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房产该怎么进行分割
夫妻一方的婚前房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如果没有特殊约定的,在结婚后不会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离婚时不需要也不能分割对方的婚前个人房产,离婚时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分割。
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婚前买房离婚怎么判?
婚前买房离婚的判法:一般情况下,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的。如双方无婚内财产约定,该房产属于婚前财产,不予分割。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的,房产判决归登记人,共同还贷部分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登记人对另一方予以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复婚婚前财产怎么计算
复婚婚前财产计算的方式:在双方第一次离婚后,复婚登记前,当事人各自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收益、受赠财产等,应认定为其个人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n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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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前,结婚婚后拆迁财产分割该怎么进行江苏在线咨询 2023-03-22按照相关的规定,婚前房屋拆迁转化婚后拆迁不算夫妻共有,因是你婚前个人财产衍生出来的,而且是自然增值,故属于个人财产;若是经营个人财产所得(如租金),按新的婚姻解释,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房子本身属于你个人所有。不过你也要要看当地的拆迁安置方式,如果完全是数砖头方式,所得利益归原房屋产权人所有,不是共有财产。如果有考虑到人口因素,比如托底保障之类,那就有部分是夫妻共有财产。以上就是结婚婚后拆迁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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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该如何进行分割,法律的规定是什么宁夏在线咨询 2023-10-29夫妻一方的婚前房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如果没有特殊约定的,在结婚后不会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离婚时不需要也不能分割对方的婚前个人房产,离婚时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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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没有进行财产分割怎么办?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30离婚的时候,有些财产可能因为当时某些原因而暂时没有分割,比如房产证还没有拿到手等,那么,离婚后,双方当事人依旧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当然,人民法院也会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应当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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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如何进行财产分割,离婚怎么分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20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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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只有一个人名字离婚分割怎么进行?甘肃在线咨询 2023-12-23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如果不是《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