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08:21:28 121 人看过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74条规定:企业富余职工、请长假人员、请长病假人员、外派人员和带薪上学人员,,其社会保险费仍由原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缴纳保险费期间计算缴费年限。

1、异地调入职工没有转移养老保险基金的,如何处理?

广东省规定,异地调入职工没有转移养老保险基金的,按照《广东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省属、中央、军队驻穗单位社会养老保险若干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粤社保函[1994]197号)第三条第四项的规定处理,即:1993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1994年1月1日以后因工作需要从外地调入省属、中央、军队驻穗单位,养老保险金必须转入,否则必须为其从1994年1月起补缴养老保险金,补缴标准按当年基金征集比例,以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征。凡两项基金(单位和个人)都未转入的,单位和个人同时补缴;仅转入个人缴费的,补缴单位部分。

2、退休时基础养老金月标准如何确定?

按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确定。

3、如何计发个人帐户养老金?

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帐户储存额(含利息)除以120。

职工退休前可否提前支取本人的个人帐户储存额?

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

4、职工调动时养老保险基金如何转移?

职工调动时,个人帐户随同本人转移。

5、被保险人个人帐户是如何构成的?

按被保险人月缴费工资的11%建立个人帐户。其中,被保险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其余不足部份从单位缴费中划入。

6、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是什么?

被保险人经过社会保险部门资格审查,符合下列条件的,按月领取养老金,直至死亡:(1)1998年7月后参加工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2)1998年7月1日前(不含本日)参加工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

7、被保险人退休后出境定居,能否继续领取养老金?

被保险人退休后出境定居,社会保险部门继续支付养老金。

8、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退还有什么规定?

被保险人退休前出境定居或死亡,个人帐户储存额退还给被保险人,同时终结养老保险关系;被保险人死亡,个人帐户储存额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无法定继承人的,转入社会养老保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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