由哪个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进行审判的问题。管辖包含有职能管辖与审判管辖,两者之间的关系因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而有所不同。对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的职能管辖和审判管辖是重合的,都是审判权的具体落实。二.什么是刑事诉讼中审判管辖对于公诉案件,则是侦查权、起诉权、审判权相互关系的直接反映,具体表现为:第一,公安、检察机关的职能管辖和法院的审判管辖,依刑事诉讼活动的先后次序,发生于不同的诉讼阶段上,可以说,职能管辖是公安司法机关在受理案件上的第一次分工,审判管辖则是案件进入实质处理阶段后的第二次分工
    2023-04-21
    123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申诉与再审的探析
    该段内容讲述了公民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通过申诉和再审申请来寻求国家机关的救济和保护。申诉是一种民主权利,没有次数限制、级别限制和案件限制,但申诉主体和针对机关都有一定的限制。申请再审则是一种诉讼性权利,必须具备相应的法定条件,其对象是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与裁定以及违反自愿原则或者内容违法的调解书。因此,该段内容强调了公民的申诉和再审申请权利,并指出申诉和再审申请的适用范围和限制。公民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有权通过申诉和再审申请来寻求国家机关的救济和保护,这两种权利手段都属于诉权的范畴。申诉是一个民主权利,属于广义的诉权,没有次数限制,没有级别限制,没有案件限制,没有申诉主体限制和没有针对机关的限制。申请再审作为一项诉讼性权利,则必须具备相应的法定条件。申请再审的对象是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与裁定,以及违反自愿原则或者内容违法的调解书。申诉既可以针对未生效的法律文书,也可以针对已生效的法律文书
    2023-08-26
    301人看过
  • 刑事诉讼审查起诉管辖异议书内容是怎样的
    一、刑事诉讼审查起诉管辖异议书内容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条规定“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因此,确定一人民法院对一刑事案件是否有管辖权就是考察“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其一是否在该人民法院所在的行政区域范围内。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申请人:李XX,男,白族,1976年2月15日生,云南省大理XXXXX职工,住大理市经济开发区XX职工宿舍402室,身份证号码532901XXXXXXX,联系电话138872XXXX。申请事项:请求确定由**法院管辖。事实与理由:某某某涉嫌**罪一案,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辩护人认为因**原因应该由**法院进行管辖,请求贵院依法查明。此呈XX市人民法院申请人:李XX辩护人:二〇一〇年八月十
    2023-06-03
    229人看过
  • 刑事诉讼依法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包括哪些?
    一、刑事诉讼依法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有哪些?1、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规定,侦查机关对于侦查终结的案件做出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决定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事实清楚;(2)证据确实、充分;(3)犯罪的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4)法律手续完备;(5)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2、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一规定是长期审查起诉经验的总结,是符合准确、及时办案要求的。二、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内容有哪些?1、事实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正确定罪量刑的前提,查明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正确定罪量刑的依据和基础。2、是否追责
    2023-06-03
    363人看过
  • 刑事诉讼逮捕后审查起诉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
    2024-04-27
    181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的延期审理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5条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3.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相关规定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348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诉人应当要求法庭延期审理;1.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需要补充侦查或者补充提供证据的;2.发现遗漏罪行或者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虽不需要补充侦查和补充提供证据,但需要提出追加或者变更起诉的;3.需要通知开庭前未向人民法院提供名单的证人、鉴定人或者经人民法院通知而未到庭的证人出庭陈述的。二、申请延期审理的时间和次数?延期审理只能发生在开庭审理阶段,延期审理前已进行的诉讼行为,对延期后的审理仍然有效。但延期的时间不计算在审理期限内
    2023-04-02
    297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中怎样认定再审? 刑事诉讼法再审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再审提出处理的流程: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2.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一、一般如何申诉赠予合同纠纷1、申诉应当递交申诉状。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2、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3、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
    2023-06-27
    101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构成共同犯罪,需要参加人的犯罪意思互相沟通,而加功于他人犯罪的,即使没有与他人沟通也能成立某种共犯,... 更多>

    #共同犯罪
    相关咨询
    •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审查起诉的内容有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6
      人民检察院受理同级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时,应当写出审查报告,连同案卷材料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同时通知移送起诉的侦查机关;认为属于同级其他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时,应当写出审查报告,连同案卷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或者报送共同的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侦查机关。上级人民检察院受理同级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认为属于下
    • 2022年刑事审查提起诉讼的步骤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4
      第一个方面、审查受理侦查机关移送的准备起诉的案件。 第 二、如果证据或其他材料不足要求补充材料或者补充侦查。 第 三、对审查的案件,根据不同情形作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决定。 第 四、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四十四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七日内审查完毕。
    • 针对刑事诉讼中审查起诉阶段,需要关注的问题
      北京在线咨询 2025-01-12
      在刑事诉讼中,审查起诉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在审查起诉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在检察院查阅、摘抄、复制案件诉讼文书时,要注意重点。其中,侦查机关出具的审查起诉意见书是审查起诉的关键文件。 2.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需要仔细询问案情,探查案情的一切细节。同时,律师需要持有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并出示律师执业证,以确保合法性。 3. 律师在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时,需要根据《刑事诉讼法
    • 刑事诉讼法关于审查起诉的条文有规定审查的期限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2-10
      刑事诉讼法关于审查起诉的条文有规定审查只有一个月的期限,若是案情比较复杂,也可以延期半个月左右的时间。更多的情形下,由于需要审查起诉的案件,一般都是已经被公安机关侦查过的,故此审查的目的,只是查看是否存在漏罪等的情形。
    • 刑事诉讼法起诉审查的具体方法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1-10
      1、各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应与人民法院审判管辖相适应。 2、审阅案卷材料。 3、讯问犯罪嫌疑人。 4、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5、补充侦查。 6、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