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份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写明下列主要条款:
1)托运人和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住所;
2)发货站与到货站的详细名称;
3)货物的名称(运输标的名称);
4)货物的性质(是否属易碎、易燃、易爆物品);
5)货物的重量;
6)货物的数量(如车种、车数、件数);
7)运输形式(零担、速递、联运);
8)收货地点;
9)违约责任;
10)费用的承担;
11)包装要求;
12)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1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等。
(2)以货的运单形式签订的合同应载明下列内容:
1)托运人、收货人的名称或姓名及其详细住所或地址;
2)发货站、到货站及主管铁路局;
3)货物的名称;
4)货物的包装、标志、件数和数量;
5)承运日期;
6)运到期限;
7)运输费用;
8)货车的类型或车号;
9)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订立了货物运输合同之后,托运人应做到以下几点:
a.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供托运的货物,给付运费和其它杂费;
b.货物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标准包培育,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c.托运人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按有关运输法规的规定提前向承运人递交申请书、证明文件和货运单,双方协商一致后才能生效;
d.收货人接到承运人发出的提货通知单,应按时验收和提取货物。
承运人应做到以下二点:
a.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及时发运,并将货物安全、准时地运到目的地,通知收货人验收并提取货物;
b.把托运人委托传递的有关货物运输的文件、单据等安全传递给收货人。
-
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后承运人必须履行什么义务
418人看过
-
在签订运输合同时,需要了解哪些货物运输事项?
169人看过
-
分析货物运输合同签订的主要步骤
146人看过
-
怎么签订货物运输合同以及签订该合同要注意什么
344人看过
-
经营者要与托运人签订书面的货物运输合同
141人看过
-
如何区分货运代理合同与运输合同(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多式联运合同)?
341人看过
托运是物流的一种形式,指托运人委托具有托运资质的公司将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交给指定收货人的服务。根据托运方式不同,可分为海运托运、陆路托运、空运托运。托运人托运货物,应当妥善包装,并向承运人保证,货物装船时所提供的货物的品名、标志、包数或者... 更多>
-
如何向运输合同履行地证明包裹货物运输地点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17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在确定管辖法院时,运输合同的履行地应当是运输的起点和目的地。我国法律对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有不同的规定,不同合同的具体履行地点也不同。如何更好的确定合同履行地点有约定,需要在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依法处理。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以下原则确定: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点为
-
如何确定传统货物运输合同签订地,搬运和接收信息是如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1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我国法律对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有不同的规定,不同合同的具体履行地点也不同。如何更好地确定合同的履行地点,需要相关法律的规范,有时可以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在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需要依法处理。由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人民法院管辖。另外,购销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交货地点的,以约
-
与货物托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应注意什么?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15货物合同中托运人要注意如下: 1、托运人关于承运人的主体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进行必要的审查和了解; 2、托运人应当对托运单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 3、托运人必须在托运的货件上标明发站、到站和托运人、收货人的单位、姓名和地址,按照国家规定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 4、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照料、监护的货物,应由托运人指派押运员押运; 5、托运货物内不得夹带国家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
-
-
外贸公司在签订和履行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时的注意事项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2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是指外贸公司与保险公司之间签订的、约定外贸公司对进出口货物按照一定的险别向保险公司投保,缴纳保险费,当货物在海上运输途中遭遇风险时,由保险公司对外贸公司遭受保险事故造成货物的损失和产生的责任负责赔偿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