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补偿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30 22:44:07 381 人看过

一、不用补偿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有什么具体规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有以下标准:

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为:

1.一方应先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2.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3.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4.劳动者离职后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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